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宝地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为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力和必须履行的 劳动义务,明确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各自权利与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广东省政府和 i 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定劳动用工合 同。劳动者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工作,有特殊要求 的当面提出,、
第二条:劳动者享有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休息 两天的权利。逢国家的法定的节假日、春节,按规定 天数放假休息。
第三条:按劳动者各自从事工种的不同,享有不 同的工资待遇,均高于国家最低工资级别,根据劳动 者工作能力大小逐渐加薪,提升。
第四条:8小时以外加班的劳动者,视工作性质按 小时发给加班费;节假日加班的每天补发加班费40 元。
第五条:劳动者除每月领取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之 l 外,均享有每天5元钱的伙食补助和每月50元的福利 I
o 金。
第六条:劳动者有事需向部门经理请假,规定假
期内工资照发;超过请假期限的每天扣月工资的4%。
第七条:工作业绩突出的当月有奖金,全勤劳动 者有月全勤奖,缺勤达五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每半 年举行一次员工评选活动,做到奖勤罚懒。
第八条:劳动者因工误伤、得病的,公司承担其 全部医疗费用,原工资照发,每天补助生活费20元、
第九条:劳动者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偷窃、抢劫等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公司不为其承担 任何旁任j
第十条: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因违反规定或玩 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的,公司有权责令其赔偿经济损 失和提前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一条:本条例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公司和 劳动者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条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 改,并审议通过;自劳动者与公司签定用工合同之日 起生效
珠海市宝地集团公司
二0 0 0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