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通钢集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安全环保部
制度编号:HDKY-AQ-09-2010 发布日期:2010 年 1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10 年 2 月 1 日 编 制 人:魏俊男 审 核 人:李 楠 批 准 人:张 勇 制度页数:共 11 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 产费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作业环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 管理暂行办法》 (财企〔2006〕478 号)以及《吉林省企业安全费用 提取和管理暂行办法》 (吉安监管法政字〔2005〕224 号)和吉林通 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 标准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 件的资金。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
第二章 职
第四条 财务部职责
责
1、负责在财务方面对安全费用进行管理,设立安全费用专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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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按月提取,并及时为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措施工程、消 除潜在的事故隐患措施等提供资金。 2、负责对送交财务结算的安全费用决算书、结算发票(需主管 经理签字)进行审核,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 予结账。 3、负责按有关规定提取桦甸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并下达桦 甸矿业公司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4、负责协助安环部做好安全费用的统计和上报以及上级部门对 桦甸矿业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5、负责按矿业公司规定及时参加安措项目的招标、议标会议及 安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制定桦甸矿业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各管理部门职 责、安措项目审批及实施程序和管理规定。 2、负责对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上报的年度安措项目及费用计 划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及费用。 3、负责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拟定桦甸矿业 公司年度安措项目及安全费用计划,并提交矿业公司安委会研究、审 查通过。 4、负责对计划外的安措项目及费用及时提交安委会讨论、研究, 并形成书面意见,严禁擅自决定计划外安措项目的的实施。 5、负责审批计划内(包括计划外)的安措工程项目及费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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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的不予审批。 6、负责协调生产技术部及相关专业部室、单位,对即将实施的 计划内(包括计划外)的安措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方案制
定 和费用概算工作。 7、负责对确定实施的安措工程项目委托生产技术部及相关专业 部室、单位及时进行设计、并下发施工设计文件。 8、负责按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及时委托生产技术部按规定进 行招标、议标工作。 9、负责正在施工的安措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协调设 计单位及相关专业部门和项目所在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 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协调设计单位、相关专业部室、项目所在单位对已竣工 的安措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严执行格验收程序和验收规定。 11、负责对即将实施、正在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安措工程项目的材 料计划、预(决)算、结算发票进行审批,不符合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的不予审批。 12、负责对发生的安措工程项目及安全费用进行审核登记和备 案,并定期汇总上报通钢矿业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1、负责在安全环保部的协调下,及时参与安措工程项目现场勘 察确认、方案制定,费用测算的工作。 2、负责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接到生产单位上报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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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后, 对于本部门及基层单位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与安环部沟通并到 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共同研究处理方案。 3、负责参与安措项目施工的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矿业公 司规定及时参加招标、议标会议和安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设备、电气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 时组织整改。如需要安全费用支持应与安环部沟通,经现场勘察确认 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来源。 5、负责对安环部委托设计的安措工程项目及时进行设计。及时 参加经理办招标办公室组织的招标、议标会议,并委托安措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6、负责根据招标、议标结果与相关要求,及时与中标施工单位 签订施工合同。 7、负责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时参加安 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按工程结算有关定额规定,对安措项目进行预(决)算 审核工作。 第七条 经理办招标办公室职责 1、负责根据安环部的外委施工项目委托书,及时组织相关部室 的专业人员进行招标、议标工作。 2、负责在确定参加招标、议标单位时,认真审查参加招标、议 标单位的各种证照、施工资质是否齐全、合法,符合招标、议标条件 的允许参加招标、议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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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根据参加招标、议标单位的条件、标书及诚信度,经与 会人员研究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
第八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根据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
