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审管理流程图
05-24
供应商评审管理流程图
评审流程说明:
1、 每季度进行一次供应商评审,评审是从品质、交期(以合作前品质、交期保
证为准)、价格及服务四个方面来给供应商评分,其中品质分满分30分,交期分满分40分,价格分满分20分,服务分满分10分,总分为100分。A为80分以上,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2、 品质分由品质部根据每月来料检验记录来评定。例如:本月中某供应商来料
10批,其中一批品质不良,则品质分为(10-1)÷10×60%×30=16.2分;
3、 交期分由PMC根据系统到料记录来评定。例如:本月中某供应商来料10批,
其中二批交期延期,则交期分为(10-2)÷10×60%×40=19.2分;
4、 价格分由采购一部根据所有供应商对同款物料报价高低来评定。如偏高(高
于平均价)得8分,居中(平均价)得12分,偏低(低于平均价)得18分;
5、 服务分由采购一部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来评定。如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较差得4分,很差得2分;
6、 由采购二部根据各部门对供应商品质、交期、价格和服务四个方面的评分
进行统分并送采购一部备案,评审不合格供应商由采购一部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除名;
7、 因评审不合格而淘汰的供应商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开发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