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湖口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落实茶陵县教育局教育兴县“三大工程”,夯实农村教育基础。创建有利于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贺办学效益。现根据《茶陵县教职工聘任施实方案》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我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法规文件,深刻领会教师聘任政策。通过学习,使教师进一步明确聘任规范程序,进一步充分认识新一轮的教师聘任合同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而促使教师聘任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组织,顺利推进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湖口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谭小龙
副组长:江秋南
组员: 周祥平、颜福华、段英剑、谭佑善
三、做好学年考核和任期述职考评工作
我校老师聘任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学年考核工作。
1、教师在每学年自评、考核的基础上,进行一年任期的述职总结。
2、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出客观的综合鉴定和评价。考核过程要充分民主,又要科学严谨,充分听取教师本人、群众的评价意见,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实事求是。
3、对于考核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员工,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考核等次。
四、严格按照聘用的规范程序,做好聘用工作
1、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身体素质,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教学人员除外)。应具备中师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5)上学年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勇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6)学年考核连续2年定为不合格的。
3、聘用的原则
我校教师聘任工作要按照“按需设岗、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选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推进聘用方案的组织实施。
4、程序和期限
教职工的聘用应依照下列程序:
(1)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2)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平等竞争、择选聘用的形式产生拟聘人选;
(3)组织考核考察,听取群众意见;
(4)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
对教育教学能力较低,完成教学任务较差的教师,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
对教育教学能力低下,组织纪律性差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事故的教师,根据考核结果,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可以解聘或不聘,出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新招聘的教师,按照竞争上岗、择选聘用的原则,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保障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有计划引导教师参与交流工作,让教师认识到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一方面将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对部分表现平平的教师交流到其他学校或岗位锻炼提高。
2、按照教师交流要求,对校内教师的学科、年龄和骨干师资结构进行分析。
3、采用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拟交流人选。
本实施方案由湖口中心小学行政会议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茶陵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湖口中心小学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