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ZZ中学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根据巴教发(2012)16号、平教(2012)2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的要求,端正教育行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年初学校与教育局、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下面把学校治理“三乱”情况,自查如下: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在开学的相关会议上三令五申,要求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明确态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
2、健全监督机制,学校领导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教。
3、完善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4、组织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规范服务行为,规范从政行为。
5、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承诺制,做到了政务公开、班务公开、党务公开,达到了工作活动公示化,信誉承诺制。
6、广纳群众之谏,接受社会监督。
7、没有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的行为。
8、没有不认真上课,完不成任务迫使学生补课的教师。
9、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缺课调课、停课或离开教学岗位的。
10、工作时间没有赌博、玩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11、没有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的教师。
12、没有发生因失职、渎职,影响学生安全,损害学生健康的。
13、没有私自通过介绍择校、转学或县外学校推荐生源,从中收受招生单位和当事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14、没有参与有偿补课,私自到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任课及办班,接受各科形式有偿补课的。
15、没有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巧立名目收费,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的。
16、没有侵害学生利益,讽刺、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
17、没有发现其它违反师德行为。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