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06-24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定期研究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名称和参加人员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办负责,全体从业人员参加;
(二)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全体员工出席;
(三)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二)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
三、企业安全生产和领导小组例会内容
(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二)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三)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
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四)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安全生产机构会议内容
(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
(二)分析车辆和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条件,生产场所安全环境;
(三)点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并予以矫正,分析原因和应急措施;
(四)事故应急处置与现场救护;
(五)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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