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新
09-10
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治疗室应每日通风、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至少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次60分钟,并登记。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500cfu/m3。
四、治疗室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含皮试);用后针头立即放入锐器盒内,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入专用容器内,其它医疗垃圾严格按《重庆市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交专业垃圾处理公司“重庆同兴公司”进行集中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
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浸泡在1/2~2/3处,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