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新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 _ 。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积为准。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卖受方必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_____ 元,大写为: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经双方友好协商,买受方分两次付清房屋所有款项。
第一次:买受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十 日内向出卖方支付首款( 币)¥:元,大写:_叁拾万元整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同时出卖方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交给买受方。
第二次: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内 ,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全部过户后,买受方于 十 日内向出卖方支付余下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买受方逾期付款、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第八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大邑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无正文)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