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成品保护意识,明确成品保护责任,加强成品保护管理,规范成品保护措施,实现成品保护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有关的业主要求、规定和设计技术资料。
三、成品保护
1、结构阶段
1.1回填土工程
施工时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另外,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回填土而受破坏。
1.2模板工程施工的保护制度
现场使用模板装卸、存放注意保护,分规格码放整齐,防止损坏和变形。模板安装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强拉硬顶,支撑安装后不可人为随意拆除造成松动。安装好的模板要防止钢筋、脚手架等碰坏模板表面。墙体模板不能作为其他物件的倚靠,平台模板上不能堆放重物,防止模板发生变形和移位。
模板表面涂刷水溶性脱模剂,防止油污对砼表面造成污染和模板与砼之间发生粘结。模板拆除时禁止硬橇,防止损坏模板。
1.3砼工程施工的成品保护制度
①混凝土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养护。雨期要求进行覆盖。
②混凝土终凝前,不得上人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确保间隔时间和养护期。
③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堆放的油漆、酸类等物品,应用桶装放置,施工操作时,应对混凝土面进行覆盖保护。
④不得随意开槽打洞,安装应混凝土浇筑前做好预留预埋。
⑤混凝土面上临时安置施工设备应垫板,并应作好防污染覆盖措施,防止机油等污染。
⑥不得重锤重物击打混凝土面。
⑦混凝土承重结构模板应达到规定强度方可拆除。
1.4钢筋加工
①钢筋原材及加工品采用下垫上盖,防止被淋雨水生锈。
②钻孔桩基钢筋笼采用下垫上盖保护,在下钢筋笼前,用隔离材料将设计伸入下一部位的钢筋进行密封包裹,防止灌注混凝土和开挖时受到污染。
③主体施工钢筋绑扎时,要绑扎牢固,必要时进行焊接固定,在浇筑混凝土时,要对成品钢筋进行保护,要有专门的施工平台,操作人员不准在钢筋上面行走和进行施工操作。
④防止钢筋污染
在浇筑梁板混凝土前用钢筋套管套在每一根竖向主筋上(高度不小于500mm),以防止墙柱钢筋污染,如有个别污染应及时用棉纱布清理混凝土浆,保证钢筋表面清洁,同时也要防止脱模剂污染。
⑤板筋绑扎时,必须架设跳板操作,禁止在板筋上踩踏,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安装电管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割和碰动钢筋。绑扎成型后,应将多余钢筋扎丝和垃圾清理干净。
⑥支立模板、安装预埋件及浇注混凝土时,不得随意弯曲和拆除钢筋。
⑦梁板钢筋绑扎成型后,作业人员不能在钢筋网上踩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弯曲、移位或变形。
⑧模板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如发现钢筋受污染,应及时清洁干净。 1.5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①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件应同砌体有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②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③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2、装修阶段
2.1 成品保护形式
防护:针对被保护对象制定防护措施。如为防止木门易碰位钉上防护板加以防
护。
包裹:将保护对象包裹以防污染和损坏。如马桶安装后采用原包装纸箱包裹。 覆盖:在产品表面覆盖以防损坏或堵塞。如地漏安装后,采用PE膜粘贴覆盖。 封闭:采用局部封闭方法加以保护。如洁具、五金安装后,应在大门加锁封闭。
2.2 物资材料
2.2.1 以下保护措施主要针对甲供的一切物资材料,非甲供的物资材料的保护措
施由精装修单位及各分包单位自行制定并实施。
2.2.2 精装修单位及精装修分包单位进场七个工作日内,必须根据精装修总进度
计划的安排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各类甲供物资材料分批次进场计划。
