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修改稿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期末复习纲要
整理人:廖强吉
一、大禹建立的夏朝是中国第一个一姓王朝,开辟了一个血缘家族的家天下传统。
二、西周维护王权的两大制度——宗法制和分封制
宗法制度:1、合乎礼法的贵族配偶制度的确立。(一嫡数庶,规定贵族的配偶取得和数量)
2、继承制度:以贵以长原则
3、宗法体系。(周天子为首的金字塔结构宗法网络)
4、宗庙祭祀。(平民没有资格设庙)
分封制度:对控制的疆域采取分封的方式,实行间接统治。
三、礼崩乐坏的表现——宗法政治秩序的崩溃
西周的宗法制政治秩序是建立在中央王朝的实力基础上的,一旦这个基础瓦解,必然导致诸侯割据,群雄并起的局面。
1、王室对诸侯间的秩序失去掌控。诸侯互相攻杀兼并。
2、礼乐制度紊乱,诸侯、大夫甚至士僭用礼乐的现象非常普遍,诸侯定期朝觐制度基本废止,王室不仅收不到贡赋,而且本应得的利益也遭到诸侯侵吞。
3、在诸侯间秩序大乱得同时,诸侯内部的宗法秩序也出现混乱,嫡长制度难以遵行。
四、秦朝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中央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
秦朝的中央官制分成三个台阶。第一层由丞相(政务)、太尉(军事)和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兼任副丞相)组成,称为三公。第二层有奉常(宗庙礼仪)、郎中令(公堂掖门)、廷尉(司法)、治粟内史(农税)、典客(宾礼)、宗正(皇族事务)、卫尉(宫廷保卫)、太仆(车马)、少府(山河池泽税),合称九卿。第三层由更第一级的官员组成,称为列卿,有中尉(京师戍卫)、将作少府(宫廷修缮)、詹事(太后太子家事)、五官中郎将(仪仗)、诸博士(礼仪顾问)。
秦朝将境内分为36郡(后扩为40郡),地方官制分为郡、县两级。郡设郡守(主)、郡丞(副)、郡尉(武),县设县令、县丞、县尉。县以下设乡官和亭长,乡有三老、游儌、啬夫。
五、以吏为师(教民读书:政令、刑罚、教化)
秦朝为实行彻底的愚民和思想禁锢政策,希望从根本上泯灭人们的反抗意识和反抗能力。推行文化禁锢政策,以吏为师,尽焚民间书籍,以严刑禁止民
间接触任何除了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纯技术性的书籍。以吏为师的意义是,基本除了文吏以外,整个社会没有有文字能力的人,所有的人包括文吏在内,要学只能学朝廷的法令,人们看到的文字也只有朝廷的法令。
六、焚书坑儒
知识分子议论朝政为朝廷不允许,因此遭到血腥镇压。
秦始皇当政期间,儒生大肆议论朝政得失,引起朝廷不满,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意见,借扩大卢生事件,抓捕坑杀大量儒生,并焚毁书籍。
七、儒家学派对汉朝体制有何影响?
1、三纲五常等儒家理论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
2、董仲舒提出的君权神授思想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地位具有积极作用。
3、儒家经典越来越成为选拔官吏的重要依据。
八、汉代的官僚体制——外朝官和中朝官
汉代的官吏体系大体可以分为外朝官和中朝官两个系统。所谓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中朝官是指在宫内办公的官员,显然,一部分中朝官属于宦官。
外朝官又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中央又可以分为丞相三公、九卿、列卿。汉朝的九卿形式上归丞相管辖,实际上大多独立行使职权。九卿分别为太常(祭祀)、光禄勋(侍卫首领)、卫尉(皇宫戍卫)、太仆(车马)、廷尉(刑罚)、大鸿胪(宾礼)、宗正(王族事务)、大司农(管理赋税)、少府(山泽租税)。列卿分别为中尉(京师治安)、将作大匠(修建)、典属国(藩国事务)、水衡都尉(皇家林苑)。
九、汉代三公权力职能的变化
西汉初年,丞相居于三公之首,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实际上往往无所不管;御史大夫主管监察,但与丞相一同开府,实际上也是什么都管,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二府,权力很大;只有太尉相对清闲,相当于皇帝的高级军事顾问。自汉武帝以来,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力,皇帝逐渐赋予尚书台更多的权力,西汉末年,以尚书台为核心的中朝官架空了三公,汉成帝时期,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太尉为大司马,三公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荣誉性虚衔。
十、汉代三公职能的变化反映了中国政治的什么特点?
