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其两端而用其中"--读章士钊辩词有感-论文
章士钊是谁? 当毛主席还是一介 青年毛 润之 政 , 凡所 施 设 ,一 任 天 下之 公开 评 荐 。 而 国会 、
时 ,章士钊就 慷慨资助两万银元 。这番情谊 。主 而 新 闻纸 、而 集 会 、 而著 书 、 而私 居 聚议 , 无 论 席终生不忘。建国后 ,虽然政治斗争风起 云涌 ,
批 评 之 酷 达 于 何 度 , 只 需 动 因 为 公 ,界 域 得 以
无数人落入网罗 ,但章士钊却始终安 然无恙 ,不
能不说是这 番情谊在起 作用。
‘ 政 治 ’二 字 标 之 ,俱 享有 充分 发 表 之权 。
其 在私 法 ,个人 所 有 , 几同神 圣 ,一 有 侵
这篇 章 士钊 为陈 独秀 的辩 护 词 ,虽然 写在 夺 ,典章 随之 。 以言政权 ,适反 乎是 , 甲党柄
八十 多年 前 ,但颇 具时代意义。其 中的很 多观点 政 ,不得 视 所 柄 为私 有 , 乙 党倡 言攻 之 , 并有 方
振聋 发聩 ,今 天依 然震动人心。章士钊在这篇辩 法 ,取 得 国人 共 同信 用 ,一 转 移 问 ,政 权 即 为 己
词 中说 的两个 问题 : ( 一 ) 对公言论不可入 罪 : ( 二 ) 政府不是 国家。 党所衣 。 ‘ 夺取政权 ’云云 , ‘ 夺取 ’二 字、丝
毫不 含 法律 意味 。设 有 甲党首领 以夺权 之 罪控
他将言论分成公 、私两个领域 。私人 言论 领
“ 四・ 一 二 ”反 革命 政 变之 后 ,大革 命 失 乙 ,于理 天 下 当无 此 类 法 院 足 辩 斯狱 。 ” 败 。国共 两党 正式 决裂。在下一步 中国革命 向何
处去 的问题上 ,作 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任总 书记 的 域 ,以不侵犯别人的 自由为限。一旦构成诽谤 ,
陈独 秀与苏联 的共产国际发生 了严重分歧 。当时 即应 当负法律责任 。公共领域则 不同 ,一个政党
苏联共产 党也 发生了分裂 。分成 了斯大林派 和托 当朝执政 ,所有行 为都要任人评说 ,无论 批评 达 洛茨基派 。斯 大林 在政治斗争 中胜利 ,把托洛茨 到多么严酷的地步 。想起今天有些 官员 ,动辄 以 基赶到 了君 士坦丁堡。所以 ,共产 国际对 中共 的 自己的名誉权 、隐私权受到侵犯 为由拒绝监督 和
指示是根据斯大林 的主张作出的 ,同情托洛茨基 披 露 ,章士钊的辩词多么有针对性呀 !进入到公 的陈独 秀难免 不同意共产国际 的指示 。最终 ,陈 共的政治生活领域 。个人 的权利就要被 削减 ,否 独秀被撤销 了总书记 的职务 ,并被 开除出党。 则不要来 当官 。这种批评 、指责 、谩 骂、质疑、
陈独秀并没有 因此停止革命活动 。他 自己组 造谣 ,不仅不能够禁止 ,而且要 用新 闻、出版等
建
了新党 :中共反对派。一边宣传托洛茨基 的主 法律加 以保护。 因为这是公共 的言论 领域 ,与对
