食堂自查报告
秀水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自 查 报 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2”56号)文件精神,根据威府办发(2013)74号文件《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及2013年4月1日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贵州模式‛的相关要求,确保‚两个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学校组织相关领导和人员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永赛
副组长:马彭云 马府乖
成 员:马俊峰 马敏华 张 艳 韩俊东 马关华
二、取得的成绩
1、学校建立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机构,学校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还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食堂办有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人有县
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的健康合格证,符合上级要求的食堂开办标准。
3、根据上级的相关要求,学校按标准基本配齐了食堂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基本能保证在各个加工流程中的需要,在食堂工勤人员的辛苦工作下,确保了学生营养餐的正常供应。
4、学校对食堂工勤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业务培训,学校工勤人员基本掌握相关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工勤人员应具备的卫生要求、食堂工勤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要求、食品加工重要环节的操作规范、以及发生食物中毒后应采取的基本措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知识。
5、学校设立了公示牌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不同程度的公示和总结。
6、大宗物资的采购都严格执行‘贵州模式’的四统一要求,对原材料进库前进行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查验,向供货方索证索票并建立食品原材料的进出库台账。
7、学校食堂里不存在‚三个严禁‛和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学校没有使用任何添加剂。
8、学校食堂留样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学校食堂配有冰箱和专用留样柜,严格按照留样标准进行留样,对留样样品的留样和销毁作有详细的工作记录。
9、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比较整洁,各种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10、食堂的电线、开关、电器设备安全都要求按照规范要求操作,学校都配有合格的消防设施,学校食堂没有使用煤气、天然气罐等高
危设施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
11、学校要求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自费陪餐。
12、营养餐资金实行实名制系统管理,资金实行校财局管,学校建立了资金管理台账;票据保管规范。
三、存在的不足
1、防蝇设施不完善。
2、食堂周边硬化部分破损严重,影响学生食堂和宿舍的环境卫生。
四、整改措施
1、在本周内完善防蝇设施。
2、新宿舍修建完毕后,对寄宿区进行统一规划。
秀水中学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