2.2.3 所有物资材料执行封样制度,甲供物资材料原则上在进场后的一个工作日
内完成移交,在移交时应根据已有样板进行核对,移交完成后甲供物资材
料的保护由精装修单位及其分包单位负责直至交楼。
2.2.4 精装修单位及精装修分包单位的物资材料仓库应就近设置,避免二次搬
运;物资材料入库后应分类、编号,按规定堆放,仓库内应按要求设置防
火设施,贵重物品应单独保存。
2.2.5 木门框及门扇、成品柜等有防潮要求的木制品进场后,应立即搬运至室内,
底部须垫高20-30cm,码放整齐,防止受潮。
2.2.6 精装修单位及精装修分包单位应设专职的材料保管员,并制定完善的材料
领用制度,进场之后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起报甲方项目发展部。
2.3 电梯
2.3.1 电梯轿厢
2.3.1.1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检验合格后即对轿厢进行保护。
2.3.1.2 电梯轿箱四周全部使用9mm厚木夹板作保护,保护高度至箱顶。轿箱
地面采用9mm厚木夹板保护。
2.3.1.3 电梯门需确保塑料保护膜完好,边角处贴双层保护膜(电梯公司完成)。
2.3.1.4 石材电梯门套采用木夹板保护,保护范围为整个门套(精装修单位完
成)。
2.3.1.5 电梯内外显示及按钮表面需确保保护膜完好,清除时不留粘贴痕迹(电
梯公司完成)。
2.3.1.6 上述保护须交楼前拆除,电梯轿厢保护因后期小业主需运输家具等,拆
除时间由物业管理处确定。
2.3.2 电梯召唤开关
2.3.2.1 电梯召唤开关安装时保留原透明保护膜,已避免划伤。
2.3.2.2 交楼入伙后,由物业管理处进行拆除。
2.4 铝合金门窗
2.4.1 玻璃的运输与存放应符合《普通平玻璃》(GB4871)的有关规定,玻璃
进场应斜放在“A”型架上,禁止平放;铝合金门窗框进场后应入库存放,
下边应垫起、垫平、码放整齐。
2.4.2
2.4.3 框边1公分。
2.4.4 铝合金门窗单位应加强对五金件的保护,所有执手应用塑料套保护,门锁
应贴膜保护,有钥匙的要统一编号管理。
2.4.5 所有保护措施需在交楼过程中由保护单位进行清理。
2.5 栏杆
2.5.1 栏杆安装单位需确保栏杆安装完成后保护膜完好,若原保护膜破损,则需
用3mm厚珍珠棉包裹,以防碰伤。
2.5.2 房屋开荒清洁前由栏杆安装单位对保护膜进行拆除。
2.5.3 开荒后由栏杆分包单位重新检查补漆并与物业管理处进行移交。
2.5.4 栏杆玻璃内侧粘帖薄膜。
2.6 木门
2.6.1 门框
2.6.1.1 门框安装前需进行自检,确认完好无破损后方可进行安装。
2.6.1.2 每一层门框安装完成后,进行表面清洁处理,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精
装修单位验收合格后,木门安装单位对门框下部1.5m高度用包装纸壳
及夹板进行保护,在门扇安装时进行拆除。
2.6.1.3 木门安装单位定期对成品保护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2.6.1.4 所有保护措施与物业管理处交接过程中由保护单位进行拆除、验收及移
交。
2.6.2 门扇及门套线
2.6.2.1 门扇及门套线安装完成,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精装修单位验收合格后,
木门安装单位用原有保护膜对无保护膜门扇进行保护。
2.6.2.2 木门安装单位定期对保护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2.6.2.3 在与物业管理处交接过程中,保护膜由保护单位进行拆除、验收及移交。
2.6.2.4 户内门扇安装尽量安排在后期,建议与厨卫五金安装同步施工。
2.6.3 门锁
2.6.3.1 安装完成后用保护膜包装保护至交楼前拆除。
2.6.3.2 门锁验收通过后,所有入户门钥匙交由钥匙工管理。
2.7 吊顶
2.7.1 整体铝扣板吊顶:面板安装后,施工过程中悬挂醒目的过程标志及成品保
护警句,设专人巡视检查并作记录;对灯具、浴霸等安装位置,协调相关
单位定位后准确开孔。
2.7.2 石膏板吊顶:公用部位及户内局部的石膏板吊顶(包括假梁)木龙骨必须
采取有效防腐措施,成活后严禁随意开洞。
2.8 墙面
2.8.1 厨房及卫生间瓷砖铺贴完成,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精装修单位验收合格
后,由精装修单位对阳角部位1.8m以下采用原包装泡沫护角或瓦楞纸板
进行保护。
2.8.2 公共部位的瓷砖阳角需瓷砖磨边完成,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精装修单位
验收合格后,由精装修单位对1.8m以下采用纤维板进行保护。
