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概论 第六章农产品贸易规则
第六章农产品贸易规则
六、农业保护
一、农业贸易基本原则
市场为导向是指企业按照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目标市场和目标用户群的要求去设计、生产、交付产品与服务。
品市场的限制和扭曲
各国对农业的保护措施
工业化国家农产品贸易保护的模式基本可以分成三种。一种是日本式的,主要是限制进口。韩国、中国台湾也属于这一种。一种是美国式的,包括加拿大,主要是补贴出口。另一种是欧洲共同体/欧盟模式,通过价格支持政策使其从原来的农产品进口国变成出口国。
约束性承诺。
所谓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是在国际贸易方面两国政府间为了相互开放市场而对各种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其中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准许放宽的程度的承诺。
4.入机会,更大程度的改善其市场准入条件。
5易问题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我国为什么农业保护
(1)粮食安全需要。粮食等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而粮食的唯一来源就是农业,这决定了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部门。
(2)农业特殊性的要求。
首先,农业是长周期高风险行业。
其次,农业相对其他产业处于弱势地位。
(3)实施农业保护的其他原因。农业和其他行业相比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解决了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
绿箱措施:是指对贸易没有扭曲作用或扭曲作用很小的国内支持措施。
如所提供的支持是通过公共基金建立的政府计划来提供的,而不涉及消费者的转让;或有关支持不属于对生产者提供的价格支持。
蓝箱措施:是指根据限制产量的计划给予的直接支付,但必须符合以下
要求:该支持是根据指定地区和产量给予的;该支持数额限于限制产量产品生产总值的85%或以下;对牲畜的直接支持是按限定的头数给予的
黄箱措施 :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政策称为“黄箱”
政策措施,要求成员方必须进行削减。“黄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价格补贴,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部分有补贴的贷款项目。 农业保护的危害在哪
长期推行农业贸易保护制度,对欧盟财政是个巨大的负担,也违背了wto规则,损害了其他国家的利益。
有关农产品贸易的特定承诺包括四个方面
1.(Market Access Concession)
2.Domestic Support Commitment)
3.
1(Market Access Concession)
市场准入原则是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是国家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本国市场向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控制,体现一国的法律精神。此原则允许缔约方根据发展水平,在一定的期限内,逐步开放市场,最终实现贸易自由化。
减让指约束和降低关税,将非关税措施提供相同关税保护水平的关税所替代。(减让水平)
Domestic Support Commitment)
国内支持是各成员方对农产品实施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
及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措施,而国内支持承诺是指各成员方对给予国内农产品生产者的上述各种支持措施实施削减的承诺。
指各成员所提供的出口补贴符合WTO《农产品协定》并与各成员承诺表中规定的承诺一致。
农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适用范围
条件一:在任何一年内,这种产品的进口量超过了由现行市场准入机会决定的触发水平
条件二:该产品以国内货币表示的CIF进口价格低于触发价格
具体的特别保障措施是---征收进口附加税
实施特别保障措施的其他重要规则(程序上)
1.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均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农业委员会
2.通知应尽可能提前做出。且无论如何,应该在采取该保障行动后的十天内做出
3.当有关产品进口量在下降过程中,虽然进口价格低于触发价格,但世贸组织成员也不应该对该产品采取特别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