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习题答案
税务税收筹划习题答案
第一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C 3. B
4. D 解析: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 1. ABCD 2. BCD 3. ABD 4. ABCD 5. ABCD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 对
3. 错 解析: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 错 解析: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A 3. A 4. C
二、多选题
1. ABD
2. ABC 解析:大型机器设备、电力、热力三项属于有型动产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
3. AB 解析:生产免税产品没有销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装修办公室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转售给其他企业、用于对外投资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也需要计算销项税。
4. CD 解析: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5. BC 解析: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和营业税劳务,不涉及其他。
6. ACD 7.ABCD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增值税只就增值额征税,如果相同税率的商品的最终售价相同,其总税负就必然相同,而与其经过多少个流转环节无关。 2. 对
3. 错 解析:2009年1月1日实施增值税转型,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4. 错 解析; 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投资给其他单位,应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5. 错 解析:只对工业企业使用,商业企业不适用这个政策。
四、计算题
1.(1)当期销项税额=
[480*150+(50+60)*300+120000+14*450*(1+10%)]*17%+(69000+1130/1.13)*13%
=[72000+33000+120000+6390]*17%+9100=231930*17%+9100=39428.1+9100 =48528.1(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5200*(1-25%)+13600+800*7%+6870
=11400+13600+56+6870=31926(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48528.1-31926=16602.1(元)
2. (1)计算当期全部可抵扣进项税
=(40-20*3/4)*(17%-13%)=1万元
免抵退税不能免征和抵扣税额=40×(17%-13%)=1.6(万元)
(2)计算应纳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17++1.7+0.91+0.88=20.49(万元)
销项税额=7÷(1+17%)×17%+60×17%=11.22(万元)
应纳税额=11.22-(20.49-1)-2=-10.27(万元)
(3)计算企业免抵退税总额
免抵退税额=(40-20*3/4)×13%=3.25(万元)
(4)比大小确定当期应退和应抵免的税款
11.27>3.25;应退税款3.2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退税额=0
下期留抵税额=10.27-3.25=7.02(万元)
3. (1):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70元
增值税=70÷(1+17%)×17%-60÷(1+17%)×17%=1.45(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
增值税:
销售1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
100÷(1+17%)×17%-60÷(1+17%)×17%=5.81(元)
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应纳增值税:
30÷(1+17%)×17%-18÷(1+17%)×17%=1.74(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
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0】57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缴顾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为:
30÷(1-20%)×20%=7.5(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60÷(1+17%)-18÷(1+17%)-7.5=11.3(元)
由于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1+17%)+30÷(1+17%)-60÷(1+17%)-18÷(1+17%)]×25%=11.11(元)
(3)购物满100元返回现金30元
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
个人所得税:7.5元(计算同上)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1+17%)-60÷(1+17%)-30-7.5=-3.31(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1+17%)-60÷(1+17%)]×25%=8.55(元)
税后净利润:-3.31-8.55=-11.86(元)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
五、分录题
1. 会计分录:
(1)借:应收账款 2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 000
贷:库存商品 1600 000
借:银行存款 2320 000
财务费用 20 000
贷:应收账款 2340 000
(2)借:应收账款 585 0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红字)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先开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17%=17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应收账款 8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4)2009年1月1日后销售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10.4/(1+4%)×50%=0.2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20 000
累计折旧 18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借:银行存款 104 000
贷:固定资产 104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借:营业外支出 218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8 000
(5)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可抵扣进项税额=8.5+10×7%=9.2万元
借:固定资产 613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2 000
贷:银行存款 705 000
(6)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可以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 73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银行存款 3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 000
贷:库存商品 450 000
(7)月末,增值税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34-8.5+17+10.2=52.7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0+9.2=39.2万元
按照适用税率应缴纳增值税=52.7-39.2=13.5万元
简易办法征税应纳增值税=0.2万元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35 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137 000
2. (1)拨付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60 000
贷:库存商品---B 商品 60 000
(2)收到A 商店报来的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A 商店 93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3)收到A 商店汇来的款项和手续费普通发票
借:银行存款 89 600
营业费用 4 000
贷:应收账款---A 商店 93 600
(4)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60 000
3. (1)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2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 000
银行存款 16 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3)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224 000
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六.筹划题
1. 提示:运用价格折让临界点, 计算临界点价格, 比较后决策.
