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规定发布,美女们洗洗睡吧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将于12月起实施。《规定》中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还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
平台监管责任: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直播许可: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对用户和发布者后台实名: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
TMT观察:
随着4G和大屏智能手机的发展,互联网直播在我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一批“网红”横空出现,“网红”包装也产业化了。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快速催熟了互联网直播,成为既O2O后的又一个热点。一些公司的估值动则数亿。
网络支持能力的提高,传输的内容从文本、图文混排向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转变,互联网直播符合潮流。但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网络直播,有效内容少,大多缺乏深度,重色不重质,能形成影响力的品牌和专业视角更少。而各种渠道公布的行业数据,也包含了各种形式形成的泡沫,被外界质疑,这种形态只能是短期行为。
《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内容发布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其开始实施,很可能导致行业泡沫的“破灭”。
可能我老了,除了重大活动、音乐会、体育比赛等外,我更希望看到的是精心策划剪辑的视频内容,而非“张口就来”的互联网直播。
另: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包含图文,门户网站的图文直播开始于约20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