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期末考试练习题 (7)
1、在我国全国人大审议普通法案由全体代表过( )通过。
A .全体
B .3/4
C .半数
D .2/3
2、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
A .甲说:“法律的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B .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C .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
D .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
3、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
A .依法划分立法权限的体制
B .依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体制
C .依法划分司法权限的体制
D .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
4、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
A .审议法律议案
B .表决法律议案
C .公布法律
D .起草法律议案
5.法律草案表决通过后,该法律( )。
A .自通过之日起具有了法律效力
B .在公布之前不产生法律效力
C .必须自公布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D .只对赞成其通过的人产生法律效力
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
A .宪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基本法律
D .国际条约
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
A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1、当今世界立法体制的主要有()。
A .单一制立法体制
B .复合制立法体制
C .制衡的立法体制
D .我国的立法体制
2、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特色是()。
A .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相结合
B .多级并存
C .多类结合
D .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
3.立法过程一般可分为( )。
A .立法准备阶段
B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
C .立法完善阶段
D .法律适用阶段
4、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
A .提出法案
B .审议法案
C .表决法案
D .公布法
5、下列哪些不属于狭义的立法活动?
A .全国人大制订合同法的活动
B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保险法的活动
C .国务院废止《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活动》
D .北京市人大制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6、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 .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是一般的地方立法事项,与民族立法权不同)
C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 .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三、名词解释
立法: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 。
2、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1、
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即在一个国家中,哪些主体享有立法权或可以参与立法,各立法主体享有哪些立法权限。
3、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4、立法过程(立法运行机制):指一部法律从其最初的形成立法建议到最终被公布实施,产生效力的过程。
四、简答
1、简述立法的特征
答:(1)立法是国家管理权力的运用,是国家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
(2)立法主体是特定国家机关,立法活动是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的一项专门活动
(3)立法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
序进行的活动
(4)立法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
(5)立法是一个系统性的多层次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创制活动。
2、简述由法案到法的过程
答:(一)提出法案,就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度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关于制定、认可、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提议和议事原则的专门活动。(二)审议法案审议法案,就是在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由有权主体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应列入议事日程、
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三)表决和通过法案表决法案,是有权的机关和人员对法案表示最终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态度。表决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法案究竟能否成为法。通过法案,指法案经表决获得法定多数的赞成或同意所形成的一种立法结果。(四)公布法,是指由有权机关或人员,在特定时间内,采用特定方式将法公之于众。亦称法的颁布。
3、简述中国现行立法体制的特点 答: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特色甚浓的立法体制。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
看,它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一指最重要的国家立法权即立宪权和立法律权属于中央,并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二指国家的整个立法权,由中央和地方多方面的主体行使。这是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最深刻的进步或变化。多级(多层次)并存,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分别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般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多类结合,指上述立法及其所产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民族
自治地方的立法及其再制定的自治法规,以及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及其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类别上有差别。中国的现行立法体制有其深刻的国情根据。首先,中国的国家性质要求。其次,现阶段中国,经济上实行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形式并存发展的市场经济结构,政治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再次,也是特别重要的是,消除中国国情中负面的历史沉淀物也要求实行现行立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