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和确定拟建项目建设的地点和区域,并在该区域内具体地选定项目建设的坐落位置。
厂址选择通常包括:厂区选择——地域范围 建厂地点——坐落位置
厂址选择——工业企业、坝址选择——水利水电、路径选择——铁路、公路、输变电线、 场址选择——学校、医院、仓库等
二、厂址选择的基本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政策,坚持基本建设程序。2.符合国家的长远规划及行业布局、国土开发整治规划以及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3.具备政府建设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对厂址选择的规划审批的必要条件。(红线图)4.因地制宜、节约用地。
5.注意资源、能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6.注意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保护风景、名胜和古迹。7.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便于施工。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全面综合分析,择优选址。
1.对地形的要求
(1)能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运输布置的要求,并有适当的发展余地;(2)不受洪水、海潮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大型水库溃坝的威胁;(3)厂址外形尽可能简单,地形坡度不要太大,以减少土石方工程量;(4)对选矿、水泥、化工、食品厂等生产工艺要求利用山坡地形建设,生产工艺过程的砂、浆、液渣等靠重力实现自流而降低生产费用;(5)不占或少占耕地和林地,少拆迁民房或其它建筑。
2.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要求
(1)岩土的地基容许承载力应能满足工程要求,一般不宜低于每平方米10t,对于有较大荷载的工厂,不宜低于每平方米15t;(2)避免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问题造成基础工程复杂化;(3)应在地震烈度9度以下地区选厂;(4)避免在三级以上湿陷性黄土地区、一级膨胀土地区、岩溶、流沙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以及滑坡、泥石流等直接危害地区选厂;(5)地下水位最好低于地基深度,在寒冷地区,冬季最高的地下水位,不宜高于土壤结冰的深度;(6)地下水的水质应对建筑物基础或地下构筑物等无侵蚀性。
3.对水源条件的要求
(1)对用水量不大的工厂,应能选用城市供水,不必修建专用取水没施;(2)对用水量大的工厂,应尽可能靠近河流、水库等地面水源、以便自建专用设施取水,如金属选矿厂等;
(3)水质能满足生产的要求。如酿造、无机化工、食品、药品加工等工厂往往对水质有特殊要求。
4、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
(1)与厂外公路、铁路、码头连接方便,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量尽量小;(2)运输方便、畅通、便捷。
5.对动力供应条件的要求
(1)工业电源和其它动力的来源可靠;(2)工业电源和其它动力的线路连接方便。
6.对生活福利设施条件的要求
(1)生活区应与厂区同时选定。生活区应不受工厂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并与厂区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2)生活区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3)生活区要尽量靠近城镇及交通便捷地区,便于利用城镇的文化福利设施,解决社会依托问题。
7、对协作条件的要求
(1)在维修设备、公用工程、交通运输、仓储及其他设施方面与所在城镇或相邻企业具有协作的可能性;(2)在商业、服务、教育、消防、安全等方面能利用当地现有条件。
8、对安全防护条件的要求
(1)易燃、易爆和有毒产品的生产地点,应远离城镇和居民区;(2)符合城镇对人防设施
的要求;(3)符合城镇对生产、防震、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9、对排污条件的要求
(1)厂址的方位、地形等要有利于污染物的排放和扩散。(2)废料堆置场距工厂废料排出点不宜过远,且应位于工业场地和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和生活用水的下游;
(3)废料堆场的地形和地质条件应有利于废料的堆置和稳定,应尽量选择具有某些天然屏障的山谷、凹地等;(4)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工业建筑,必须按有关环保规定,落实“三废”防治措施。
五禁选厂址的地区
(1)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震区;(2)国家规定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古迹保护区;(3)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带内;(4)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5)地下有溶洞、古墓、古井、坑穴.砂井、砂巷等地段,泥石流、滑坡等直接危害地段, (6)爆破危险范围内;(7)不能确保安全的水库、尾矿库、废料堆场的下方; (8)对飞机起降、电台通讯、电视传铺、雷达导航、天文气象、地震观察、重要军事设施等规定的影响范围内;(9)传染病、地方病等流行地区; (10)其他不宜建厂地区。由采矿等形成的山体崩落、滚石和飘尘等严重危害地段
一、环境保护问题与可行性分析
