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惠州学院学生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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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学生会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办公室是校学生会干部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校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
2、校学生会办公室包括少康楼二楼的办公室、学生会宣传室、及位于少康楼一楼的外联部物资室。
3、物资室由外联部负责管理,宣传室由宣传部负责管理,都必须接受秘书处的监督。
4、在办公用房内应保持清洁,本会办公用房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
5、办公用房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办公用房进行清洁。
6、例行工作需要周期性使用办公用房的,须在学期初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临时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协商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7、学生会办公室向外单位借用的,须经主管常委批准,学生会任何干部不得私自配制办公室钥匙,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学生干部以外的人员使用(主席团签字同意除外)。
8、外单位借用办公室需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审批签名同意后,由秘书处以不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为原则调整安排,作好登记,并负责监督。
9、进入办公室的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室中的物品,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
10、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干部在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断电源,关窗户、锁门等善后工作。
11、办公用房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用房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