2.8.3 瓷砖阳角保护用的纸板或纤维板需在与清洁开荒前由保护单位进行拆除。
2.8.4 户内涂饰墙面阳角视需要由精装修单位对1.8m以下用纤维板保护。
2.8.5 涂饰墙面完成后,不得将金属材料、木材、石材、工具等靠在墙面上。
2.8.6 墙面贴砖完成后,在交叉施工较多位置视需要贴膜保护。
2.9 地面
2.9.1 木地板、踢脚板
2.9.1.1由木地板分包单位完成施工后,利用彩条布(或塑料膜+瓦楞纸或纤维板)
进行表面覆盖保护,接缝处用透明胶带封闭连接,使整个房间的木地板地
面保护层连为一体,周边以透明胶带固定在木地板边缝,保证细小沙粒不
会接触地板表面而划伤地板,同时避免日照变色。
2.9.1.2合理安排地板龙骨、面板施工与其它部位施工的顺序,尽量避免在地板铺
设完成后还仍需进行交叉施工。
2.9.1.3施工期间进行封闭管理,如确需进入,应对作业工具(如梯子等工具)底
部用织物进行特别包裹保护,作业人员进入室内,一律换穿清洁的软胶底
鞋或布鞋施工。
2.9.1.4交工前,应对所有地板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地板表面完好。
2.9.2 所有石材地面(包括门槛石)应采用覆盖塑料薄膜加纤维板或彩条布进行
保护,另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要求进行保护。
2.9.3 过道地砖地面在铺设完成后,未达到强度前禁止上人,应在铺设完成两天
之后满铺塑料薄膜+纤维板(由底至上)保护地板,严禁在其上堆物。非过
道的地砖地面在铺设完成两天后覆盖彩条布保护。
2.9.4 以上保护需在室内清洁开荒前由保护单位拆除。
2.10 衣柜
2.10.1 衣柜进场后需在甲方项目部指定场地整齐堆放,堆放场地需设置在室内,
需分户分层堆放,离地高度大于20cm,避免受潮,四周需进行必要的隔
离, 以免造成碰撞破损。
2.10.2 为避免对其它已完成的成品造成破坏,衣柜拼装加工需在公共部位进行。
2.10.3 安装完成经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精装修单位验收合格后由衣柜分包单位
用纸板进行保护。
2.10.4 保护措施在室内清洁开荒前拆除。
2.11 洁具、厨具与电器
2.11.1 洁具、淋浴门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要防止碰撞。
2.11.2 卫生洁具安装完成后,应先用薄膜将五金件、马桶盖等配件包裹,并用
胶带封闭固定,再用原有纸箱或薄膜覆盖保护,浴缸须面覆盖纤维板。
2.11.3 淋浴门、台面板安装完毕后须用保护膜加瓦楞纸板加以保护,防止瓷面
受损和碰撞。
2.11.4 墙面毛巾杆、镜子安装开孔前应先标明位置,待甲方项目部及监理认可
后方可施工,安装完毕后须用薄膜保护。
2.11.5 洁具、淋浴门安装后,为防止配件丢失或损坏,如拉链、堵链等材料、
配件在竣工前统一安装。
2.11.6 所有的龙头最后安装,安装完毕后采取薄膜包裹保护。
2.11.7 安装后洁具排水口应用防护用品堵好,镀铬零件用纸或薄膜包好,以免
堵塞。
2.11.8 通水试验前检查地漏是否畅通,分户阀门是否关好,然后在甲方项目部
及监理组织下分层分段分户分房间逐一进行通水试验,以免漏水使装修工
程受损。
2.11.9 煤气灶、热水器等电器应在竣工验收后至交楼前安装,安装完毕后须用
原包装薄膜包好,并用原包装纸箱覆盖保护。
2.11.10 壁挂式空调室内机安装完成后贴膜保护,立式空调室内机安装完成后,
套上原塑料薄膜与纸箱保护。
2.11.11 以上保护措施中橱柜及浴柜成品保护由橱柜及浴柜分包单位完成,其它
均由精装修单位完成。
2.11.12 以上保护措施在与物业管理处交接过程中进行拆除、验收通过后恢复保
护措施直至交楼予小业主。
2.12 灯具、开关插座面板、五金
2.12.1 灯具、开关插座面板、五金安装要带手套,不得污染墙、地面及顶棚。
2.12.2 安装灯具、开关插座面板、五金时应保持墙面整洁;安装后,用薄膜包
裹(可利用原有包装塑料膜),以免被污染;灯具进入现场注意轻拿轻放,安装时不得破坏墙面及天花。
2.12.3 搬运材料、器具时,不能碰坏门窗等;严禁私自破坏电气专业的管线和
设备;穿线时不得污染设备和建筑物品。严禁利用已穿电线或户内配电箱
作施工用电之用。
2.12.4 灯具、开关插座面板、五金应在室内外可以有效封闭之后才进行安装,
采取封闭管理。建议在入户门安装完成后再施工。
2.12.5 上述保护应在交楼后由清洁开荒公司清理。涂料如果滴在面板开关上,
应立即用湿毛巾擦拭干净,防止涂料干之后清理难度加大和对面板外观的
损坏。
2.13 成品保护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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