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PAT离职员工及终止合作商控制程序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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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PAT离职员工及终止合作商控制程序
一、目的:
本程序旨在控制离职员工和终止合作客商进入厂区,严格遵守 C-TPAT 有关控制非准许进入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人员(含辞职,自离,解雇)和已终止合作的客商(含供货商)。
三、工作职责:
由行政办主任负责策划,由人事单位、采购部配合保安部执行。
四、工作程序:
4.1 员工离职,行政办需记录于《离职员工花名册》,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时间、原因(方式),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保安组,禁止其再次进入。
4.2 员工辞职或被解雇时,员工应将自己的工具交回给工具领取处,行政办须收回厂牌及其它相关资料;出厂时,行李包裹等须接受保安检查。
4.3 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职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牌混入厂区,发现此类事件,可收缴其厂牌,拒绝其进入。
4.4 一般情况下,被解雇的员工是不可再次聘用。
4.5 采购部应及时将因故终止合同的供应商和客户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供给保安部门,内容应当包括厂商单位名称,终止合同的时间,原因以及经常往来公司和业务人员姓名等资料。
4.6 保安部接采购部通知后,再有终止合同的厂商要求进入厂区,可予拒绝。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