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双独二胎办理指南
07-10
北京市双独二胎办理指南
双方为独生子女,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应准备的材料:
1.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的地址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和A4纸复印件)。
2. 夫妻双方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须复印正反面)。
3. 《结婚证》第一页、第二页及第三页(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 如一方为外地,需出具户籍地的(区、县)计生部门婚育状况证明。
5. 出具双方父母的婚育状况证明(如父母为外地户口,需出具户籍地(区、县)计生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
6. 出具夫妻双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 夫妻双方档案所在地在《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上盖章。
8. 第一个子女的户口本页(原件及A4纸复印件)。
9.双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带卡片(育龄妇女卡片)。
10.交回夫妻双方第一孩子的《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领取过独生子女费须根据领费情况退独生子女费)。
以上材料备齐后与计生办联系,需夫妻双方到计生办进行审核材料后,出具《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
联系电话:6600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