1、皇权之下,权力的严密制衡。
2、(自由发挥观点):臣属权力大多来自于君王的赋予。没有永远的君王,也没有永远的权臣。权力的集中是君王的必修课,君王集权则盛世,臣子集权
避乱!在封建统治秩序下,君王于臣属的关系不可能是永远和谐的关系,从根本上便是一组矛盾的关系,君王要严防臣属权力庞大,臣属要时刻揣摩君王意志,正所谓没有永远的君臣,只有永远的权力。
十一、尚书台
尚书台在秦朝的时候本是少府的属官,机构设在宫内,负责行政机关和皇帝之间传达信息的作用。从汉武帝开始,皇帝为加强自己的权利有意识的扩大尚书的机构,扩张器权限。尚书开始有了拆阅和视线审阅奏章的权利。后来,尚书又获得了将皇帝批阅过的奏章下发的权力。后来,尚书又获得了将皇帝批阅过的奏章下发的权力,连带着,皇帝的诏书,大部分也由尚书起草。
十二、汉代的选举制度——察举与征辟
汉代的选举制度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察举,二是征辟。
汉初,皇帝时有下诏举才之举,汉武帝时期,形成郡国定期向中央推举人才的制度(每岁举一人)。历史上常见的察举名目为举孝廉。察举制主要依据由下而上的推荐。
征辟,是指由上而下的选拔。天子的选拔为征,公卿二千石的选拔为辟,实际上征辟主要是指辟,又叫辟除。辟除制度导致了官僚性质的门阀的产生。
十三、九品中正制和“户调式”与门阀政治
九品中正制是针对察举—征辟制选举权流失的弊端,而采取的选举改革。其目的就是要将选举权收归中央,便于皇帝控制,重新建立士人与朝廷官僚制的正常关系,以逐步削弱地方化的倾向。
西晋实行的“户调式”原本意义是我为了抑制豪强门阀兼并农户的势头,为国家增加编户齐民。它规定了王公贵族和官僚们占田和荫客的数额,抑制兼并,将门阀豪强萌占的农户限定在一定范围,然而实行后,实际上就将豪强门阀占田荫客的现象合法化、制度化了,反而加强了地方豪强对对地方土地、权力的垄断。
十四、西晋八王之乱的原因
1、西晋立朝,实行了西周式的分封制,将嫡系皇族分封为国王。国王对封地具有完全独立的支配权。
2、西晋大封皇族,赋予兵权,主要想一贵族化的方式抵御门阀的势力。人为的制造了皇族地方割据力量。
3、晋武帝死后,中央没有能够控制局面的能人,地方手握军权的同姓王族开始作乱,演出了“八王之乱”的悲剧,颠覆了西晋王朝。
十五、士家制——私兵部曲的制度化
曹操集团首先推出了士家制。士家制主要是为了防范士兵叛逃。士就是士兵,家就是士兵的家属。其主要特点就是:
1、士兵家属随营居住,军事化管理,士兵出征,家属为质。
2、兵户之家,子孙相承、世代为兵。
3、兵户不承担赋税徭役,主要承担兵役。
十六、隋朝的军制为府兵制,中央官制为三省六部制。
十七、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以明经科、进士科为主。由隋炀帝创造。
科举考试由礼部负责,考试考生就获得饿了出身,即进士资格,胆做官还要参加吏部的考试(面试)。
评价:1、科举制度扫荡了自东汉以来门阀士族的势力,使社会底层的士子有机会通过努力进入官僚阶层。
2、客观上改变了社会文化面貌(兴起了诗词歌赋)。
3、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文化结构:从原来对门第的看重过渡到对文化的看重。
4、但它也有负面影响,它使学校体系从此以后和选官制度牢牢结合在一起,学校成了科举懂得附庸。
5、科举制度虽然强化了官僚制,但也使人才被行政体系吸走,影响了社会整体的发展。
6、科举制虽然推动了人们向学,但也极大的催生了官本位文化的生长。 十八、隋唐时期的监察体系与政治运转有何关联?
御史台下设三院,一为殿院,负责上朝礼仪纠察和京师城内的巡查;二为察院,负责监察百官和分巡地方;在殿院和察院之上,设置台院,内设侍御史,负责总理御史台的一切事务。隋唐时期监察体系的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御使和谏官不仅弹劾法官,而且经常给皇帝提意见。这使得皇帝们时常要为之改变自己的做事习惯。谏官的作用从来都是受皇帝的制约,监察体系作用的发挥从来都不是制度上的。
十九、募兵制
募兵制,国家招募,由国家提供供给的征役形式。首先出现的是团结兵,
其次是弓广 骑,第三是官健,属于完全意义上的职业雇佣兵,担任边防任务,随着部队越来越精锐,为地方割据奠定基础。
二十、藩镇割据
藩镇割据的前提是募兵制的大力推行,戍边军队越来越精锐,形成“外强内弱”的局面。
唐睿宗时,为强化边防的需要,开始设立边地节度使。”安史之乱“后,全国各地的道,均设节度使,掌握一道的全权。这样,道成为了凌驾于州之上的一级行政实体,人称“藩镇”。随着节度使的权势越来越大,中央控制力越来越弱,藩镇割据局面出现。
二十一、隋唐时期的司法原则(每样挑三种来记)
隋唐时期的司法原则大体是“五刑”、“十恶”和“八议”。
五刑是五种刑罚:笞、杖、徒(劳役)、流、死(绞刑和斩刑)。流刑以下刑罚均可以用钱来赎。
十恶是十大犯罪行为,一般不许赦免:谋反、谋大逆(毁皇家陵园等)、谋叛、恶逆(谋害亲长)、不道(特别残忍的行为)、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具有伦理色彩,其核心是强调对违反忠孝道德和破坏伦理秩序行为的惩罚。
八议是指八种可以减轻刑罚的。议亲(皇亲)、议故(功臣故旧)、议贤(大德行)、议能(大才艺)、议功(大功劳)、议贵(达官贵人)、议勤(勤政经历)、议宾(前朝退位者的后裔)。八议精神就是以皇帝角度出发,亲贵可以减轻刑罚。
二十二、甘露之变(宦官与外朝官的流血冲突事件)
公元835年,唐文宗有意消灭宦官,宰相李训冒险设计,慌称左金吾大厅后的石榴树上有甘露,诱宦官首领仇士良等去观看,伏兵杀之,结果事情败露,朝臣被杀千余人,史称“甘露之变”。(或者是宦官和外朝官员之间的争端,从而引发的流血冲突事件)
二十三、藩镇集团的权力构架
藩镇集团维系内部的制度形式有两种:一是通过血缘、准血缘和地缘纽带,维系部众。二是通过掌握卫军(伢兵)进行武力威慑。这种体系大力削弱文官势力,通过武力酷吏来维系政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