2.A 企业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增值税=500×210×17%-50×1250×3%-1600=17850-1875-1600=14375(元) 收益额=500×210-50×1250-14375=105000-62500-14375=28125
A 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41000×17%-1600=6970-1600=5370(元)
收益额=41000-5370=35630(元)
来料加工方式少交增值税9005元,多获得收益7505元。
对于B 企业来说:
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增值税=50×1250×3%=1875(元)
货物成本=500×210×(1+17%)=122850(元)
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0
货物成本=50×1250×41000×(1+17%)=110 470(元)
来料加工方式下,B 企业的加工货物的成本降低12380元,增值税少交1875元。
第三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A 解析: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扎啤应缴纳消费税;土杂商店出售的烟火鞭炮在生产出厂环节交纳消费税,商业零售环节不缴;卡车不是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使用过的小轿车不交消费税,只在某些情况下交增值税。
2. D 解析:卡车不是消费税征税范围;卸妆油不征消费税;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其出厂价与计征消费税的价格不直接相关;高尔夫球袋出厂价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直接相关。
3. C 解析:计税时要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6.6=77.22÷(1+17%)×10%。
4.C 解析:啤酒应纳消费税=20吨×250元/吨+10吨×220元/吨=7200(元)
5. D 解析:外购已税产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自制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均于出厂销售时缴纳消费税,移送连续加工环节不视同销售,但自制应税消费品用于向外单位投资的移送环节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二、多选题
1. AC 解析: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葡萄酒、烟丝采用比例税率计算消费税。
2. ABC 解析:AB 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C 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D 直接销售时不必缴纳消费税。
3. ACD 解析: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及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卷烟在货物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不动产转让不是消费税征税范围。
4. ABD 解析: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其营业额还应当征收营业税,按消费税额与营业税额计征城建税。
5. BC 解析:计算增值税时,单独核算包装物押金未到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增值税计税销售额=2850+(100+40)÷(1+17%)=2969.66(元) ;确定啤酒的消费税适用税额时,要将其包装物押金价税分离并入销售额确定税率级次,
2850+(100+40+50)÷(1+17%)=3012.39(元) ,适用250元/吨的税率。
三、判断题
1. 对 解析:对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押金,不论到期与否,发出时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 对 3. 错
4. 错 解析: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增值税,但消费税仅在出厂销售环节缴纳。
5. 对
四、计算题
1. (1)进口原材料应纳关税=(120+8+10+13)×10%=151×10%=15.1(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纳增值税=(151+15.1)×17%=28.237(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71+7.1)×17%=13.28(万元)
(3)本月销项税额=340+11.7/1.17×17%+10×(2000/100)×17%=375.7(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237+13.28+51+(12+4)×7%+17=11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375.7-110.64=265.05(万元)
(4)本月应纳消费税=(2000+11.7/1.17+10×2000/100)×12%
=2210×12%=265.2(万元)
2. (1)甲公司提货时,应组价计算消费税并由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 材料成本=10000+20000+300×(1-7%)=30279(元)
加工及辅料费=8000(元)
提货时应被代收代缴消费税=(30279+8000)÷(1-30%)×30%=16405.29(元)
(2)甲公司进项税=1700+3400+300×7%+8000×17%+800×7%=6537(元) 甲公司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14529.91-6537=7992.91(元)
(3)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000÷(1+17%)×30%-16405.29×70%
=25641.03-11483.7=14157.33(元)
(4)乙公司应代收代缴甲公司消费税16405.29元.
乙公司受托加工收入应缴纳增值税=8000×17%-200=1160(元)
五、分录题
1. 应纳消费税额=700×20%=140(元) 应纳增值税额=700×17%=119(元) 借:应收账款 819
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9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40
2.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 000
贷:原材料 55 000
(2)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代扣代缴消费税=(55000+20000)÷(1-30%)×30%=32143(元)
提回后直接销售的,将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32 143
贷:银行存款 32 143
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32 143
贷:银行存款 32 143
(4)加工的烟丝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07 143(75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7 143(75 000)
烟丝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
六.筹划题
1. 提示: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情况下, 委托加工的税负轻, 因为委托加工提货环节的计税基础低.
