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5年7月_五险一金_缴交明细表及依据
深圳市2015年7月 五险一金 缴交明细表及依据
一、必要依据数据:
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60%=3632元)。
上年度最底工资标准:2015年度深圳市最底工资标准2030元/月
执行期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深圳2015年7月1日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651元,即月平均工资为6054.25元。
由此,深圳五险一金的基数随即调整,深圳社保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
1、深圳一档医疗保险(原综合医疗保险)基数由原来的3131元调整为:3632.55元;
2、深圳二档医疗保险(原住院医疗保险)基数由原来的5218元调整为:6054.25元;
3、深圳三档医疗保险(原农民工/劳务工医疗保险)基数由原来的5218元调整为:6054.25元。
4、深圳社保基数区间调整为:2030元-18162.75元;
5、深圳住房公积金基数区间调整为:2030-30271元。
二、我公司住房公积金缴交费用标准(集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7月,公司3人缴费试算
当月正常缴费合计:609
其中单位正常缴费合计:304.5
其中个人正常缴费合计:304.5
单位缴存金额:2030元*5%=101.5元/月/人(企业成本中列支)
个人缴存金额:2030元*5%=101.5元/月/人(企业代缴代扣)
三、我公司社保保险缴交费用标准
2015年7月,公司3人(深户1人,非深户2人)缴费试算
当月正常缴费合计:2460.62
其中单位正常缴费合计:1694.6
其中个人正常缴费合计:766.02
附一:住房公积金缴交依据文件
相关政策(摘自《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单位指定的准专办员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单位须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专办员在注册登记后须参加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专办员在线培训和考试,通过的方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第十八条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第二十条 单位每年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按照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并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按时、逐月、足额缴存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指定专办员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
30日。
附二:社会保险缴交依据参数
*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 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缴纳生育保险为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养老保险:
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4% 个人8% 非深户 基础养老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3% 个人8%
医疗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3131-15654 6.20% 2%
生育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基数2030 单位1% 个人0
工伤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工伤保险 基数2030 单位0.40% 个人0 失业保险: 深户及非深户 失业保险 基数2030 单位2% 个人1%
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 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 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6054*60%=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