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女性地位考辨
#论 坛#
古埃及女性地位考辨
王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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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从历史角度看, 在古埃及社会中虽然女性与男性至少在理论上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但缘于社会的、传统的限制, 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 古埃及男性比女性更处于优势。在文学作品中, 女性成为消极、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 在艺术创作中, 女性处于从属地位; 从语意学角度看, 女性被置于称呼的客体。因此, 尽管古埃及的女性拥有比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的女性较多的权利和较高的地位, 但仍旧没有改变古埃及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性质。
关键词 古埃及 女性地位 平等
作者简介 王海利,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北京 100875) 。
学者们在对古埃及妇女的研究中发现, 与同»
房屋。
时期世界其他地区相比, 古埃及女性拥有更高的地位, 享有更多的权利, 这似乎成为古埃及文明有别于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文明的鲜明特征。法国著名女权主义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对古埃及妇女状况曾进行过这样的评论:
/在埃及, 女
人的处境十分有利,, 女人拥有和男人同等的权利, , 女人保持了人的尊严。0¹
既然古埃及的女性是如此幸运, 那么, 古埃及社会真的是女性的天堂吗?
古埃及妇女在拥有财产权的同时, 还拥有对该财产的处置权。一份古埃及纸草文献上记录了妻子将自己的银两贷给她的丈夫, 并要求丈夫3
¼
年后按30%的利率返还的法庭案例。在处理遗
产时, 古埃及女性既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子女, 也可以剥夺子女的继承权。新王国时代麦地那的一个名叫瑙那克特的妇女留下了自己的遗嘱:/我养他们的小, 他们却不养我的老。帮助过我的, 我会给他财产; 没帮我的, 我什么也不留。0½
古埃及妇女可以不必请男性保护人, 而自己立遗嘱或在法庭上作证。在一篇已成碎片的纸草文献上, 记载了一位地方官员的妻子伊瑞努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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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考察:
女、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古埃及妇女可以拥有一定的财产权。古王国时代第三、四王朝的一名高级官吏梅腾在其墓中留下的自传铭文中提到, 他的母亲有50斯塔特
º
土地, 并以遗嘱方式转让给她的子女们。这说明古埃及妇女在很早时期就已拥有获得不动产的
此课题研究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瑞士联
邦政府基金会的资助。
¹[法国]西蒙娜#德#波伏娃著; 陶铁柱译:5第二性6, 中国书籍出版社, 1982年版, 第98~99页。
º»¼
参见林志纯主编:5世界通史资料选辑6(上古部分), S ee J 1Breas t ed , An cie n tR ecord of Egyp t , Vo l 1I , Ne w Yor k [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编; 聂仁海、郭晖译:
5尼
商务印书馆, 1993年版, 第3~5页。1962, p 11151
罗河两岸:古埃及6, 山东画报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年版, 第48页。
½
权利。中王国时代的5拉宏纸草6文献中提到, 男主人通过/家庭协议0把他的所有财产都转
让给他的弟弟, 若干年后, 他的弟弟又用这种办法把财产转让给了妻子。这些财产中包括土地和#44#
同上书, 第46页。
5西亚非洲6编辑部版权所有
因支付女奴不当而引起的争端。在该事件中伊瑞
¹
努弗特的丈夫的兄弟都到法庭上为她作证。此外, 古埃及妇女还可以自己的名义收养小孩,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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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之屋的监工0 之类的头衔, 但是拥有者的
数量较古王国时代相对减少。新王国时代, 妇女参与国家公共管理活动的例证则更为少见。因此, 随着历史的发展, 古埃及女性很可能越来越被排斥在国家的公共管理生活之外。
古埃及数千年的历史中, 国王基本上由男性垄断, 但并不排除出现过女性统治者, 如尼陶柯丽丝(Nitocris) 、索柏柯尼弗鲁(Sobekneferu) 、哈舍普苏特(H atshepsut) 、埃及艳后克丽奥帕特拉(C leopatra) 等。除了这几位女性统治者外, 古埃及历史上还出现过一些著名的母后和王后, 如荷泰普荷瑞斯(H etepheres) 、阿赫摩斯-奈弗尔塔丽(Ah m ose -N efertari) 、泰伊(T iye) 、奈弗尔提提(Ne fertiti) 、奈弗尔塔丽(Ne fertar i) 等, 她们都在古埃及的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证法律文件的签订, 担任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等。正如西方埃及学者所言, /虽然通常只有极少数
