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庆安镇中心小学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2012.8
-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根据庆安镇中心学校教师分流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为目的,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 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分流名教师,通过交流,促使师资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交流对象与条件
1、参加交流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业务工作能力。
2、男48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的教师,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申报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交流任教半年及一年以上的经历。
五、交流形式及办法
1、符合条件教师推荐交流。根据交流方案和计划,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在镇内交流。
2、每年内外交流5-10人。
3、定期双向交流。由学校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镇内双向交流,时间为一学年,第二年成绩优秀仍回到原校工作。交流到我校的教师,如果愿意留校继续工作,视成绩优秀,可考虑留校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12年8月中旬,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心学校分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制定交流方案。2012年8月下旬,学校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对象、形式、渠道、要求等。
3、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上报交流教师名单。学校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教师交流的比例,科学制定学年度交流计划,研究确定本学年度参加交流教师名单。
4、分流教师名单:卢苏 李春芳 宋云 闫娜 刘大宏 张金龙 刘成 杜明 周晓娇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