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规范
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食堂管理规范制度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就餐者的危害,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 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
1.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 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 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 食堂储存、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 食堂设置凉菜加工间,所有设备、案板、菜墩和工具、餐具,实行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七、 每天定时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和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八、 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时,及时上报中心及校医院采取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账务管理
一、 饮食中心所属单位的一切收支业务都要记账,如实在账面体现,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 财会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予制单付款。
三、 主动执行财务申请和汇报制度,对财务处负责。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 现金的管理:
1. 现金的收支、保管由出纳员负责,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留现金。
2. 库存现金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3. 不允许任何人或单位挪用公款或白条顶库。
4. 采购员可以借500元现金作为周转金。离开采购岗位时,
应及时归还周转金。
5. 因公外出所借的差旅费,应于返院后一周内向财务报销,并退回余款。
支票管理
一、 除专职采购人员外,任何人未经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借给支票,累计领用两张支票时,应报完账后方可借新支票。
二、 签发的支票,无论数额大小,必须注明限额和用途,严禁签发空白支票。规定的用途与实物不符时,不预报销。
三、 空白支票和印鉴要分开保管。作废支票由会计注销后连同存根一同保管。支票丢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若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集中采购制度
一、 采购组负责饮食中心的所有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供应。不分节假日和公休日,天天采购供应。
二、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质量关,不采购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统计各食堂班组所需的品种、数量,计划采购,避免积压和浪费。
三、 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农贸市场购进的物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不私自挪用公款,每天的货物发票经保管员验收后及时报账。领取的支票和周转金以及各种票证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及时结清账目。
四、 遵纪守法,采购中不违反国家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增加透明度,积极开拓市场,不营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大宗物品价
格集体决定。
五、 熟悉市场行情,积极建立货源点,勤跑、勤问、勤联系,掌握信息,货比三家。及时采购物美价廉物品,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六、 库房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到出库有据、账物相符,干净、整洁、无虫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