费用管理制度》 规定,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有两种:一是按当年销售收入的 2%提取,二是按 露天矿山原矿产量每吨 4 元、井下矿山原矿产量每吨 8 元提取。桦甸 矿业公司可根据要求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结合矿山实际进行提取。 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费用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 气体监测、通风防寒系统、井下巷道、采场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 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尾 矿库(坝)安全措施等。 2、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费用及安全文化建 设费用支出。 3、配备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费用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方案制定和整改治理、监 控等费用支出。 5、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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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作安全标志、标语及标识。 7、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8、年终安全奖励。 9、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清凉饮料及保健费用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四章 安措工程项目审批及实施程序
第十条 安措工程项目审批程序 1、已列入年度计划的直接将审批表送交安环部,临时发生的将 申请送交经理办公室,经主管经理批示后送交安环部,未形成书面申 请的项目安环部不予审批。 2、安环部接到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协调相关部室、单位的技 术人员到现场勘察确认并制定整改治理方案, 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项目 报告单位答复处理意见。 3、经审批后的安措项目审批表,年度计划内的留在安环部备案, 复印件单位留存。计划外的原稿送还经理办备案,复印件留在安环部 备案及报告单位留存。 4、相关部室、单位根据安全情况临时组织实施的其它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工程项目,如需安全费用列支的,在工程项目实施前也 必须履行申请手续, 由安委会进行讨论、 研究, 否则安环部不予审批。 第十一条 安措工程项目实施程序 1、经审批后的自营安措工程项目,由安环部委托相关部室做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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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设计, 简易安措项目也可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设计, 经生产技术部、 安环部审批后实施。 2、经审批后的确需外委的安措工程项目,由安环部委托相关部 室进行设计并下发施工设计文件, 项目施工单位原则上由生产技术部 委托,安环部予以协助。 3、安环部要在施工设计文件上签署意见,并及时委托经理办招 标办公室进行招标、议标工作。 4、经理办招标办公室根据安环
部委托及时组织相关部室的专业 人员进行招标、议标工作,确定项目外委施工单位。 5、项目外委施工单位确定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与项目施工单 位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施工单及施工合同要求 尽快组织实施。 6、项目外委(包括自营)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编制预算 书并经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审核、审批后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预 算书控制工程量及费用施工, 如需增加工程量及费用要及时与生产技 术部及安环部联系到现场确认并签署认证单,否则不予认证。 7、 矿业公司相关部室要对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 技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原则上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 8、项目竣工时由安环部组织协调相关部室、单位进行验收。不 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要在项目验 收单上签署意见。 9、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施工单位做决算书,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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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审核,安环部审核、确认后到财务结账。
第五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门要组织矿业公司各单位、部室做好年度 安措项目计划及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 并经汇总审查后送交矿业公司 安委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 督。 第十四条 安全环保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定期向矿业公司安委会汇 报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安全费用要按月提取,专户核算,按规定的使用范围 安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年累计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足以用于支付 实际发生费用的,按实际支出在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六条 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 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十八条 安全费用的财务会计处理,要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九条 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每季度要将桦甸矿业公司安全 费用的使用情况上报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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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和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吉林通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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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
安措工程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
基层单位、部室安措项目审批表(申请报告)
计划外申请通过公文流转报经理办
计划内项目审批表报安环部
主管经理签署意见 牵头部室组织现场勘察拿出施工 方案,并签署意见 返回经
理办,由主管经理审批
安环部组织相关部室现场勘 察,拿出处理意见
由安环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方案(自营工程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领导 签字后上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审核
外委工程由安环部委托经理办实施招议标 自营工程编写施工预算书上报规划 部、安环部审批后实施 中标单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签署施工合同 中标施工单位合同生效后编写施工预算书 上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审批后实施
生产技术部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安全管理,安环部负责项目使用单位监管 项目竣工后由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写决算书,报生产技术部、安环部 审批。 审批后的决算书报财务部结算(外委工程发票同时审批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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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安全措施工程项目审批表
项目申报单位 项 目 名 称 项目预计投资
项目简要概况
申报领导单位 审批意见 安环部项目主管 审批意见 相关设计部门 领导审批意见 安环部部长 审批意见 主管经理 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安环部留存,一份申报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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