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征文通知
关于开展“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的通知
经研究,2013年征文活动的主题确定为“让梦想与现实同步”。
有一种力量叫梦想,有一种勇敢是面对。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大型展览时,向我们畅谈起“中国梦”,为中华民族描绘了“美丽中国”的发展蓝图,并谆谆告诫国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梦”要由无数个美梦编织,教育梦无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梦想是美丽的,现实是严峻的。每位教师都有梦想,每位教师都必须直面现实。于是乎,梦想与现实成了一对天然的矛盾。然而,梦想与现实是可以同步的。
如何“让梦想与现实同步”?我们的大多数教师都在探寻这个问题:当现实与理想冲突时,如何唤醒梦想,面对现实;当现实与理想遥远时,如何创造条件,不让梦想擦身而过;当梦想与现实融合时,又该怎样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梦想;当现实超越梦想后,又该怎样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追求更大的梦想……
为了梦想成真,我们大多数教师以淡定的心态,在教育这块园地里默默耘锄,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工作,在实干中成就了一个个梦想。教师们总想交一份完美的答卷,但又往往留下些许的遗憾……
回眸走过的峥嵘岁月,记录当下的求索历程,让自己与他人一同分享其中的幸福与快乐,在通往梦想的征途中走得更远更好,这便是此次征文的意义与目的。
此次征文活动,由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和湖北省中小学教育干部培训中心等单位指导,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具体组织与实施。现将此次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参与对象
1、指导机构:湖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2、承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
3、组织单位:“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师训科)统一组织。
4、参与对象: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在职教师(以下同)。
省将成立由相关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要求各县、市(区)在2013年3月底前将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报征文组委会办公室。
二、征文要求
1. 征文内容。“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要求弘扬时代主旋律,讴歌新时期教师的新风貌,既要心怀梦想,放飞希望,又要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抒写自己对教育的理想与追求,记录教育人生的幸福与快乐。写自已写他人均可。文章要求有思想、有情节、有感悟,有追求,内容真实,积极向上,有较强的可读性。作品讲求原创,一人一稿,严禁剽窃抄袭,文责自负。
2. 征文体裁。“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以叙事性为主,文体可以是故事、散记、手记、札记、通讯,也可以
是小品文、小论文、杂文和诗歌等,切勿写成教学案例、课堂实录、经验材料、工作总结等形式。
3. 征文文面。凡提交的征文必须版面规范、朴素,不用彩色。作者要认真校对,确保无错别字、多字或掉字,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全角打印。文稿首页左上角用方框标明“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字样;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仿宋,居中;接下是作者任职单位(全称)、姓名、联系电话、QQ号; 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4磅。征文要求提供纸质文本一份,文本用A4文稿纸打印。为方便评选,征文不受理电子文稿。
4. 征文提交时间。征文纸质文本提交日期自2013年5月20日起,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每篇征文缴纳评审费50元。
三、评选与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成立征文专家评审组。全省拟设臵奖项如下:
1. 拟设“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组织先进奖30个。奖励对象主要是在“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中宣传力度大,计划周密,措施得力,组织有方,受众面大,成效显著,上交征文达到或超过函件规定基准数的市(县、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师训科)或市(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各地上交省征文作品的基准数,大的县、市(区)不少于300篇,小的县、市(区)不少于200篇。
2. 拟设“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先进集体奖40个,先进个人100名,奖励对象主要是在“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活动中,组织工作扎实、活动开展有序,征文数量多且质量较好的中、小学校,以及征文活中有突出业绩的单
位领导和工作人员。
3. 拟设“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作品奖。“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作品,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其中获一等奖作品将辑录出版。
4. 为促进“我与我的书”、“比访同行〃演绎精彩”工作常态化,2013年将开展第三届“我与我的书”和第二届“比访同行〃演绎精彩”征文活动,征文内容与往届相同,其他要与“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一致。
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另:通山县教育局继续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征文(第三届)和“比访”活动专题征文(第二届)并开展首届“让梦想与现实同步”征文,征文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体裁不限,用A4纸打印(不受理电子文稿)。纸质文稿请于6月10日以前一并送交通山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