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VOC治理验收及补贴相关政策要求
目录
二、申请条件
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既有VOCs排放企业实施完成的治理项目
LDAR项目
①操作:《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LDAR)规程(试行)》
(沪环保防〔2014〕327号)②检测:《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③流程:标识→ 检测→ 泄漏标识→ 修复→ 记录
末端治理项目
①治理工艺:使用推荐或认定的先进、有效末端治理技术②去除率: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0%
③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④排放监控:设计处理风量(标态)≥10000m3/h时,配置VOCs在线监测系统
VOCs在线监测项目
①技术要求:《上海市固定污染源NMHC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
行)》(沪环保总〔2015〕465号)等②检测方法:采用FID检测器
③信息公开:实时在企业网站上公布监测结果
一般企业
①LDAR:按照沪环保防〔2014〕327号文件完成LDAR项目②末端治理: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重点企业
①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核实
②“一厂一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的现场核实和抽测
结构减排项目源头减排项目过程减排项目LDAR项目
实施范围:≥2000个密封点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合成橡胶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化学药品原药
[***********]5226532710
现场核实:设备标识检测记录泄漏标识修复记录现场抽测:抽测率≥10%
抽测重点高VOCs含量、动密封、阀门抽测数≤500个(≥10000个密封点)
≤100个(
现场核实:密闭收集治理流程设备规格运行保养现场抽测:抽测率≥5%
抽测指标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
处理规模
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测项目
现场核实:连续稳定运行
网上公布监测结果
一般企业
①申请资料的真实性核实
②“VOCs治理方案”措施实施情况的现场抽查
结构减排项目源头减排项目过程减排项目LDAR项目
实施范围:≥2000个密封点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
有机化学原料合成材料
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合成橡胶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化学药品原药
[***********]5226532710
现场核实:设备标识检测记录泄漏标识修复记录末端治理项目
现场核实:密闭收集治理流程设备规格运行保养
四、补贴认定
LDAR项目抽测合格认定
密封点申报数≥10,000<10,000
未标识&未监
测数
≤10≤2
抽测浓度高于2000ppm,且未申报数
≤15≤3
抽测浓度高于10,000ppm,且未申报数
≤0≤0
补贴金额计算
重点企业
LDAR
= 核实后密封点个数(个)×10元/个
末端治理= 核实后有效处理风量(Nm3/h)×20元/Nm3/h,
在线监测= 在线监测装置数量(套)×200000元/套
一般企业
每家企业定额补贴200000元
五、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