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李娃传]之喜与[霍小玉传]之悲
试析《李娃传》之喜与《霍小玉传》之悲
摘要:《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作为唐传奇中极具代表性的爱情故事,前者是历经曲折终成眷属的喜剧,或者则是始乱终弃结局悲惨的悲剧。造成两者结局相差甚远的原因固与社会制度有着密切联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两个爱情故事中,人物性格的迥异也是造成一悲一喜结局的重要原因。霍小玉和李娃都对自己的地位有着清醒的认识,但是李娃的成熟睿智、冷静干练是敏感而又至情的霍小玉所不能相比的,因此,在爱情中,李娃处于主动,而霍小玉只能处于被动。同时,李益和郑生性格的差异,也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两个爱情故事的结局。 关键词:悲剧;喜剧 ;性格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是写士人才子与名妓的爱情故事,都是唐传奇中之佼佼,且都具有唐传奇的共性特征,“作意好奇”,情节曲折,人物生动,语言华美,但是却有着迥然不同的结局。《李娃传》是是历经曲折终成眷属的喜剧,采用的是“大团圆”的范式,而《霍小玉传》则是“痴心女子”的真情被漠视、生命被栽害的悲剧。在这两个结局迥异的爱情故事中,人物性格的不同对结局的影响甚为重要。李娃不为情所惑所困,清醒果决,冷静明智,坚强干练,而霍小玉则是个典型的爱情奴隶,至情至诚的性格只能让她在爱情中处于被动地位。虽然霍小玉对于自己娼妓的身份有着清醒的认识,但其对爱情的过于理想化与李娃审慎清醒的爱情观相比,不免显得些许幼稚。而在这一悲一喜的爱情故事中,两个男性性格的不同也是造成结局迥异的原因。李益和郑生的性格中都或多或少的有着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但是这个特性在李益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李益的怯懦和负约,使长安城中“风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1]蒋防:《霍小玉传》,见张友鹤选注《唐宋传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4年版,第48页 ,最终导致霍小玉含恨而终。而郑生的痴情、真挚使其与李娃最终有了完满的结局。
一、李娃之成熟冷静与睿智干练
《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46页)由此可见,《李娃传》既符合事体情理,又极富“传奇”色彩,叙写爱情委曲徘侧,诉诸读者则颇具“可观” 的审美价值。在《李娃传》中,李娃富于变化的性格特点,使李娃成为唐传奇中具有代表性的女性形象,而李娃的成熟冷静与睿智干练促使其与荥阳郑生收获了完美的结局。
《李娃传》在表现李娃复杂多变的性格特点时,写出了李娃作为平常女性渴求真挚爱情的愿望,从李郑第一次交往的缠绵悱恻情调中可以看出这一点,作者对比写出了在郑生资产荡尽之时“姥意渐怠,娃情弥笃”的情态。但是,作者却着重笔墨表现其异于常人的冷静明智。她虽然对爱情有所渴望,但是并不把爱情作为生活的全部,她十分重视地位钱财,她所结交的都是“贵戚豪族”,“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也”,她深谙“少年公子负恩多”的道理,因此,她不会对这场风花雪月的恋情抱有很大的希望,于是冷酷的与其母设计了一场驱逐郑生的双簧
戏。李娃虽知道郑生对自己的感情是诚挚的,可是她的冷静果断、成熟睿智不会允许她为了感情放弃已有,去追求并无十成把握的未知,她始终运筹帷幄地活在对身边环境的清醒的认识之中。
李娃在甩开郑生之前之所以有着看似冷酷的性格,是因为她对自己狭邪女的身份有清醒的认识,她出身于风花雪月的场合,对妓女与才子的故事早已麻木,因此,“李娃与郑生相恋之初,是妓女与士子之间较为典型的恋爱,既有郎才女貌的互相钟爱之情,又是一种金钱买卖的庸俗的色情。”[3]吴志达:《唐人传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59页。可是,当她目睹了郑生的惨状后,她那被掩盖在娼妓身份下的善良本性才突然觉醒,她沉痛地引咎自责,“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4]白行简:《李娃传》,见张友鹤选注《唐宋传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4年版,第78页. 并对娃母要求驱逐郑生的行为做出了义正言辞的驳斥,动之以仁义,晓之以利害。此时,“李娃的性格虽然有些变化,但是与她抛弃郑生前的聪明果决却是一致的”。[5]李宗为:《唐人传奇》,中华书局,1985年,第57页
