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02记录控制程序
文件网址:模具部\体系资料\程序文件 制订部门: 质保科
制订日期: 2016年1月12日 发行日期: 2016年1月12日
发放部门:生产部、技术部、质保科、行政、车间、测量室
1.0目的
确保公司各项记录之完整性,并被妥善保管,需要时能迅速调阅,并作为日后质量追溯的依据,以证明各项生产作业符合公司既定要求和/或顾客规定要求,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作。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包括电子媒体及来自于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 3.0职责
3.1质保科:负责质量记录的编号,质量记录总清单录入与更新。 3.2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编制、填写、传递和管理。 4.0术语与定义 无
5.0作业内容及要求
5.1记录的建立: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设计,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经批准后的记录
空表交质保科按《文件控制程序》规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并规定保存期,录入“质量记录总清单”中。 5.2记录使用和流转
5.2.1记录填写必须认真,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完整、清晰(原则上不得使用铅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
写记录中相关项,签署完整,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5.2.2字迹要清晰、易于识别。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进行涂改,若确实需要更正时,只能划线修改,原内
容应仍清晰可见,并由修改责任人在修改地方签名或盖章。
5.2.3流转中的记录在交换时均得进行自检与互检,以防漏填,承接者有权拒收填写不完善的记录。 5.2.4流转中记录不得有污损、失落,若发现失落应及时补上或修复。 5.3记录的管理
5.3.1标识:质量记录通过编号方式予以标识,以便检索,查阅。
5.3.2收集:各部门定期收集本部门相关的质量记录,定期汇总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5.3.3编目:按质量记录的编号进行分类,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加上标有记录名称、起止时间的封面。 5.3.4归档:将编目后的质量记录按时间的顺序排列归档。
5.3.5查阅:质量记录应便于查阅。合同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审时查阅,但
需作好登记。
5.3.6存储:各种质量记录的存储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拟定。
5.3.7保管:对存储期内的质量记录必须妥善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破损、不变质,因此需要有防雨、防潮、
防鼠、防虫、防火、防盗,保持通风等适宜的环境。
5.3.8处理:质量记录超过规定的存储期后,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各部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
进行销毁,“文件销毁清单”由质保科保存。
5.4质量记录的修改,参照《文件控制程序》中文件的修改执行。 6.0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7.0记录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