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合作协议
赵堤电商汇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长垣县赵堤镇政府
乙方:
赵堤电商汇经 营权转让事宜 甲方:长垣县赵堤镇政府
乙方: 身份证号:
项目概况:
赵堤电商汇前期由赵堤镇政府主导策划,目前商业模式及盈
利模式已策划完成,为使电商汇快速落地运营,需将电商汇经营
权交由第三方公司全权负责管理,镇政府协助招商及后续监管。 为赵堤电商汇更顺利的运营和管理,双方就赵堤电商汇经营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内容
为了更好地经营赵堤电商汇,甲方免费将赵堤电商汇经营权
出让给乙方,包括电商汇所包含的所有无形资产。甲方不得同意、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人或法人主体拥有电商汇运营权。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拥有对赵堤电商汇的永久经营权,经
营期满十年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经营权转让其他法人。
第三条 经营权接管期过渡
自本协议签订后,赵堤电商汇内所有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依
法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同时乙方应承认甲方所签署
的协议或口头协议;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
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与协议方协调解决。
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可指派财务和工作人员接手管
理电商汇所有事宜,从即日起,电商汇内所有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同时人员工资、卫生、治安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
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四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
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
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为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依法成立能够存续
经营并运营电商汇的公司,乙方作为法人代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监督电商汇合法运营;
2、为电商汇的顺利运营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
3、协调电商汇房屋业主,服从镇政府统一调配,镇政府可
与业主签订相应协议条款进行约束;
4、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以协助电商汇招商;
5、协助乙方吸引商户,镇政府可在商户入驻时与商户签订
相应协议条款以保证商户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依法经营管理赵堤电商汇;
2、服从赵堤镇政府监管,积极配合赵堤镇政府政策;
3、为电商汇内商户提供电商配套服务;
4、统一协调管理电商汇内商户,;
5、监管电商汇内商户依法经营销售法律所允许的商品或服
务;
6、在商户入驻前签订相应协议条款约束双方应尽义务与责
任,协议需由镇政府审核。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
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续约与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因其他原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
更,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可另立协议,届时本协议将终止。
第八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赵堤电商汇相关文件,双方签署
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方项目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
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
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
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管辖。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
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
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
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
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