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本)普通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
普通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服务对象):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居委会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地址:电话:)
为转变服务模式,方便辖区普通人群享有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提高辖区普通人群的健康水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一)积极向乙方提供自身信息及健康状况,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健康管理工作,尊重乙方的服务过程,根据自身的合理需求选择服务内容。
(三)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对乙方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配合乙方进行医学统计。
二、乙方职责:
(一)全科医生团队各成员自觉遵守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公卫人员的职责,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主动提醒签约对象接受服务,及时整理服务信息,保持服务的连续性、综合性、主动性。
(二)为签约对象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常见病诊疗和其他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参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三)免费为签约对象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保护其个人隐私,及时更新相关健康资料和信息。
(四)免费为签约对象提供普通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1、为签约对象免费提供首次建档体格检查服务。
2、为签约对象免费提供自助式测量血压服务。
(五)免费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为签约对象提供健康饮食、健康生活、疾病预防、慢病防治等健康教育服务。
(六)免费提供预约挂号和联系转诊服务
根据签约对象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免费提供预约挂号和联系转诊服务,挂号费和治疗费、药费等按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三、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一年。如需解约,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并签字确认。如无法联系到甲方(地址变动且电话不通),自乙方无法联系甲方之日终止本协议。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附则:
(一)如不可抗力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则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
(二)同一人符合多个健康管理协议健康检查项目情况下,同一年同一检查项目不累计检查。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家庭医生: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