妇女出现在法律记载中, 但是妇女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她们自己的财产, 作为独立的法人携案上庭, 为别人的借贷担保及从事公务0º。在与古埃及同时期的其他文明中, 女性的地位有所不同。古希腊法律将妇女置于严格的管制之下, 她/终身是一个永久的未成年者0»。古希腊妇女一生要处在监护人的支配之下。监护人可以是她的父亲, 她的丈夫, 甚至她丈夫的继承人。监护人的支配权不仅涉及她的人身, 还延伸到她的财产。因此,
/希腊女人处在半奴隶状
态, 连抱怨的自由都没有0¼。
另外, 古埃及妇女有离婚的自由, 离婚后的妇女可以获得丈夫1/3的财产。如果丈夫死了,
½
妻子可以拥有丈夫生前所有的财产。这一点与
文学角度:女性被视为消极、
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
古埃及人普遍爱好文学, 我们可以从出自古埃及人之手的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找到考察古埃及女性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据。不过, 值得指出的是, 在古埃及社会中, 女性几乎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因此, 我们今天所能阅读的古埃及作品大都出自古埃及男性之手。换言之, 今天我们所能认识的古埃及女性形象是通过戴着古埃及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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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期的赫梯、美索不达米亚的情况有较大差别。赫梯法律规定, /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妻子, 男子死了, 他的兄弟则可以占有该女子。如果一个女子嫁了男人, 女子死了, 她的丈夫再占有该女子的姐妹, 则不受法律惩罚0¾。美索不达米亚的情况与赫梯的情况类似, 其法律规定/如果丈夫死了, 该女子应该再与他的兄弟结婚。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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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兄弟, 则嫁给他的近亲。这些情况都说明, 古埃及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她们所享有的经济、法律权利, 以及自由与男子别无二致。
虽然我们在法老国家的公共管理机构中几乎从来看不到妇女的身影, 但是, 一些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中出现的相关头衔表明, 古埃及女性可能从事、参与国家的一些公职。埃及学家费舍尔(H1Fisher) 对古王国时代有关头衔研究后发现, 有相当一些妇女有/织工之屋的管理者、假发之屋的监工0À之类的头衔。保存在荷兰莱顿博物馆里的一尊古埃及妇女雕像, 其年代属于古王国时代第五王朝, 这位妇女拥有/王室的熟人、王室的增添荣耀者、节日的女主持人、假发车间的管理者0Á这样的头衔。中王国时代, 仍旧有一部分妇女享有/织工之屋的管理者、
参见[美国]戴尔#布朗主编; 张燕译:5拉美西斯二[美国]威斯纳-汉克斯著; 何开松译:
2003年版, 第35页。
5历史中的性
世6, 华夏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 第112页。别6, 东方出版社, 第100页。
同上书, 第104页。
S ee G 1Rob i n s , W o m en in An cie n t Egyp t , London , E 1Neu fel d , The H ittite Law , London, 1951, p 1551S ee G 1C on t en au , E veryday L i fe in Babylon and Assyria , B 1Les ko ed 1, W o m en . s E arliest R ecord s , Atl an ta , 1989, A 1K 1C athari ne and G 1E 1M arkoe ed s , M ist ress of t he
1993,
[法国]西蒙娜#德#波伏娃著; 陶铁柱译:前引书,
p 1601
¾¿À
Ne w York , 1966, p 1161p 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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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ou se , M ist ress of H e aven:W o m e n in A ncie n t Egypt , C inci nnat, i 1996, p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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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Les ko ed 1, op 1cit 1, p 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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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有的/有色眼镜0所反映出来的。
