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孙祁祥:无限风光在"险"峰--保险业改革开放的精彩瞬间回顾
导读
保险业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保险理论探索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素材,理论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广度和宽度折射出的是保险改革开放实践的丰富多样性
作者|孙祁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5年第19期
作为中国经济、金融领域最重要的理论刊物之一,《中国金融》以其国际化的视野、前瞻性的思想、睿智的洞察力和精深的理论分析而被公认为理论界和学术界的一个重要阵地。在《中国金融》迎来其65岁生日的时候,我很荣幸受邀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来对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大事件和重点改革等相关问题进行评析。
当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停办了二十多年的国内保险业由此正式恢复的时候,我刚从一个有着近七年工作经历的工人“变身”为大学一年级新生。当时绝对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从事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的研究与教学;我相信,当时许多业内人士可能也没有想到,经过短短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行业从一个几乎不为人所知、仅具有一点财政补偿功能、仅有一家公司经营的小部门,发展成为今天拥有2万多亿元保费、超10万亿元的资产、170多家中外保险公司、400多万从业人员、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行业。30多年间,保费收入增长了4398倍,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27.98%;保险资产规模增长了6996倍,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29.74%。保险密度从1980年的0.47元/人提高到2014年的1479元/人,保险深度从1980年的0.1%提高到2014年的3.18%。总保费规模占全球排名从改革开放之初的约40位左右上升至全球排名第四。
对于保险研究而言,我只能算是一个“半路出家人”。从本科到博士,我所学的专业都是经济学,博士的研究方向是经济发展战略,自此之前,从未接触过保险——不管是“学”还是“业”。上世纪90年代初,北大经济学院成立保险学专业以后,我被学院任命为主任,也因此从当时很热门而且研究领域很“广”的宏观经济领域转到相对很“窄”的保险学领域。在保险业恢复发展以来的30多年间,全国从事保险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学者,特别是老一代学者对保险理论的研究以及对保险改革开放的实践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我有幸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亲历了保险业对外开放、国企改革、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重要事件,对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那种“指导”与“滋养”的关系有着很深的体会。这次借《中国金融》65岁生日的机会,我想仅从我最熟悉的北大保险学科研究团队的角度,管中窥豹,简要回顾总结一下保险专业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探索在保险业改革、开放和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
专业人才的成长与行业的壮大
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于1960年在其著名的人力资本理论中明确指出,在影响经济发展诸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素质的提高,而不是自然资源的丰瘠或资本的多寡。人口质量和知识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未来的前景。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也再一次印证了“人力资本”在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1979年保险业恢复之时国内只有一家保险公司,经过30多年的发展,增加到目前的170多家,而培养风险管理与保险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也由当初的寥寥几家增加到目前的130家左右。保险专业人才的成长与行业的发展壮大之间呈现出极强的相关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等几所院校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较早开办保险学科的,它们为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1993年,北大经济学院成立了保险学专业,之后其他一些主要大学也都相继设立了保险学专业。
1999年,教育部发布文件,批准北京大学等五所大学可以单独以保险学专业目录招生,而其余院校的保险学专业合并至金融专业。之后,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行业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急剧增加,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允许保险学按目录外专业招生。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对经济学科调整所提出的迫切需求,2010年9月,教育部经济学科组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启动,修订涉及的范围为高等学校当时所设的本科专业,含1998年确定的5个专业以及此后增加的17个目录外专业。保险学就属于17个目录外专业中的一个。学科评议组由十几位来自不同高校的教授组成,南开大学的逄锦聚教授为组长,我为副组长,修订工作前后进行了半年多的时间。教育部提供的全国高校专业布点的汇总情况表显示,在17个目录外专业中,保险以97个“布点数”而雄踞榜首,这让我这个在此领域里工作的学者高兴的同时,也多少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我没有想到保险这样一个领域相对比较专的专业会有这么多的布点院校。其他比较热门的专业,例如像金融工程只有43个、税务37个、投资学28个、贸易经济23个、信用管理15个,而其他的许多专业只有一两个布点学校。
