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近代城市建设思想解析_赵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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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ACDEMIC ARTICAL ISSUE
要是民间谋利的愿望和移民特有的心理状态。无论葡人还是华人,其留居澳门只为一个目的,那就是谋利,这是移民动作得以发生的必然。虽然不是每一民间阶层都与海外贸易发生直接关联,但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希望能从商业贸易中获得他们职业期望的利益,当把这种单纯的谋利思想投射到城市建设领域时,民间社会就可能从追逐利益的本能出发,按照实际需要自发建设城市,完备城市职能,以服务商业贸易这一社会核心为建设根本。除谋利欲望外,移民特有的心理状态也对这一时期城市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相关移民理论可知,当迁移者到达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时,为消除不安定的感觉,人的本能首先要延续自己熟悉的生活方式,因为祖籍地文化不仅带来长期物质层面的支持,更是精神层面的慰藉。不仅如此,不同移民族群之间的不了解也易造成彼此心理上的恐惧,只有通过身体的分离这种恐惧才能得以缓解。在移民心理作用下,对祖籍地城市建筑的模仿以及葡华社群空间的分离成为这一时期澳门城市建设的主要特征。
在谋利愿望与移民心理的双重作用下,澳门城市近代前300年里由民间社会自发建设形成一种相对稳固的城市空间格局:城市核心为内港商业区,内港位于澳门半岛中部西侧,濒临濠江水道,拥有较大水域面积利于多艘船只停泊,人们在这里设立埠头,建造仓库,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区,由于在城市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故这里“自明朝以来,即为诸夷荟萃之地”。商业区外围即内港东侧由南而北绵延的山上是葡人居住区所在,它与内港商业区共同构成葡萄牙传统海岸城市模式的“上城区”与“下城区”,是葡人基于移民心理对本民族传统建筑文化移植的表现。葡人居住区外围,即半岛北侧与南侧是华人居住区,不似葡人居住区有着明确统一的建城模式,华人居住区由许多自然村落组成,虽形态各异,但空间组织与布局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村落特色。
近代大部分时间里,葡华两大族群独立发展着自己的居住区,虽有着各自的发展脉络与组织特点,但在规划建设上都体现着极大的随意性,这个过程中唯一需要遵守的就是两者在空间上的界线—城墙,它仿佛屏障将完整的澳门半岛分隔成华人葡人两个世界。虽然葡华社区彼此独立建设自己的城市空间,但是对整个半岛空间格局进行考察,则不难发现上述城市部分的功能构成、空间分布以及彼此的位置关系正是海上贸易这一经济运作模式在空间上的投影:内港商业区满足货物运输与商品交换要求,葡人作为贸易主体紧邻内港而居,外围华人以农耕渔猎为谋生手段,为海上贸易运作提供基本的物质保证。因此,内港—商业区—葡人居住区—华人居住区由核心而外围的空间格局实际是由海上贸易所需的产业链条限定而成,它符合社会商业运作的基本要求,与城市立足根本息息相关。
2 帝国的恐慌:明清朝廷畏戒思想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与制约
开埠前,澳门地域狭小,又远距帝国权利中心,故一直游离在中华统治者的视线之外。开埠后,明清两朝逐渐加强对澳门的管理,基于帝国安全考虑采取的措施与制定的相关规章直接影响着澳门自下而上的城市规划建设。
