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北京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摘 要]本文通过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北京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进行了简单剖析,意在论证阶梯水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水价;阶梯水价;经济学原理
1 前 言
从今年下半年起,北京居民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全面推进阶梯水价改革。[1]具体来说[2],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在181~26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在北京实行阶梯水价的想法和初步实践,历时很长,直到最近这次听证会,改革才全面铺开。本文运用经济学原理和概念来分析阶梯水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必要性
经济性质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从供给方来看,自来水属于自然垄断[3]:水管只需要建一条就够了,竞争反倒会造成浪费,引起效率的损失,在自来水市场上没有实行竞争的可能;而且因为是自然垄断才谈得上“定价”,如果是完全竞争市场,任何一个市场主体都是价格接受者,自然没有谈论“定价”的必要。从需求方来看,自来水是生活必需品[4],对价格的弹性很小,价格的升降对自来水的需求量影响较小;对于价格弹性小于1的商品,提价会使厂商的收益增加,但行政力量阻止了自来水供应商通过提价的办法来减少自来水的供应量,实际上实行的是行政定价。
现实生活中自来水的浪费现象是到处都可以看见的,没有任何人使用的时候水龙头仍然在哗哗地流水,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淡水资源虽然是可再生的资源,但毕竟是有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要珍惜水资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不能以损害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自来水的消费具有负的外部性[5],水资源的浪费加剧了华北地下水“漏斗”区的沉降。[6]
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通过宣传、教育来提倡节约形成社会风尚以及从技术上“开源”多渠道增加水资源的供给和跨区域性、季节性水资源调配之外,有没有通过经济手段(价格杠杆)来实现“节流”的可能性呢?
按照庇古的想法,水资源的消费既然具有负的外部性,就应该通过征收庇古税来解决,要减少和杜绝自来水的浪费,就需要提高水价,减少对自来水的需求量,使自来水市场上的均衡点沿需求曲线上移。然而整体提高水价是不现实的,提高水价的具体方案需要精细设计。
首先,自来水的价格弹性很小,即使提价了,需求量也不会减少太多,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