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10-08
土地承包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吴屯乡小寺村母墩村民丁其宝
枫溪乡岱后村村民黄瑞富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吴火胜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转让田地使用权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11年5月4日向吴屯乡小寺村中下毛坪两组承租中下毛坪两组田地,该田地座落土名庙岭尾,共有土地面积约_____亩,承租期十五年(即2011年至2025年)。
二、现甲方转让上述田地2014年至2025年末的使用权给乙方,在此期间的投入成本由乙方承担,其收成盈亏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每年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费用:2014年至2015年每年每亩50市斤稻谷,2016年至2020年每年每亩100市斤稻谷,2021年至2025年每年每亩150市斤稻谷。费用每年年尾付一次。费用由乙方付给甲方,或者直接作为甲方应付的承包金付给吴屯乡小寺村中下毛坪两组。
四、甲方用于前期道路拓宽、田地开荒整理、水电安装、工棚搭建费等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现甲方将以上设施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转让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在乙方使用期间,如因甲方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甲方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乙方使用期间,如有小寺村中下毛坪两组村民无理纠纷,概由甲方协调解决。
七、违约责任:自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