1986年3月原国家环保委、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经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应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如果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没有环保设计和评价或者做得不符合要求,那么项目就不能得到审批和兴建。所以,拟建项目的环保设计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一项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法规和条例
行业性标准
环境保护方案设计的原则
1.预防为主和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2.资源消耗减量化原则;3.优先使用可再生资源原则;4.资源循环利用原则;5.工程材料无害化原则。
环境保护方案设计的要求
1.控制污染源,使污染物的产生降低到最低限度;2.控制污染排放,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3.综合利用,减少排放。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1)建设地区环境现状;2)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3)资源开发可能引起的生态变化;4)设计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5)控制污染和生态变化的初步方案;6)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7)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或环境影响分析;8)存在问题与建议。
主要内容:
(1)环境保护设计依据;(2)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
(3)规划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4)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及其简要处理工艺流程、预期效果;(5)对拟建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6)绿化设计;(7)环境管理机构及定员;(8)环境监测机构;(9)环境保护投资概算;(10)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厂址选择的基本要求 ① 厂区必须满足厂房按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要求 场地同样需要满足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能合理布 厂区必须满足厂房按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
和构筑物的要求,场地同样需要满足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 置建筑物及配套的构筑物; ② 厂区地形力求平坦或略有坡度,以减少土方工程 以减少土方工程,又便于排水; ③ 厂区靠近水源,并便于污水排放和处理 并便于污水排放和处理; ④厂区应选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严防在断层、有岩溶、流沙层、有用矿床上 有用矿床上、洪水淹没区、采 矿塌陷区和滑坡下选址。厂区地下水位置最好低于建筑物的基准面 还应选在地震烈度低的地方; 厂区地下水位置最好低于建筑物的基准面,还应选在地震烈度低的地方 ⑤需要专用线的工厂,宜接近铁路沿线选址 宜接近铁路沿线选址,便于接轨; ⑥厂址应便于供电、热和其他协作条件的建立 热和其他协作条件的建立 厂址选择中的环保要求(大气方面)
二、厂址选择中的环保要求(大气方面) 1、背景浓度 、 应选择背景浓度小的地区建厂,如背景浓度已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则不宜建厂 如背景浓度已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则不宜建厂。 风向对厂址的选择影响重大:
①污染源应选在居住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侧; ②尽量减少各工厂的重复污染,及不宜把各污染源配置为一直线且与 最大频率风向一致; ③排放量大、毒性大的污染源远离居住区 3、污染系数 、 厂址选择时仅考虑风向频率还不够,因为它只说明被污染的时间, 而不说明被污染的程度,因此还应考虑风速的大小。综合表示某一地 区气象(风向频率和平均风速)对大气污染影响程度的参数为污染系 数。 某一风向污染系数=风向频率/相应风向平均风速 污染系数反映了各污染系数下方位污染的可能性大小的相对关系,污染源应设在污染系数最小方向的上侧。4、静风 、 静风出现频率高(超过 40%)或静风持续时间长的地区不宜建厂。 5、温度层结和大气稳定度 、 厂址的选择不应在经常出现逆温现象的地区,沿海建厂的工厂还应考虑海陆风的影响。 6、地形影响 、 如果厂址地形条件选择不好也会造成严重污染。应尽可能避免在盆地内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厂。
垃圾焚烧厂的大气环境污染影响只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垃圾在转运过程中对沿线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如有居民区、文教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等 )的恶臭、遗撒影响;
2.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二恶英、挥发性酸、烟尘、SO2、NOX、CO等);
3.重金属污染物(AS、Pb、Hg、等,主要是垃圾分拣、筛分不到位,混入重金属物质);
4.垃圾焚烧厂选址不合理(如选址在居民区或工业区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区的上风向及不利于大气稀释扩散的区域)对其下风向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5.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和处理装置运行故障或工况不佳,导致烟气排放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