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会发言
检察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会发言 根据XX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结合北流市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工作的安排,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我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总开关’”做专题发言如下:
一、深刻领会“严以修身”的精神实质
“严以修身”就是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我国自古以来就强调道德的作用,将“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论语·子路》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过:静以修身,并以他的实际行动验证了自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些都是古训,历来是我国传统知识分子所尊重的信条。其中修身,这是一个人生的基点和基准,习近平总书记把“严以修身”作为“三严三实”之首、作风建设之基提出来,我认为这既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把握,也是在当前我们新的时期的一种
新的解读。修身,除了传统的一些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的要求以外,那当然更有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先进分子的时代要求。所以既是对传统文化的把握,也是一种新的解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修身,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当前,要做到“严以修身”,就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崇尚节俭美德,养成健康生活情趣;充实精神家园,抵制歪风邪气。作为党员干部,就是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倾向的免疫力,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经得起各种考验。
二、把握问题导向,找准“修身不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院大力加强检察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经过去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更加信任,满意度持续提升,检群关系更加密切。但也要
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的病原体还没有完全根除,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对照“三严三实”的高标准严尺度,深挖细找,一些检察人员还存在“修身不严”的问题。一是信念动摇。一些检察人员理论欠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全面,没有筑牢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觉得信念是空洞的说教,党性锻炼不够,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思潮和现象容易动摇;一些检察人员是非观念淡薄,正义感退化,对机关内的不良风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不敢进行批评;一些检察人员意志消弭,事业心、进取心滑坡。二是宗旨淡漠。一些同志好摆谱,摆不正位置、搞不清身份,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对待工作大而化之;一些同志不能以敬畏之心对待群众,接待群众不积极、不主
动、不自觉、不到位,遇到麻烦事推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个别干部身上依然存在;一些同志个人利益、部门利益至上,对内对外协调上不讲沟通,相互置气,贻误工作,影响机关和队伍形象。三是贪图享受。有的不比贡献比待遇,不比奉献比索取,多做一点事就挂在眼眉上,恐怕别人看不见,待遇稍差一点便满腹牢骚;有的待遇上讲高标准,工作上低标准,等等。修身不严,核心要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净化灵魂、提升修养,在党言党、为党兴党、在检为检、为检兴检,是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合格检察人员的终生追求,时刻都不能松懈。
三、践行“严以修身”的基本要求
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必须严以修身,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担负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使命,才能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中创造过硬业绩。那么究竟如何做到严以修身,我认为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永葆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
的国家司法机关,“刀把子”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在政治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一要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信仰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信念是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我们一定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补足精神之“钙”,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二要坚守党的领导这个“压舱石”。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当前,政法领域已经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围绕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我们正面临一场严肃政治斗争。”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自觉抵制错误思潮的侵蚀,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更加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三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检察队伍作为
一支纪律部队,要坚持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的那一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约束和规范检察权的行使,这也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
第二,要牢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司法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律的真谛就在于对人民群众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法治的宗旨就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权利。如果我们心中不装着人民,在执法中不想着人民,就会出现漠视甚至故意侵犯群众权益的问题,必须把执法为民铭刻在灵魂中,落实在行动上,确保人民群众赋予的检察权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一要站稳群众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
主人,是人民的勤务员而不是父母官,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特别是在想问题、作决策、办案子时,不要总是高高在上,总想着如何“管人”,而要时时处处想到如何保障人民群众权利。二要坚持群众路线。世间自有公道在,心里装着群众的人、为人民办实事的人、无私无畏的人,人民群众会永远记住他。要真正“身”入基层、心系百姓,带着深厚感情、带着强烈责任、带着真心诚意为民办事,使执法方式更加便民利民,执法效果群众更加认可。要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积极构建开放、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三要多做利民之事。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维护民生民利,使群众切身感到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特别是要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拿出管用办法,逐一认真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三,要砥砺敬业奉献的担当意识。干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一要守土尽责。实事求是地说,现在法律监督工作难度较大,依法治国的要求更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更高。但大家更要看到,党和人民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如果我们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不闻不问、当老好人,就不配在法律监督这个神圣岗位上工作。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做好分内之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优秀、更出彩。二要任劳任怨。司法岗位任务重、压力大、办案难、待遇低、社会关注多,没有任劳任怨精神是不行的。任劳不易,任怨更难,正因为难,才更加可贵。许多同志经常加班加点,大家工作既有功劳,也有苦劳、疲劳。怎么对待功劳、苦劳、疲劳?要始终怀着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做到有功劳不伸手、有苦劳不计较、有疲劳不抱怨。三要淡薄名利。追求功名利禄,是人之常
情,但不能看得太重,要拿得起、放得下。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始终保持良好心态,理性看待升迁去留,平和对待个人得失。要牢记“干事是硬道理”,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激情,脚踏实地做事,襟怀坦荡做人,在淡泊中完善自我,在奉献中成就自我。特别是要不争权力大小、不争角色轻重、不争待遇厚薄、不争功劳多少,以优秀业绩赢得大家的信赖和选择。
第四,要恪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特殊作用。我们践行“三严三实”,关键是要履行好公正司法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这一根本职责。在这方面,如果我们做不好,就会动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心,动摇对法治的信心。要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切实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要以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
意识、程序公正意识、规范监督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和公开透明意识,切实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要坚守廉洁从检的职业底线。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容易成为被“公关”“围猎”的对象,始终做到严以律己、严以用权、廉洁从检。一要秉公用权。始终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我们手中的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公器,是有边界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增强定力、慎独慎微,决不拿检察权做交易,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二要抵住诱惑。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有各种诱惑。面对金钱,一定要谨记总书记“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的谆谆告诫,不义之财不可取;面对亲情,一定悟透严是爱、宽是害的辩证法,绝不能因私情废公事;面对所谓“朋友”,一定要把握分寸、谨慎交往,不能逾越红线。三要接受监督。权力走向腐败,因为缺少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因为执行不力。作为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同志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要善于、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认识到监督不是故意找茬、而是关心爱护,把接受监督作为履职用权的一种常态、作为工作生活的一种习惯,自觉接受来自组织、舆论、社会包括家庭的监督,不断增强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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