在5哈姆汪斯与塔布布的故事6¹中, 主人公哈姆汪斯被一个叫塔布布的美女所勾引。塔布布要求哈姆汪斯首先必须起草一份契约, 将他的所有财产都归她所有, 还要求哈姆汪斯必须把他的孩子杀掉, 免除后患, 然后才能与她共享云雨之情。虽然这则故事是以梦的形式出现的, 但在某种程度上它似乎告诫人们, 女人即诱惑、邪恶、贪婪的代名词。
一位古埃及祭司安赫桑柯教导自己的儿子说:/让你的妻子看到你的财产, 但不要把它交给她。千万不要让一个女人为你做事, 因为她首先会考虑自己。千万不要对妻子讲秘密, 你对她讲的一切都会像长腿一样跑到大街上。不要对你妻子的美貌感到骄傲, 她的心放在她情人的身上。今天她与丈夫一起做的事, 明天就会与另一个男人再度发生。0º古王国时期的一位智者普塔赫霍特普告诫人们说:/如果你希望友谊长久, 那么进入你的主人、兄弟, 或者朋友的家门后, 千万不要接近女人,, 那转瞬即逝的快乐犹如一场梦, 当你醒来时, 你已经陷入死亡之中。0»
显然, 古埃及人把女性看成消极、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在戴着/有色眼镜0的古埃及男性看来, 女性的形象明显低于男性。
男性要小得多。显然, 这种创作遵循了古埃及艺术中的散视法则。
古埃及艺术中在对夫妻形象的处理上, 一般是女性依靠着男性。这种艺术创作范式不仅反映了性别差异问题, 也反映了权力的享有问题。埃及学家们指出, 在古埃及艺术中的相关描绘中, 国王往往对神满怀深情, 主动向神靠拢, 因为国王权力来自神。这是古埃及艺术表现的一个范式。那么, 古埃及艺术中女性对男性的这种表现, 其实是反映了女性处于男性之下这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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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在关于古埃及的夫妻雕像中, 男性的形象往往比女性更为积极。当夫妻同时出现时, 丈夫通常一只脚向前迈出一小步, 而妻子却两脚并拢一起, 显得比较被动。这些场景通常发生在男性主动进行供奉, 妇女往往只是在一旁观看, 这种主动和被动的对比体现得很鲜明。此外, 男性常常比较积极地参加一些运动, 如狩猎, 但这时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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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旁观者, 而绝不是一个参与者。
另外, 在古埃及艺术中对男女位置的处理上, 也遵循一定的范式。一般来说, 男性通常居于右侧, 而女性则位于左侧, 因为古埃及人以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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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只要我们留意观察一下保存下来的古埃及人的一些艺术作品就很À
清楚了。
艺术角度:女性处于从属地位
我们知道, 在艺术创作中, 按照科学的原理, 事物的表现应该遵循远大近小的透视原则。但是, 古埃及人的艺术创作并不遵循这一原则。古埃及人的艺术创作中往往用散视法则替代透视法则。散视法则与透视法则不同, 它并非基于科学法则, 而是要提高或夸大描绘对象的地位和形象。因此, 散视法在表现人物时, 并不注意他在画面上的科学的、实际的位置, 而是采用大比例的方法加以突出, 或者缩小相关的其他人物的形象, 以衬托主要人物的伟大。这种不顾实际的夸大或缩小人物形象的创作原则, 在古埃及艺术创作中十分突出, 这也是古埃及服务于法老王权的功能性艺术的重要表现之一。在古埃及艺术中, 当男女双方同时出现时, 往往女性的形象比#46#
¼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古埃及人的坟墓和丧葬纪念碑, 就会发现这样的事实:男人几乎都毫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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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e M 1L ichthei m , An cie n t Egyp ti an L itera t ure , Vo l 1III , Ib i d 1, p 11691M 1
L ichthei m ,
A ncie n t Egyp ti an
L itera t ure ,
Vo l 1I , 1997, 1994,
i n
B erkeley , 1981, pp 1133-1361
B erkeley , 1973, p 1681
S ee G 1Rob i n s , Th e Art of A ncie n t Egyp t , London ,
No 14,
pp 112-24;
J 1Bai nes , /On the S t atus and Pu rpos es of Anci en t
Egyp ti an Art 0, Cam bri dg e Arc haeological Journa l ,
pp 167-941
½¾¿
S ee A 1M 1R oth , /G ender Role i n Ancient Egypt 0,
D 1C 1Snell ed 1, C o mpanion t o t h e Anc i en tN ear E ast , p 12131
S ee G 1Rob i n s , /W h ile the W o m an Looks on 0, KM T , S ee G 1Rob i ns ,
/So m e Pri nci p les of Co m positional
Vol 11, No 13, 1990, p 1211
Do m i nance and Gender H ierarchy i n Egypti an Art 0, Journal of t he Am eric an R esearc h C enter in Egyp t , Vol 131, 1994, pp 133-401
À
C f 1J 1Vand i er , M anuel d . a rcheol og ie gypti enne III , Paris
16712, 17112
