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省道:红线控制
第三章 红线控制
第一节 市域道(公)路网规划
完善高速公路网络,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向南延伸,在苏州绕城高速和同周路相交处增设互通。(参见表4)
完善现有干线公路网络、提升现有公路的技术等级。
整合各镇总体规划,完善不同工业区、乡镇、干线公路之间的连接公路。
详见“市域道(公)路网规划”图。
第二节 市域红线控制
一、红线控制标准
1、对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外的公路,其红线参考各级公路主要技术指标,结合昆山现行控制的红线控制宽度确定,参见表5。
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域公路红线控制标准一览
注:1、本表红线宽考虑公路一般断面,并作适当空间预留。
2、公路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部分,按城市(镇)道路的有关标准执行。
3、本表主要作为规划控制使用,当有具体工程设计方案时,以设计方案控制线取代原控制线。
2、市域范围内现状路面较窄、等级不高的干线公路,按一级公路(80km/h)标准控制。
3、市域范围内的连接道路按有关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确定红线宽度。
二、建筑后退道(公)路红线
1、在主要公路控制红线两侧,另有绿线(即公路红线范围外的防护绿带)的,公路两侧建筑应同时满足退让红线和绿线的要求。
2、建筑后退高速公路绿线两侧不小于10m,且退高速公路红线、匝道外边线两侧不小于50m。
3、建筑后退公路绿线两侧不小于10m,且退国道红线两侧不小于20m、省道红线两侧不小于15m、干线公路红线两侧不小于10m、其它公路红线两侧不小于5m。
4、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按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5、在批准的规划中已经确定了建筑后退红线要求的,按批准的规划执行。
三、高速公路红线控制
市域范围内共有总长100.3km、占地 626.8ha 的5条高速公路,其红线控制详见表6。
市域高速公路红线控制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