自2010年以来,保险学专业仍然在稳定发展。据有关方面提供的信息,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有近130所高校开设了与保险学相关的专业。在这一领域从事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学者们为中国保险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保险业的发展理念与发展战略
在一个行业的发展中,理念是最核心、最关键的因素,是发展的基础。理念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好的思路、有效的措施于发展而言是如虎添翼;而如果理念不对,思路越精当、措施越有效,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
我国保险业在其发展的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追求保费而忽视利润、追求单纯模仿而忽视创新,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方式落后;市场混乱,无序竞争严重;消费者对保险产生许多不应有的误解,保险行业形象受损。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元的。改革开放初始,我国保险业恢复业务之初,政府对其的发展定位、早期的法律法规、行业自身的经营特性、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处的特定国际环境、监管部门的双重身份等因素使其所以然。但最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包括保险公司、政府部门、股东、监管者、消费者等在内的整个社会对保险基本功能和定位的理解存在偏差。只有纠正这些偏差,秉持正确的发展理念,保险业才能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在对现实问题深入剖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学术研究团队于2007年提出了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十大理念。这些理念既包括保险的“作用”以及行业的特点,也涵盖保险要发挥其作用所需的条件。
第一,保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保障功能构成了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内含价值,也成为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最主要内容。保险的储蓄投资功能是保障功能得到一定发展后衍生出来的,它不能脱离保障功能而单独存在,更不能超越和代替保障功能。
第二,保险机制是损失补偿与风险控制的统一。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险公司倾向于靠提高保费来弥补成本,而不太重视在整个保险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这种将损失补偿与风险控制割裂开来的做法不仅影响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且限制了保险降低风险成本作用的发挥。
第三,现代保险业是人力资本密集型行业。产品定价、承保、理赔、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因此,人的素质和技能的整体提高是保险公司取得良好业绩的先决条件。
第四,保险业具有“风险管理者”和“风险制造者”的双重角色。保险是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在现实中它就一定会完美地扮演“风险管理者”的正面角色。如果处理不好,它也可能制造新的风险,由此带来可怕的“乘数破坏效应”。
第五,商业保险公司不是“政治义务”的承担者。政策或者制度可能会给保险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机遇,但同时,如果政府要求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过多的、本应由政策性保险公司来承担的责任的话,也可能带来很大的问题。
第六,诚信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四大原则中重要的原则之一,是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基础。保险活动在法律规范上对道德规范的要求要高于其他民事活动。
第七,一国保险业的发展程度在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众的认可程度。经济增长、利率水平、金融市场的风险、居民的投保意识、人口状态、社会保障、科技发展、法律制度等因素所形成合力的方向和力度,决定着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第八,保险供需双方应当更加关注长期效应。如果市场上的每一方都能从双赢的角度进行行为选择,关心他人的目标,那么,采取合作的策略就有很强的适宜性。
第九,保险市场主体应当努力寻找利益上的平衡点。只有将保险市场各方主体的相互关系建立在利益平衡点之上,行业发展所需要的环境才可能和谐,保险业才可能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十,保险监管的责任在于纠正市场失灵。作为对保险市场失灵进行矫正的一种手段,政府监管是必要的,但政府有理由进行监管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什么都管。
围绕着发展理念这个主题,我们研究团队进行了一系列与行业稳健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或专题研讨,引起了学界与业界的强烈反响。
国企改革与专业化市场的构建
如果“中国模式”之说可以成立的话,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在短短30多年的时间里创造出世界奇迹,国企改革和专业化市场的构建是“中国模式”中最重要的经验之一,而这一经验也完全适用保险行业。
在2015年4月“北大赛瑟双周讨论会”迎来第100期的重要日子里,我们请来了中国保监会首任主席马永伟先生来讲述他所亲历的那一段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岁月。在谈到国企改革这个话题时,他回忆说,国务院对保险系统的改革非常重视,1994年8月1日,他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履职的第四天便去北戴河参加国务院组织的座谈会,会上明确提出,“保险业必须改革”,具体由中国人保公司拿方案。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大家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了一致意见:保险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分步进行;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是产寿险分业,第二步是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分开,第三步是股份制改革;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中国人保成为改革的排头兵。
