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高考考试说明--物理
2016年海南省高考考试说明——物理
Ⅰ. 指导思想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理科)(供海南省使用)》(以下简称《说明》)是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物理科(海南卷)命题的主要依据。《说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海南省普通高中物理教学实际而制定。
高考物理试题着重考查考生和知识、能力和科学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物理与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联系,注意物理知识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重视体现高中物理新课程的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为学生有个性地发展提供空间;有利于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实现。
Ⅱ. 考试内容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及其运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目前,高考物理科要考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
(1)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
(2)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述)。 (3)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 (4)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
(1)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做出正确的判断。
(2)能够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1)能够独立地对所遇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
(2)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3)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1)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
(2)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
(1)能独立地完成“考试内容与要求”表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
(2)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3)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之中。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必考范围及内容——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物理1、物理2、选修3-1和选修3-2等四个模块。
选考范围及内容——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选修3-3、选修3-4和选修3-5三个模块(注:在三个模块中按规定选择两个模块的试题进行解答)。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必考内容及要求”和“选考内容及要求”的两个表中用罗马数字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相当于课程标准中的“了解”和“认识”。
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相当于课程标准中“理解”和“应用”。
考试内容及要求如下表
Ⅲ. 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 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 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 试卷结构: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
题型:选择题,分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命题范围:仅限于必考内容。 分值:约占全卷分值的38%。
第Ⅱ卷
题型:填空题、实验题、计算题和选考模块题(选考模块题中可以包含选择、填空、实验、作图、计算等答题形式)。
命题范围:既有必考内容也有选考内容。其中实验题、计算题的命题范围仅限于必考内容,选考模块命题范围为选考内容(每个选考模块为1个大题,共3个大题。考生选择其中2个大题作答,多做者只批阅前两题)。
分值:约占全卷分值的62%(其中实验题约占15%,计算题约占23%,选考模块题约占24%)。
全卷内容比例总体控制:必考内容分值约占76%,选考内容分值约占24%。 4. 试卷难度: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以中等难度题为主,整卷难度适中。 其中“易”、“中”、“难”的确定是基于海南省今年高考中物理试题难度的常模估计。
和2015年对比有以下几个变化:
1、三个内容的增加:
(1)在考试目标与要求的实验能力第一条中:增加“能明确实验目的”。
(2)在考试内容与要求的模块物理1中原来的“形变、胡克定律”增加为“形变、弹性、胡克定律”。
(3)在考试内容与要求的模块选修3-5中原来的“动量、动量守恒定律及其应用”增加为“动量、动量定理、动量守恒定律及其应用”。
2、两个要求的提高:
(1)模块选修3-1“电场”中“匀强电场中电势差与电场强度的关系”的要求由Ⅰ级升级为Ⅱ级。
(2)模块选修3-3“固体、液体与气体”中“气体实验定律”的要求由Ⅰ级升级为Ⅱ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