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建施工承包合同
房屋修建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在自家宅基地建修一栋一楼一底住宿房,乙方自愿承包该工程修建与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XXX 私人住宅。
二、 工程结构:砖混钢结构。
三、 建筑规模:一楼一底,占地面积约130平方米。
四、 承包价格: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160元/平方米。
五、 承包方式:半承包。
六、 甲方职责:负责提供建筑材料、施工所用水用电。按协议
约定期限支付工程工资,负责建筑质量监督。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不合格之处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七、 乙方职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修,工程质量必须达
到国家建筑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合格标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做好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购买工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
八、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16年1月28日,竣工日期:2016
年4月28日。
九、 付款方式:每层楼现浇完工支付8千元,地板全部硬化及
内外粉水完工支付8千元,外墙瓷砖完工支付8千元,尾款待竣工合格后按余款的80%结算,下剩的20%款项于门窗补缝及防水防漏防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 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的一切意外事故所引发的安全、经济、
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1、甲方如果不能及时提供建筑材料、水电
不畅通、未支付所约定的工程承包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并赔偿乙方待料停工损失。2、乙方如果未按时按质按量施工、未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或不按施工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予支付所有余款并终止合同。
十二、 其他约定:
1、 除地基土方由甲方负责施工外,所有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承建。(即自地梁、柱子所用混泥土、钢材之日起)。
2、 施工(地梁、支模)所需木材、机器、斗车、铲子、水
桶、水管、电源线等其他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
使用及保管。
3、 房屋前后左右以屋檐水滴水为界,界内均由乙方承建。
4、 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应无偿维修、返工或
重做并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好周围环境、建筑、管线等
安装。 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损坏费用。 6、 施工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每日提供早午餐各一顿、香烟一盒(2.5元/包)。 7、 防水、楼梯屋、女儿墙、梯步、阳台、飘窗、阳沟及阳沟台、外墙瓷砖等在工程承包款之内,不另计款项。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建管站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8、乙方必须完全配合甲方水电工各种水电管线预埋施工及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