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逐一看待"看"巨屦小屦同价"
第35卷第2期2015年4月
JournalofHuanggangNormalUniversity
黄 冈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Vol.35No.2Apr.2015
从“逐一看待”看“巨屦小屦同价”
张志华
(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湖北黄冈438000)
““摘 要:学术界对《孟子》巨屦小屦同价”的解释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我们认为,巨屦小屦”是被“逐一
,“。“,看待”的“每一个”同”是“分别+同”而不是“整体+同”巨屦小屦同价”巨屦同价,小屦同价”即“巨屦=““。小屦”分别同价”
《;关键词:孟子》巨屦小屦同价;逐一看待
中图分类号:H1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8078(2015)02-0052-03收稿日期:2014-04-08
,作者简介:张志华(女,湖北罗田人,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硕士。1964-)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项目编号:05be06。
doi:10.3969/issn.1003-8078.2015.02.14j.
(“孟子·滕文公上》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 《
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价,人岂为之哉?”长期以来,人们对其中的“巨屦小屦同价,人岂为之哉?”的理解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以东“;“细屦”人岂为之哉”的“之”指的是“细屦(精”。其《“屦)四部要籍注疏丛刊》指出:夫万物好丑异价,精粗异功,其不齐同,乃物之情性也。蓰,五倍也。什,十倍也。至于千万相倍。譬若和氏之璧,虽与凡玉之璧尺寸厚薄适等,其价岂可同哉?子欲以大小相比而同之,则使天下有争乱之道也。巨,粗屦也;小,细屡也。如使同价而卖之,人岂肯
[1]
:“《作其细哉?”清焦循《孟子正义》吕氏春秋·
哉?言此屡大小,则其他物之贵贱不言而可知
[5]
”:“矣。朱熹《孟子集注》其有精粗,犹其有大小[6]也。若大屦小屦同价,则人岂肯为其大者哉?”(7]P158-164)以朱振家[为代表的学者都赞同的是这
种观点。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巨”与“小” 一、
“从表面上看,巨”和“小”并不难理解,但却是分歧的焦点。统观全文,我们认为,赵氏等释“巨”,,为“粗”释“细”为“精”似乎可通,但辗转为训,仔“,,大”释“小”为“微”虽较合原意,但释“巨屦小屦赵氏和朱氏之说都值得商榷。
“很显然,巨屦小屦同价”是紧承上文陈相的观点而来的。当时的农家主张用数量决定商品的价格,认为只有这样,才公平合理,童叟无欺,天下才会太平无事。陈相在宣扬农家学说时,对此极“力称赞:从许子之道,则市价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价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价相若;五谷多寡同,则价。这里,“相若;屦大小同,则价相若”布帛”的长““短、麻缕丝絮”的轻重、五谷”的多少是从“度量”上说的,而“屦”的大小是从“规格量”来说的,但无“量”对价格的决定作用,完全没看到“质”对价格的影响。而孟子认为,商品不仅有数量多少、规格,论是“度量”的还是“规格量”所强调的都是商品细推敲,却于文不合。孙奭、朱熹等释“巨”为,同价”为“大屦小屦同价”却也于文未安。因此,
;“汉赵岐为代表,认为“巨屦”为“粗屦”小屦”为
‘,‘荡兵篇》云:有巨有微而已矣’高诱注云:巨,觕‘’‘。《而枹鼓为小。高诱注云:小,细也’汉书·杨‘,‘云:凝是精粗之体’注云:精粗,谓万物大小’也。是精粗通谓之大小,巨为大,即为麤也。小为
[2]
”“,“精,即为细也。也就是说,巨”为“大”大”即
’略也。觕同粗,即麤字。《淮南子·主术训》云:‘。《雄传集注》引应邵云:精,细也’礼记·乐记》
;“,“。杨伯是“粗”小”为“精”精”即是“细”
