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企业集团)证照增.补.换申请书
档案号:
企业(企业集团)
证照增/补/换申请书
企业(企业集团)名称: 注册号(集团登记证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1】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报告(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遗失补领/换发营业执照申请报告(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遗失补领说明营业执照遗失的情况,换发营业执照说明换发的原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时提交);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正本的,领取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时,应交回原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
【3】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注】
1、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时分别适用以上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或企业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 □增加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补发□营业执照换发手续。
办理 (企业集团名称)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证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企业增加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补领、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人为公司/企业,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人为企业集团母公司。申请人加盖公章。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中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补领、营业执照换发,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证照增/补/换发审批表
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