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制度
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九标段
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2016年3月
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工区生产经营中潜在的安全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四条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五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第六条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第七条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部安委会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安委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贯彻落实项目部有关决定事项。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十条项目安全环保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第十一条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可通过通信、网络媒体等发布。
第十二条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第十三条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5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三)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项目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3、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四)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报告。
(三)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第十五条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六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人力资源
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三)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四)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五)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六)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第十八条协助组织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
第十九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条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环保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参照项目部与各工区负责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安全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不完善之处参照公司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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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九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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