((3]P126-134)4]P89-90)、俊[朱东润、鲁国尧[等都赞同这
一说法。二是以宋孙奭为代表,认为“巨屦”即“大,“;“鞋”小屦”即“小鞋”人岂为之哉”的“之”指的”。孙奭《:“是“巨屦(大鞋)孟子注疏》大屦与小屡同其价,则人必为之小屦而卖之,而大屦岂为之
大小等“量”的差别,还存在“质”的好坏不同,正因为如此,等量的商品,其价格往往会千差万别“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所以,质”才是决定商品价格的最主要因素,仅仅根据“量”来决定
第2期 张志华:从“逐一看待”看“巨屦小屦同价”
孟子认为,物品价格之所以千差万别,是因为
·53·
)物品的质量有好坏、有优劣(即“物之不齐”的不“同,既然各种物品都存在质量“不齐”的情况,屦”当然也有质量“不齐”的问题。由于“伪的”商品成“本低;高质的“精”优”产品成本高,所以价格就应有区别,因而孟子认为,农家只注重“量”的多少、大小对价格的影响,不顾“质”的好坏对价格的作,用,这只会使人们“相率而为伪(劣)者也”又“恶“。之”指的是“不齐”中的高质、优质的“精履”?所以我们同意赵氏的观点,能治国家”认为这个
价格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很显然,孟子在驳斥时,“屦”作为具体反驳的对象,孟子所说的“巨屦小屦”和“同价”是分别与前面陈相所说的“屦大小同”和“价相若”相对应的。既然前面的“屦大小同”是从鞋的大小规格上说的,那么,后面孟子说为了避免重复,只选取了陈相所列举众商品中的
的“巨屦小屦”就也一定是指鞋的大小而不是指鞋的精粗。因而赵氏将“巨屦小屦”释为“做工粗糙的鞋和做工精细的鞋”是不合原意的。并且,“辩论对话要使人易于知晓,一般用常见义,不会用罕“见义”。[8]
“巨”的常见义为“大”,“细”的常见义为
也微。””,“《巨小尔雅”虽可转训为》:“巨,“大也粗”,。“”细《说文”可转训为》:“小,“物之微精”,但展转为训,不仅不符合论辨的要求,就其语义来说,也是不足为信的。
朱熹释“巨”为“大”,释“小”为“微”是对的,但释“巨屦小屦同价”为“大鞋小鞋一个价”,却也于文不合。如上所述,陈相的“屦大小同,则价相若”意思是“如果鞋的大小规格一样,那么价格就相同”,这是以鞋的大小为例来强调“量”对价格的“决定作用的。而如果孟子的“巨屦小屦同价”是指
成了由(无论)“大鞋小鞋都一个价种类”来决定商品价格了”的话,,那么这样一来,其观点就,孟子不仅偷换了对方的概念,而且也偷换了自己的概念,不仅没抓住对方的要害,而且也远离了自己的观点,因为“质”决定论、“量”决定论和“种”决定论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无论是陈相还是孟子,都压根就没有“种类”决定价格一说。这种偷换概念的论辩,既不能“破”,更不能“立”,是毫无意义的,又何至于流传千古,为世人所颂? 二、
“人岂为之哉”的“之”要使“巨屦小屦同价”能够得到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还必须对紧随其后的“人岂为之哉”的意思很明白之”字进行相应的说明,所以,学者们对此一般都没有进行具。也许是大家认为这句话体解释,但从学者们对原文的翻译可以看出,“之”的理解也存在两种意见:持赵岐观点的认为“之”是指代“精屦”,持朱熹观点的认为“之”是指代“巨屦”
。因此,赵氏释“之”为“精细的鞋”是对的,“但释
却不合文意巨屦小屦同价;朱熹释”为“粗糙的鞋和精细的鞋一个价“巨屦小屦”为“大鞋小鞋”是”对的,但释“巨屦小屦同价”为“大鞋小鞋一个价”
、释“之”为“大鞋”却又于文意不合。可能是朱熹意识到了前后解释的矛盾却又没有办法解决,所以,在注释“大屦小屦同价,则人岂肯为其大者”后,又补充说“若不论精粗,使之同价,人们又岂肯做精“的出卖呢?”将“之”释为“大屦”,后又补充解释为精屦”
。 三、
“巨屦小屦同价”的“逐一看待”①
特征[9]
其实,当一个句子的主语包含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事物时,主语和动词谓语之间有时是被“同一看待”,有时则是被“逐一看待”的。因为当主语是不同个体的复数事物时,在说话人心目“中,既可能是被看成“同一”的“整体”,也可能是被可能是同一性的关系逐一看待”成“每一个,也可能是非同一性的关系”,主体与动作行为之间既,