李娃在听到郑生乞讨的声音后帮助郑生以及后来的一切行为,归其原因,主要由三个,“一是对旧情的顾念;二是被一种赎罪意识所驱策;三是侧隐之心使然。”[6]贺信民:悲喜殊味各领风骚—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对读, 唐都学刊, 2001年第1期.李娃与郑生毕竟以前在一起有过欢洽的时光,因此不免有“回归”倾向,当郑生养好身体,“将之官”时,她却说“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7]同4,第79页. “固辞”欲离他去。这说明她所作的这一切,意在填补良心的巨大“亏空”。郑生的惨状唤醒她心灵中被掩盖的悲悯,于是她甘愿以高价来拯救这个“良家子”。这三个因素直接致使李娃与郑生再度结缘,铸就了动人曲折的爱情故事。由此可见,李娃性格虽然复杂,但其主要的成熟冷静、睿智干练的性格使她在这段爱情故事中占据主动地位,因此,《李娃传》成为喜剧而为世人耳熟能详。
二、霍小玉之至情、敏感、自卑
《霍小玉传》是始乱终弃结局悲惨的悲剧。胡应麟称道:“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此篇尤为唐人最精彩动人之传奇,故传诵弗衰。”[8]汪辟疆:《唐人小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82页。在蒋防笔下,霍小玉是至情、敏感而又自卑的。当她生命即将结束仍然看不到任何希望之时,李益被黄衫侠士挟持而来,霍小玉“飙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神。”面对利益的一言不发,霍小玉的悲苦、辛酸、愤恨在那刻骤然爆发,她痛斥李益:“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决!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9]同1, 第49页。正是由于爱之切,才会有恨之深。霍小玉是个典型的爱情奴隶,在知道李益负约后,还想见李益最后一面,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对爱情的过于理想化导致她最终“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霍小玉是至情的,然而造成她爱情和生命悲剧的更多的是她性格中敏感自卑的特点。霍小玉对自己的娼妓身份和卑微处境有着清醒的认识。她在自荐枕席的欢娱之际说:“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10]同1,第46页当时的选官制度决定了李益不能与其成婚,敏感的霍小玉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她宁肯牺牲自己、委曲求全,所要求的仅仅是八年短暂的爱,并打算实现这一短愿后,就此“剪发披缁”,在青灯孤影的陪伴下度过余生。其实,当霍小玉提出这个卑
微的要求时,就已经显现出了她的自卑,在她和李益的爱情故事中,她主动地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霍小玉的至情太过强烈、太过执着,而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又造就了她敏感自卑的性格,因此,她和李益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 三、李益之妥协怯懦、郑生之痴情真挚
李益本为“思得佳偶,博求名妓”,打发无聊的京城生活。他和霍小玉在一起时还是和谐幸福的,但真正谈婚论嫁之时,母命的难以抗拒、霍小玉的妓女身份、卢氏显赫的地位,诸多因素的权衡之下,李益对母命没有反抗甚至没有怨言。他曾向霍小玉一次次表示“ 皎日之誓, 死生以之”,并约以八月奉迎之盟。可是,他最后还是向当时的社会制度妥协了,他惧于“太夫人素严毅”,又为了自己的前程,他的怯懦和妥协使他抛弃了霍小玉,与此同时,他也受到了终身的惩罚。
《李娃传》中的郑生对李娃是愿意倾其所有的,对李娃一见倾心是因为其“妖姿要妙, 绝代未有”,可是当他被李娃抛弃后沦为乞丐直到再遇李娃时,他“愤懑绝倒, 口不能言,,含颐而已”,“此时, 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不是一个含冤受辱后气愤填膺的受害者形象, 而更多的是抒发郑生内心的苦痛, ‘口不能言’,是对李娃的欺骗行为的一种无声的质问,蕴含着自己被心爱女子抛弃后的辛酸和委屈, 一个痴情男子的形象呼之欲出,。”[11]杨 芸:《从郑生和李益看唐代士人的婚恋观念》,文学教育(上),2008年第8期 。李娃和郑生的圆满爱情故事也许不太接近当时的社会现实,可是我们在郑生这一形象身上看到的却是对李娃痴情和真挚。由此可见,李益的妥协怯懦导致霍小玉含恨而终,而郑生的痴情真挚则使其与李娃收获了圆美的结局。
《霍小玉传》与《李娃传》,这一悲一喜,是由两个爱情故事中的男女双方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是造成霍小玉生命和爱情悲剧的不可避免的原因,但在这种制度下,霍小玉的敏感自卑,和与李娃相比下的些许幼稚,以及利益的妥协与怯懦,注定了他们不能有好的结局。与此相反,深谙世故的李娃有着异于常人的成熟冷静与睿智干练,而郑生对李娃的痴情、真挚,也注定了其与李娃会有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