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及纸质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注:1.本表由教育部统一制订。 2.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
3.家长(监护人)持此表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时,
需先和对方学校口头达成一致。
4.本表一式五份,由学生家长、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保留。
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
学生 (男/女)学籍号 于 年月 日在本校提交的转学申请书(字( )第 号)办理情况如下。
1.已于 年 月 日审批完毕,请与 联系,协商调转学籍档案。
2.经进一步申核,不符合转学条件,具体原原因如下:
3.需要补充有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通知。
办理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转学申请受理存根
字( )第 号
兹收到学生 (男/女)学籍号 于
年 月 日在本校提交的转学申请书,经初审,同意受理。-------------------------------------------------------
纸质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一、属于外县转入我县的学生
1、小学:转入学校统计后,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转入学校统一盖章,盖章后统一交中心校,由中心校学籍管理员收齐本乡镇《转学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本乡镇《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盖章后由中心校发给各转入学校,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到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盖章。《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入学校乡镇中心校及县教体局教育股、转出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2、初中:转入学校统计后,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学校统一盖章,盖章后由学籍管理员收齐本校《转学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盖章后由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到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盖章。《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转出学校及转入、转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3、高中:转学流程同初中。
注:教育股统一盖章时间为10月29日——11月15日
二、属于本县内转学的学生
1、小学:转入学校需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依次由转入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入学校乡镇中心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出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出学校乡镇中心校盖章并签署意见;以上所需的四个章盖齐后,由转入学校收齐后统一交中心校,由中心校学籍管理员收齐本乡镇《转学
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本乡镇《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转出学校,转入、转出学校乡镇中心校及县教体局教育股存档。
2、初中:转入学校需向家长提供《全国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依次由转入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转出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收齐本校《转学申请表》,到教育股盖章(附《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转学申请表》分别由转入、转出学校及县教体局教育股存档。
3、高中:同一县区高中不允许转学。
注:教育股统一盖章时间为10月29日——11月15日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流程规范操作,《转学申请表》的使用,以及《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的使用将纳入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
休学办理说明
1、学生家长需要向学校提交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一千元以上的药费条。
2、学校网上申请:学校扫描诊断证明及药费条,从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查找到该生,选择异动类型为休学,上传扫描后的诊断证明及药费条为佐证。
3、学校网上审核:从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审核状态,同意或不同意。
4、县区网上审核:学校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学校学籍管理员(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城区民办学校以社办为单位)需带休学申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一千元以上的药费条,《中小学生异动情况登记表》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办理县区审核,否则将不办理。请抓紧时间通知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位班主任老师。
注:办理时间为11月4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