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的主管机构,是学校实施学生德育教育,对学生学习纪律、文化生活、社团组织、校园文化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会同二级学院(部)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校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分析,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搞好政策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定期召开辅导员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探索新时期学生的特点和规律。
三、负责制定、完善学生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学年或学期学生工作计划,确定每季和每月工作重点,对各二级学院(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劳动卫生、课余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协助财务资产处催交学生各类应交费用。
五、负责督促各二级学院(部)检查学生管理规定及德、智、体综合考核的落实情况,负责学生风纪及考勤等方面的监控和抽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相关二级学校(部),负责对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
六、会同团委负责学生会及学生班级干部队伍的建设、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作好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七、督促各二级学院(部)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有严重违纪行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向上级提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意见。
八、负责管理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各种文化、科技竞赛以及课外文体活动,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宣传活动。组织带领学生开展外联工作,组织讲座活动。
九、根据学校意见,负责制定各类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入学教育、军训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十一、会同二级学院(部)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工作。宿舍卫生评比检查,开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
十二、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纪律等各方面的动态, 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故。
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计划与安排。
十四、负责组织带领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校园文明建设、志愿者活动。
十五、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