1958, pls14514,
外的是坟墓的主人。坟墓中的铭文记载大多也是关于男人的生平业绩, 关于妻子的情况则一笔代过。女性往往只是男性的陪伴, 处于从属地位。坟墓中有关的铭文常常这样表述, 如/mw t 1f 0(他的母亲), /hm t 1f 0(他的妻子) 和/s3t 1f 0(他的女儿) 。相反, 几乎从来看不到/jt 1s 0(她的父亲), /h3jj 1s 0(她的丈夫) 和/s31s 0(她的儿子) 这样的表述。
衔是/nbt pr 0, 其字意为/房子的女主人0。该头衔类似我们汉语中使用的/家庭主妇0之意。从中王国时代开始, 古埃及就用/nbt pr 0来指代妇女。我们认为, 没有什么比此头衔更能表明女子在家庭内部的地位了。的确, 女性的职责主要是体现在家庭中, 烤制面包、纺线织布、缝制衣服、打扫卫生、抚养子女等。
结 语
女性被置于称呼的客体
虽然古埃及女性与男性至少在理论上享有平
19世纪法国杰出的语言学家商博良破译古埃及文字的成功, 使学者们从此获得了阅读古埃及文字的能力, 从而找到了打开古埃及文明宝库的钥匙。随着现代埃及学者们对古埃及语言文字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我们发现, 古埃及人使用的语言是一种高度性别化的语言, 类似某些现代语言, 如德语或法语, 即都存在性、数等变化, 古埃及语言中名词有阴性和阳性之分, 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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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词也有性的区别等。
虽然在古埃及历史上, 王后作为/第一夫
等的法律地位, 但是, 由于来自社会的、传统的限制, 客观上男性的地位明显高于女性。事实上, 古埃及社会并没有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不过, 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是, 古埃及女性一旦进入家庭角色, 她们则普遍受到尊重, 尤其是成为母亲之后, 她在家中的地位会迅速提升, 古埃及社会对母亲的尊重被提升到了相当的高度。正是由于这些对母亲形象的宣传和刻画, 导致学者们忽略了古埃及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的事实。
埃及学家罗宾斯曾经指出, /如果说古希腊男性根本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女性, 古埃及的情况则并非如此, 满怀性别优越感的古埃及男性充分认识到了女性之美, 并对女性满怀恐惧。根据古埃及保存下来的大量考古以及文献资料来看, 古埃及男人真正爱过她们, 而且尊重过她们。0½尽管古埃及女性拥有了比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女性较多的权利和较高的地位, 但是仍旧没有改变古埃及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性质。
(责任编辑:樊小红 责任校对:赵 苹)
人0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古埃及语言文字中, /王后0并没有一个相应的专门的词, 即没有类似英语中的/queen 0, 德语中的/K Ên igin 0, 法语中的/re i n e 0, 而仅仅是一个复合词/e m t ns w 0, 直译为/国王的妻子0。古埃及国王不只有一个妻子, 但国王通常只有一个主要的妻子, 即王后, 在古埃及文字中写为/e m t ns w w rt 0, 被直译为/国王的主要妻子0。根据埃及学家罗斯的考察, /e m t ns w 0头衔最早从古王国时代的第四王朝开始出现, º/e m t ns w w rt 0
»
头衔则最早出现于中王国时代的第十三王朝。
显然, 这些称呼是将国王作为称呼的主体。另外, 古埃及皇室成员中比较重要的其他女性群体) ) ) 母后、公主, 在古埃及语言文字中也都不存在专门的词。在古埃及文字中,
/母后0
写为/mw t nsw 0, 被直译为/国王的母亲0。根据罗斯的考证, 该头衔早在第一王朝时期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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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公主0写为/s3t nsw 0, 即/国王
S ee A 1H 1Gard i ner , Egyptian G rammar:B eing an
In troduc tion to t he S t udy of H i eroglyphs , Oxford 1957, pp 158-63, 85-89; A 1Loprieno , Anc i en t Egyp ti an:A L i nguistic Introdu ction , C a mb ri dge 1995, 2000, pp 135-661
º»¼½
¹
pp 155-71; J 1A ll en, M idd le Egyptian:An
In troduc tion to the Languag e and Cu lture of H iero g lyph s , C a mb ri dge ,
S ee S 1Rot h, K Ên i g s mu tter d es a lte n ' gypte n von d e r F r hzeit S ee i b i d , p 12471S ee i b i d , p 1121
G 1Rob i ns , W o m en i n An cie n tE gypt , p 11911
的女儿0。显然, 该头衔也是以国王作为了称呼的主体。
在古埃及, 用来称呼女性的最常用的一个头
bis zum Ende d er 121Dynastie , W iesbaden, 2001, p 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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