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用品消耗,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一、办公用品的分类:
①、办公设备:公司给员工和部门配备的电脑、办公桌椅、电话、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保险柜、更衣柜等;
②、文具日常用品: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笔记本、笔、计算器、胶水、档案袋、印油、印章、账本、U盘、鼠标、移动硬盘、键盘、插排、财务账本、凭证等;
③、办公耗材:硒鼓、墨盒、色带、打印纸、传真纸、网线、电源线、水晶头等;
④、日杂用品:水壶、纸杯、劳保用品(毛巾、手套、口罩、洗衣粉、扫帚、簸箕、拖布、清洁用品、防毒口罩)、工作服、五金工具等。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入库、领用等管理。
三.办公用品申购:
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至30日根据工作需要将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购置清单交至综合办公室,次月1日至5日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经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至采购部进行采购。 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审核、批准后负责实施采购任务。 工作服的购置:公司为员工每两年购置一套(提前2个月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申购)。
四.办公用品入库: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所有采购的办公用品均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入库,再按需求分发至各部门。
五.办公用品的领用:
1、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应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中登记。
2、低值易耗品按需求领取并登记,无需以旧换新。
3、非低值易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文具日常用品、日杂用品中大件、贵重物品(价值超过50元)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收回),办公用品损坏的,必须附情况说明和领用申请,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
4、员工领用工作服,需填写借据。工作满2年不需承担服装费,反之,工作未满2年需承担相应的服装制作费。
5、综合办公室要将各部门,准备领取的办公设备及时编入《固定资产盘点表》、领用人登记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六.办公用品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2、员工离职时应依《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所领办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3、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5、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和修改,由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