2003年的11月7日这一天,我以“从‘第一股’走向‘百年店’”为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股票在香港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由此成为中国“保险第一股”的事件在《中国证券报》上撰文提出:目前“PICC”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已经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但与发达国家的同行相比仍不可同日而语。我们期待二十年后的“PICC”能够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品牌。我那篇文章发表12年后的今天,保险市场的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PICC的市场份额从2003年的近70%下降至33.46%,但其在世界的影响力却大大增强。2003年,PICC在《财富》500强中榜上无名;2014年,其在全球财富500强中排名208位;在上榜的49家保险类金融企业中排名第20位。事实上,PICC只是整个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缩影。仅从上市公司来说,除PICC以外,2014年中国人寿集团排名全球第98位,保险排名第8位;中国平安集团全球128位,保险排名第11位;中国太保集团全球排名第384位,保险排名第38位。
正是以中国“人保”为基础的国有企业改革及“三步走”的改革战略,形成了市场竞争的格局、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市场效率,为之后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微观基础并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我和我的团队也有幸亲历或者参与过马主席谈到的上述几项改革:特别是中国人寿和人保的股改、中国再保险公司发展战略及改制方案以及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的战略定位等。在此期间,我与当时这几家公司的主要领导王宪章、唐运祥、戴凤举先生等多有接触。他们的敬业态度、专业精神以及对理论的重视和对学者的尊重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至今还保留着一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2001年2月16日给我的来信,信中说“中国加入WTO在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深知改革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现呈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背景资料和体制改革的三种方案,敬请您抽出宝贵时间,留下珍贵意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40万员工真诚地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之后,我们北大团队做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贸易强国战略与外贸风险管理”“对外贸易、出口信用保险与21世纪中国经济的发展——兼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模式的选择”等一系列相关课题。基于上述研究,我们提出“近期内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应当由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独家经营。虽不排除外资和民族资本参股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或者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用其他形式与国内外公司合作,但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政府都要能够控股政策性公司,以保证国家利益”“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可以考虑运用部分外汇储备增加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基金”等八项政策建议。该成果主要观点通过新华社内参渠道报道后,引起了中央高层和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由此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政策性公司的定位提供了理论依据。10多年过去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在稳定外贸增长、推动转型升级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成为落实我国外经贸战略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
中国的对外开放与保险业的历史贡献
对外开放可以说是中国保险业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它不仅是保险业过去30多年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对中国金融体制的对外开放以及整个中国的对外开放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我前面谈到的2015年“北大第100期赛瑟双周讨论会”上,马永伟先生回忆道:“加入世贸组织是全方位的,包括银行、证券、财政等,涉及民生的领域风险比较大。应当稳定推进。保险基础比较弱,又不像别的行业那么大,所以在谈判的博弈中,保险成为一个筹码,成为加入世贸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它是我们开放的起点。”2001年底,我在参加中国庆祝加入世贸组织的大会时,曾亲耳听到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对时任保监会主席的马永伟先生说:“我在这里要向您和您领导的团队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你们专业、敬业和高效的工作,中国或许到现在都没有加入世贸组织。”
从我的观察来看,在保险业的对外开放中,业界经历了一个从“恐惧”到“拥抱”、从被动消极到主动积极、从“威胁论”到“促进论”的过程。
1995年8月我从美国学习回来以后即去深圳参加保险业的一个大会,这是我从“经济圈”转到“保险圈”后参加的第一个会议。当时大会最热门的一个话题就是对外开放,许多公司的高管对保险业的对外开放表示出极大的担忧,其中一个公司高管的发言给了我极大的震撼。他发言的大意是,因为我们民族保险业太弱小了,如果不加防范,不出5年,中国的保险业将会被外资打得七零八落,中国的金融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