张 ,一边 反对 国民党 ,但处境大不如前 。他 受到 私人 的领 域不同。 了两面夹击 :中共和共产国际认 为他是叛徒 ,国 章士钊 的另一个观 点 ,今 天也 大有意 义 :政 民党也打 击他 。在这种 困难 的情况下 ,陈独 秀和 府不是 国家 ,反对政府 不是 反对 国家 ,所以他认
他 的党依 然顽强 地生存 。 1 9 3 2 年1 0 月 ,正 当他 为陈独秀无罪 。陈反对 的是 国民党政府 ,又不是
们在 上海开会 时 ,国民党逮捕 了他们 。包括 陈独 中华 民国。他在辩词里说 :你到 伦敦 或者纽约的
秀 在 内 。有十 余 人 被 捕 , 中共 反 对 派 几 乎 被 一 网 街头 ,随便拉住一个人 问他 ,如 果你 说反对政府 打尽 。
就是反对国家 ,他 一定会认为你是疯子。
一
陈独 秀被 捕 后 ,引起 了社会 各界 的 巨大 反
审 法院最 终 判处 了陈独 秀十 三年 有 期徒
映。蔡元培 、胡适等人展开营救 陈独 秀的行动 ,
刑 ,较之于死开 0 和 无期徒刑 的法律规定 ,辩方 已
已经 是著名律师的章士钊义务 为陈独 秀辩 护。这 经取得很大 的胜利 了。但为什么如此有力的一篇
篇辩 词理论功底扎实 、文采斐然 ,轰 动- -B I , - 。中 辩护词却不能够让 陈独 秀无罪呢?有人会说 ,这 外报 纸竞相登 载。
还用 问吗,当然是 法院受到国民党的指示 ,枉法
判陈独秀有 罪了。但 这是真的吗?难道从法律 上 讲 ,陈独 秀真的无罪吗?让我们深入研 究一 下陈
陈 独 秀 被 控 违 反 的 是 国 民政 府 1 9 3 1 年 颁 布
章士钊在辩词 中说 :
“ 言论者何?近世文明国家,莫不争言论 自由。
私 也 , 甲之 自由 。 当以 不 侵 乙之 自由为 限 。一 涉
而所 谓 自由,大都 指 公 的方 面而 言 。以云 独秀 的判决书吧 !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的第二条和第六条。 毁 谤 , 即 负 罪责 。 独 至 于 公 而 不 然 .一 党在 朝 执 的 《
第二 条
一
以危 害 民 国 为 目的 , 而 有 左 列 行 为 之
丝毫不掩 饰 自己的违法 ,并 以此 为荣 。
者 , 处 死 刑 或 无 期 徒 刑 :( 一) 煽 惑 他 人 扰 乱 治
那 么 ,章士钊 的辩词错 了吗?他没 错 ,律 师的
职责就在 于此 。
安 , 或 与叛 徒 勾结 者 。 ( 二) 以 文 字 、 图 画 或 演 说 为
叛 国之 宣传 者 。 第 六 条 以 危 害 民 国 为 目 的 而 组 织 团体 或 集
《中庸 》里有一 句话 : “ 执其两端
,用其 中于
民 ,其斯 以为舜乎 !”就是掌 握 了事物 的两个极端 ( 过与不 及 ),然后 采用适 中的态度应 用于百姓 ,
会 ,或 宣传 与 三 民主 义 不 相 容 之 主 义者 ,处 五 年 以
上 、十 五 年 以 下 有期 徒 刑 。
就是像尧 舜一样 的君 主 了。其所讲 的 ,是儒家一 向 用 这句 话 来 说 明法 官与律 师各 自的作 用 再恰
当不过 了。律师就是 那些找 “ 两端 ”的人 :原告律
章 士钊主张对公言论不能入罪 ,但第 二条 明确规 提倡 的中庸之道。
定 “ 宣传”是可 以定罪的。辩词所说 的是法理 ,抨击 的是立法。国民党的议会为什么会颁布这样的法律?
