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五中学生褒扬诚信
04-16
惠济五中学生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惠济五中学生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生诚信标准
1、不说谎话,勇于承认错误,知错就改。
2、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别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公私分明,公家的东西不能归私人所有。
3、关心爱护小同学、女同学,不欺侮弱小。
4、拾到东西要交公,别人的东西不能归自己所有。
5、努力学习,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抄袭。
6、独立考试,认真答题,不作弊。
7、答应别人的事要认真按时完成,做不到的事情不要逞强答应别人。
8、要守时守约,言而有信。
9、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老师在和不在一个样,校内和校外一个样。
10、尊敬师长,听从老师和父母的正确教导,不欺骗老师和父母。
二、奖惩制度
(一)褒扬制度
1、学校定期评选优秀诚信标兵,对入选者进行全校表扬。
2、本期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一项直接定为A级。
(二)惩戒制度
1、对于在平常学习生活中不讲诚信,违反惠济五中诚信标准的学生,由班主任对其进行教育,并上报至政教处备案。
2、本期综合素质评定中道德品质一项成绩扣2分。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惠济五中政教处。
惠济五中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