如“张明和李华回国了”,虽然“回国”是同一的,但由于主语涉及到多个主体,就隐含着几种可能:张明和李华是一起从同一个国家回国的;张1.和李华是先后从同一个国家回国的;张明2.明和李华是同时从不同国家回国的;张明和3.李华是先后从不同国家回国的,等等。因此4.,在不同的语境中,主语和谓语之间可能是被“同一看待”,也可能“是“逐一看待”。由于“巨屦小屦同价”的主语涉及是被同一看待的巨屦”和“小屦”两种不同的对象,即指“巨屦和小屦一个价,因此,既有可能”,也有可能是被“逐一看待”的,即指“巨屦和小屦分别同价”。但从前文可知,陈相对大鞋、小鞋是分别看待的,陈相说的“同”,是大鞋、小鞋“分别同”,而不是“整体同”,那么紧承上文的“巨屦小屦”也就应该是被说话者“逐一看待”的“每一个”,所以,“巨
“。这屦小屦同价”指的是“巨屦小屦”分别同价”个句子也可以看成是“巨屦同价,小屦同价”两个句子,由于谓语“同价”相同,为了避免重复,就将同形谓语中的一个省去,于是就变成了“巨屦小屦同价”的形式。这种情况在古文献很常见。如:
·54·
黄 冈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第35卷
,小一样就一个价(不管质量如何)那么,谁还肯去做质量好的鞋呢?”这样解释,既照应了前文,文从字顺,符合孟子的雄辩畅达之风,又解决了朱熹释盾。
“、,巨”为“大”释“小”为“微”但不好解释“之”的矛
()诸葛亮《出师表》
《)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国语·齐语》1)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2)
注释:
《:“副词“都”的“逐一看待”特征》都”修饰①董为先(2003)“谓语时,在不同的语义、语境条件下,人们会感觉到‘;都’的具体含义不尽相同:有的‘都’是‘分别+都’有
夫人生手足坚强,耳目聪明,而心圣知,岂3)
《)非士之所愿与?(战国策·蔡泽见逐于赵》例次可以宽容1)即是,第二次也可以宽容“一则宥,再则宥,,三则不赦再三违犯就不能”(第一
“赦免了),形式上主语“一”、“再”共用一个谓语
被宥“”逐一看待(被原谅)”,的两种情况但在说话人心目中,动词“宥,“”一指是两次分”和“再”是别不同的行“为,具有非同宜异同再”是两次”的谓语虽然相同“分别被宥”。一性,也就是说“一”和,但主语例2)中““陟臧陟罚”臧、“否罚否,不
”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明显是被“逐一看“待”的,即是“陟臧不宜异同,罚否不宜异同”,即也是指陟臧”、““手坚强罚否”都,足坚强“不宜异同”,“手””。和例“足3)”““手足坚强分别坚强”
”之意。
“实际上,前文所说的“布帛长短同”(可看成布长短同,帛长短同”)、“麻缕丝絮轻重同”(可看
“成“麻轻重同,缕轻重同,丝轻重同,絮轻重同)、都无不是如此五谷多寡同”(。可看成因此,我们认为“黍多寡同,“,巨屦小屦同价稷多寡同”等),
人岂为之哉”的意思应该是:“如果说只要鞋的大
的是‘整个+都’;有的是‘一致+都’;还有不少处于中间状态,隐含‘分别’、‘一同’等各式理解的可能”,具有“逐一看待”的语义特征。参考文献:
]]赵岐.四部要籍注疏丛刊[沈文倬点校.孟子正M]义.北京:中华书局,[M].北京:中华19书98.
局,]2004.
焦循.]杨伯俊.孟子译注[鲁国尧强.孟M子]全.北京:中华书局,译[M].江苏:江2008.
苏古籍出版,]1孙奭998.
,马智.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孟子注疏[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M].北]朱熹社,2007.
.金良年导读,孟子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朱东润版,.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程二如1980.1983,(.怎样理解“巨屦”、“小屦”[1).J].杭州师院学报,]董2003为,光(1.副词“都”的“逐一看待”特征[语言研究,).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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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逐一看待”看“巨屦小屦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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