事实上,在中国加入WTO前,业界的这种看法是非常普遍的。“狼来了”的说法铺天盖地。当时中国政府对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开出了“三个条件”:在中国开设代表处两年以上;公司的经营历史达30年以上;公司的总资本达50亿美元以上。而事实上,等待在中国开业的许多外资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欧美保险公司,其经营历史大都在百年以上、资产都在几百亿、上千亿美元。
但当加入WTO成为中国政府的既定目标、外资进入保险行业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以后,“狼来了”的无奈被国内保险公司“拥抱竞争”的心态和“奋起直追”的勇气所替代,在与国外同行的同台竞争中,中资公司学到了新的经营理念、商业模式、产品技术、服务方式和管理经验。这种开放大大降低了国内保险业的“学习成本”,迅速收窄了他们与国外同行的差距。在人身险市场上,外资公司的数量从1995年的1家增加到2005年的24家,再到2014年底的28家;同期,在财产保险市场上,外资公司的数量从3家增加到13家再到22家。外资人身险的市场份额从1.90%提高到8.90%再下降到5.78%;财产险的市场份额从0.18%提高到1.310%再到2.22%。由此可见,在保险业的整个对外开放中,中资保险公司完成了从对“狼来了”的恐惧到“与狼共舞”、再到完美胜出的蝶变,20年前保险高管有关中资保险“不堪一击”“中国金融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的担忧成为了历史。
保险理论界的队伍也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不断成长。1995年我第一次在美国西雅图参加全美风险与保险学会年会时得知,我是第一位在这个学会年会上发表演讲的中国大陆学者。20年以后的今天,包括我们北大经济学院风保系在内的国内的许多院系都吸引到众多优秀海外学者的加盟。在全美风险与保险学会年会、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年会、国际保险学会等国际著名的保险学术机构的大会上,经常能够看到中国大陆学者活跃的身影。
理论探索在路上
“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过去的30多年,保险业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保险理论探索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和素材,仅就我们北大一个研究团队而言,其研究领域涉猎和涵盖了众多市场发展和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论探索和理论研究的广度和宽度折射出的是保险改革开放实践的丰富多样性。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具有悠久历史的北大保险学科在我们这一代得到了传承。2011年,北大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教授通过对大量史料的研究后发现:“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1910年,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保险学门;1912年,京师大学堂设立保险学门,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因为北京大学是中国的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同时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由此可以推测,北大早期创立的保险学科很可能是中国(包括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大学保险学科发展的起源。”
1993年北大保险学专业的设立无疑可以看做是历史的延续和传承。从1994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1999年招收第一届博士研究生、2002年招收第一届博士后以来,迄今为止,北大保险专业共向社会输送了800多名优秀学生。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我们秉持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校训,以搭建政产学研交流沟通平台、推进理论研究与知识创新为宗旨,通过举办一系列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作出贡献。1999年,我们与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共同主持了文字起草等工作,制订了中国保险业“十五规划”——中国保险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之后参与了保险业“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2003年,“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成立。时任北大校长的许智宏院士题词“重保险研究、育保险人才”;时任中国保监会主席的吴定富先生题词“发挥北大学术优势、创新中国保险理论”。中心自成立以来的12年间,在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保监会、数十家国内外著名金融保险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第十三届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年会”、12届“北大赛瑟论坛”、100多期“赛瑟双周讨论会”。我们在《中国保险报》上发表了500多期“北大保险评论”,为保险业界、学界、监管界,特别是关注、关心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国外人士了解中国保险行业提供参考。
过去30多年来,保险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行业的地位和重要性也因此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更是将保险的地位提到了“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高度,提出“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无疑,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保险业的作用也将日益凸显,它在未来的发展中也必定还会出现许多新的机遇、问题和挑战。理论探索无止境,我们的研究也永远在路上。■(责任编辑 孙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