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要求分类与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要求分类与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 说 要 求 明 法规名称 条 款 号 条文内容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 法律释义 凡属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 都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法规依据
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 财产安全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产 品 第十三条 质 量 法 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 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于尚未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 业产品或产品中的某些安全指标(如某些新产品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则必须符合保障人体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 必须履行的 要 求 指法律法规要求的或 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质量工程师教材 产 品 第二十六条 质 量 法 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 标准。 工业产品 质量责任 条 指惯例、 一般做法和理 所应当的要求。如:化妆品 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 一 般情况下, 顾客或相关方的 文件(如:标准)中不会对这 类要求给出明确的规定。 ——质量工程师教材 “通常隐含”是指组 织、 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惯 例或一般做法, 所考虑的需 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GB/T19000 例 第 八 条 对尚未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新产品,生产者必须按照保证其产品不存在危 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法定要求,通过制定企业标准等措施,保证其产品具备 标准化法 第十四条 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人大法工委《质量法》释义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生产者要保证其生产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必须使其产品符合 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包括符合依法制定的有关地方标准。 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 依照标准化法的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
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 应有的安全性能。 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 定的要求。 产品应当具有使用性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在产品标准、合同、规范、图样和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使用性 能。 ——人大法工委《质量法》释义
隐 含 的 要 求
产
品 第二十六条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另一方面是隐含需要的使用性
能。 这里所讲的隐含需要是指消费者对产品使用性能的合理期望,通常是被人们公认的、不 言而喻的、不必作出规定的使用性能方面的要求。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本法对生产者保证产品质量所规定的又一法定义务。
质 量 法
——人大法工委《质量法》释义 这是法律对生产者保证产品质量所规定的明示担保义务。 所谓产品质量的明示担保,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性能的一种明示的自我声明或 者陈述,由生产者根据事实自愿作出,多见于生产者证明产品符合某一标准、某些状态要求 的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广告宣传中。 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是表明产品质量符合自身标注的产品标准中规 规定的要求。 如在文件 中阐明的要求或顾客明确 提出的要求。 明 示 的 要 求 ——质量工程师教材 规定要求是经明示的 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 ——GB/T19000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定的质量指标,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则以该项明示的产品标准作为依据。 产 品 第二十六条 质 量 法 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说明是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文字说明性资料。告知消费者关于产品的有关性能指 标、使用方法、安装、保养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有着三包的事项等。所以,产品说明也是 生产者向社会明确表示的保证和承诺。 实物样品实际上是一种实物标准,实物样品清楚地表明了产品的质量状况。消费者根据 实物样品购买的产品应当同样品的质量保证相符。 ——人大法工委《质量法》释义 工业产品 质量责任 条 例 第 八 条 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 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 定的要求。 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 当然,生产者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不得与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