包括 检察官 )去找有利于 自己的那 一端 ;被告 应 当受到谴 责,但这不是司法的事情 ,法院的判决必 师 ( 须依据生效的实体法。既然有了法律 ,就要执行。所 律师去找 有利于 自己一方 的另一端 ,一 起提供给法
以,判决陈独秀构成宣传罪是没有问题 的。 针对政 府不是 国家 、反对 国民党政 府不是反 对 官。法 官则是那个 “ 用其 中”的人 :根 据律师提供 的两端 居中裁判。 遇到复杂 的案件 ,法官就像在看不见岸 的汪洋大 海中游泳 ,放 眼望去都是海水 ,这时需要参照物来给
民国的意见 ,判决 书是这样 回答 的 : “ 查 中华 民国
为 民主 国家 ,其主权 寄 于全 民,故凡属 中华 民国 国
民,无男女 、种族 、宗教 、阶级之 区别 ,在 法律 上
一
自己定位。律 师的观点就是提供给法官的参照物 ,让
法官能够在这汪洋大海中找到方向,确定位置。 有 些法 官不 让律 师说 话 ,觉 得 他们 的观 点极 端 、偏激 ,殊 不知这 是他们 的职责 。他们提 供给法
律平等 ( 见 约 法 第六 条 ) 。 而 在 苏 维 埃 国 家 ,则
主权 仅 寄于工 农阶级 ,除此特殊 阶级 以外之人 , 皆
无 参 政 权 ,是 两种 制 度 ,显 然 为 两种 国体 。 ” “ 该
被 告 等 所 组 织 之 中共 反 对 派 ,既 以打 倒 三 民主 义 ,
官 “ 两端 ” ,能让 法 官 能够 全 面 、通 盘地 考 虑 问
实 行 共 产主 义 为 第一 要 旨, 以颊 复 ( 覆 ) 国 民政 府 题 ,作 出正确的裁 判。如果法 官不去 听应 有的 “ 两 而 组 织 苏 维 埃 , 由 无 产 阶 级 专 政 为 最 终 目标 ,是 不 端 ” ,只 听 “ 一端 ”断案 ,公 正就少 了一层保障 ;
独 图谋 变更全 民主 治之 中华 民国国体 ,并将 中华 民 如 果法 官得到的两端 是错误 的 ,那 么他 的居中裁判 国之建设从 根本上推 翻 ,其危 害民国及叛 国毫
无疑 就几 乎不可能是正确的。
义。”
章 士钊 作 为 陈独 秀 一 方 的律 师 ,他 的辩词 找
法 院的意见很 清楚 :推翻 国 民政府 ,建立苏 维 尽 了陈独 秀无罪一端 的理 由,将对陈独 秀有利 的理 埃 政府 ,这 可不是 变更政府 ,这是 变更国家 。章 士 由都说尽 了 ,让法 官真正能够 “ 执其一端 ”居 中裁
钊 辩词 中所 举 的国外政府 的例 子与此 完全不 同。国 外政 府变来 变去很正 常 ,政府今 天下 台 ,明天还 可 以上台 ,所 以推翻政府 不是 罪。但陈独 秀所说 的变 更 政府 ,已经是另外 一番天地 了 ,哪里还 可能 变回 来?说他 “ 叛国”是一点都没有错 的。 决 ,这是一篇尽职尽责 的辩护词 。
当然 ,辩词虽然 要有利于 己方的 当事人 ,也不
能太偏颇 ,也 要 “ 有 度”。 因为律 师的职 责虽然是
“ 找一端 ” ,但也是 为了正确 适用法律 ,不是为 了 强词 夺理 。如果极度偏 激 ,甚 至已经超 出了法律范 像章 士钊 的这篇辩词 ,虽是一 面之词 ,但始终 在 法律的范 围内发表意见 ,让 法官看到 了无罪的这
一
章士钊 的辩词 ,都是法律 的基本原 则 ,却偏偏 围发 表意 见 ,那就起不到帮助法官的作用 了。
不 适用于本 案。他只讲 了原则 ,没有讲例 外。只讲
了法理 ,没 有讲实体法 。所 以 ,虽然辩词 很精彩 ,
但 与法院 的判决比较起 来 ,还是 后者更 加持平。 陈
责
端 能找到 的所有理 由 ,真正起到 了辩护律 师的作
独 秀应该是 有罪 的。当然 了 ,这也没什 么。不违反 用 。几十年后 ,它又 因为 自身 闪耀 着法律理 论的智 国民党 的法 ,又怎 能叫共产 党人 ?陈独 秀在法庭 上 慧之光和 时代背景 ,再 次焕 发出了生命力。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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