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是检察机关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党建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是检察机关做好党建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保证。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较好的加强,绝大多数党务干部能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切实发挥了骨干和中坚作用。
在看到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取得进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来衡量,基层检察院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部分党务干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政治素质有待加强。由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基层检察院一般没有专职的党务干部编制,因此机关党务干部基本上都是兼职。党务干部工作中心大都忙于业务工作,造成有些党务干部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缺乏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科学理论研学的不深,理解的不透;有的党务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不高,认为“搞党务工作任务软、内容虚,发展机会少,难有大作为”,不安心本职工作,千方百计找门路“跳槽”。
二是能力素质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党务干部忙于事务、疏于学习,新知识的补充和更新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有关政治、法律、科技特别是市场经济新知识知之不多。有的党务干部知识结构“单一”,除了自身的党务工作,不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其它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不能围绕中心“转”,常常是“自转”和“空转”;一些党务干部思想上因循守旧,碰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总是照搬老经验,套用老框框,既不想新思路,也拿不出新办法,工作始终处于徘徊状态;有的党务干部整天忙于各种事务,不注意对工作做前瞻性思考,工作总是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适应不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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