在明清帝王眼中,海洋是一个对王朝体制充满挑战的世界,只有将海洋的政治危险性排拒在国门之外才能维持王朝内部相对的“有序”,因此,早在葡人东来之前,广东沿海就是中华帝国的防卫重点。开埠后,葡人种种放肆行为更引起帝国统治者的不安,庞尚鹏在《明经世文编》中称:“而夷众殆万人矣,诡形异服,弥漫山海,剑芒耀日,火炮震天……奸人且导之凌厉居民,蔑视澳官,渐不可长,若一旦豺狼改虑,不为狗鼠之谋,不图钿铢之利,拥众入据香山,分布部落,控制要害,鼓噪直趋会城,俄顷而至,其祸诚[2]有不忍言者”,鉴于此,控制居澳葡人数量以维护帝国边疆安全成为明清两朝治澳的主要思想。为有效控制葡人住区的蔓延,明清朝廷就其房屋建造进行严格制约。开埠初期,明朝官员将葡人居住区划定在一狭小范围内,“将共聚庐中大街中贯四维,各树高栅,榜以‘畏威怀德’四字,分左右定其门。以‘明王慎德,四夷咸宾,无有远尔,毕献方物,服食器用’二十字分东西为号,东十号,西十号,使互相维系讥察,毋[3]得容奸,诸夷亦唯唯听命”,葡人居住在规定区域内不得随便越界。此后,因人数激增葡人只得向外越界发展,面对这样的客观事实,明清朝廷无法再沿用划定区域的方式对葡人发展进行限制,于是先后制定多项具法律效应的条款对葡人建房进行管制,如1614年《海道禁约》、1744年《管理澳夷章程》、1748年《澳夷善后事宜条议》等,以期通过这种方式控制葡人在澳门的无限扩张。这些条款表述方式虽有差异,但基本原则都是禁止葡人添造新屋,如1614年规定“禁擅自兴作。凡澳中夷寮,除前已落成遇有坏烂准照旧式修葺,此后敢有新建房屋、添造亭舍,擅兴一土一木,定行[4]22拆毁焚烧,仍加重罪”。1748年规定“禁擅兴土木。澳夷房屋、庙宇、除将现在者逐一勘察,分别造册存案外,嗣后只需修葺坏烂,不得于旧有之外添建一椽一石,违者以违制律论罪,房屋、庙宇仍[4]37行拆毁,变价入官”。不难看出,条款制定的时间虽相差百余年,但明清朝廷对澳葡管理的基本思想却呈现稳定的延续性,然而商业发展导致人口增加,澳葡越界建房在所难免,这时时刺激着明清朝廷敏感的神经,葡人稍越雷池他们即会迅速做出反应,将自认为不利边疆安全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中,最直接的举动就是将澳葡新建的房屋拆除。在明清帝王眼中,澳门只是帝国版图中一个失序的混乱空间,一个不安定的因素,加强对澳门管理,使其不致对帝国安全造成威胁是其治澳根本。近代前300年里中国官方以帝国统治者的权利意志为行为准则,从国家政治立场出发对澳门进行管理,虽然其力量的实施主要停留在政治管制层面,但将这种政治欲望反映到城市建设中却是对自下而上城市规划与建设行为的最大阻滞。3 自上而下:以澳葡殖民思想为支撑的城市扩张鸦片战争以前,由于澳门主权归属问题,葡人始终对明清朝廷管制惟命是从,为保持稳定贸易环境似乎无意政治追求。然而,欧洲海外扩张并不是一段平和的异民族接触历史,对他民族的血腥征服始终是其不变的殖民本质,在美洲、东南亚莫不如此,澳门不过是葡人未曾预料到的特例与意外,即便如此,其隐性殖民意识也始终存在于澳门近代社会生活之中,并逐渐增强。鸦片战争以后,在世界殖民浪潮推动下,经过英、美等国的冲击,中华帝国走向落幕,葡人最终以此为契机将隐性的殖民意识转化为显性的殖民扩张。鸦片战争后,葡萄牙追随欧洲列强试图将澳门变成一个真正的殖民地,其对华政策调整为在澳门建立强有力的军人政府并通过强制性军事占领扩大其在华殖民利益。1846年亚马勒总督开始推行
体,确定了澳门现代城市道路系统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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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自治的殖民地计划”及其后一系列相关殖民扩张行径是葡人当时膨胀至极点的殖民欲望的彻底释放,其根本目的是巩固并扩大葡人在澳门的既得利益。从政治层面讲,这是一次彻底的西方侵略者对中国土地的殖民,与同一时期美、英、日等国在内地近代城市的殖民本质相同,但从城市建设层面来说,葡人武力扩张客观上为澳门未来城市建设创造了条件:拆除中葡边界的城墙,消除中葡之间的空间界限,合并两个原先独立发展的城市中心,使未来城市能够在统一的空间格局中进行整体规划与建设;限制华人随意建房,制定市政管理条例,终结了3个世纪城市混乱无序的建设状态,为近代晚期城市自上而下的统一建设做了准备;以占据土地为出发点的道路修筑行为改善了澳门城市交通状况,实现了城市交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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