2. (1)A 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50+50×2×0.5) ÷(1-20%)×20%+50×2×0.5]×(1+7%+3%)=100+10=110(元)
A 厂销售后,应缴纳消费税:500×20%+50×2×0.5=150(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0×(7%+3%)=15(万元)
A 厂税后利润:
(500-100-50-110-25-150-15)×(1-25%)=37.5(万元)
A 厂税负=110+150+15=275(万元)
(2)A 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
(100+75+50×2×0.5) ÷(1-20%)×20%+50×2×0.5=106.25(万元)
A 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
106.25×(7%+3%)=10.625(万元)
A 厂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因此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
(500-100-75-106.25-10.625)×(1-25%)=156.09(万元)
A 厂税负=106.25+10.625=116.875(万元)
两种情况的比较: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而在一般情况下,后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要比前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向委托方支付加自己发生的加工费之和)要少。只要最终售价高于委托加工产品的计税价格,选择直接加工成成品比加工成半成品税负要轻。
第四章 答案
一、单选题
B 解析:ACD 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D 为增值税、营业税混合销售的特例。
A 解析:销售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的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境外外国公司为境内某企业提供修理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境外运输公司载运货物入境不属于境内劳务;境内某公司销售其位于境外的不动产,不属于境内销售不动产。
D 解析:D 属于营业税运输业范畴;AB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C 不缴纳营业税。
C 解析:纳税人按照清包工方式提供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该装饰公司营业额=5000+500+800=6300(元)
D 解析:AB 为应税项目;C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仅在执业登记的三年内免税;D 属于规定的免税项目。
B 解析:A 应差额计税;B 应按利息全额计税;C 属于金融机构业务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D 应免征营业税。
二、多选题
BCD 解析:木材厂为增值税纳税人,包工包料装修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CD
BC 解析:残疾人服务机构举办的几个特殊服务项目及残疾人本人直接从事的服务项目免税;养老院收取的照顾老人的服务收入免营业税,对外其他经营征税。
ABC 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使用者将使用权还给所有者的行为免缴营业税;土地租赁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BD 解析:尽管甲将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出去,自己已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仍有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义务。
三、判断题
错 解析: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错 解析: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错 解析:人民银行对金融机关发放的贷款不征营业税,对企业发放的贷款要征营业税。
错 解析: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错 解析:一并按销售不动产项目缴纳营业税。
四、计算题
贷款利息按全额计算营业税,违约金、罚款一并并入营业额计算营业税,代发工资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转贴现收入和出纳长款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应缴纳的营业税=(280+1.2+4.8+1)×5%=14.35(万元)
(1)该公司应纳承包工程营业税
=(4000+500+100-1000-200-30)×3%=101.1(万元)
该公司应代扣代缴B 公司营业税=(1000+200+30)×3%=36.9(万元)
(2)该公司的自建自用行为不用缴营业税,自建自售则按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行为各征一道营业税。
建筑业营业税需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3000×50%×(1+20%)÷(1-3%)×3%=55.67(万元)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400×5%=120(万元)
(3)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包括预售房屋的预售款:
=(3000+2000)×5%=250(万元)
(4)运输业营业税=200×3%+(300-150)×3%=10.5
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收入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该公司共缴纳营业税:101.1+55.67+120+250+10.5=537.27(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36.9万元。
五、分录题
1. (1)支付上月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8 000
贷:银行存款 48 000
(2)月末计算应交营业税时。
商品房销售、配套设施销售,因属销售不动产,应按5%的税率计算营业税。 =(1100000+260000)×5%=68000(元)
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因属建筑业,应按3%税率计算营业税。
=200000×3%=6000(元)
两项合计应纳营业税=68000+6000=74000(元)
借:主营税金及附加 7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4 000
2.(1)取得第一笔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 10 000
预收账款 20 000
(2)计提当月营业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经营租赁支出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
(3)缴纳当月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六.筹划题
1. 方案一: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A 公司直接将土地按1200万元转让给B 公司。 A 公司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共计28.1万元;缴纳土地增值税152.3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79.88万元。
B 公司交纳契税36万元、印花税0.6万元 。
土地增值额500万元,可以列入B 公司开发成本,可抵减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评价:税负太高,资金要求太高,非最佳选择
方案二:股权直接转让。A 公司向B 公司直接转让其股权,B 成为A 新股东,获取土地使用权。
A 公司向B 公司直接转让其股权,B 成为A 新股东,获取土地使用权。由于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故没有土地转让的相关税收。
但A 公司原股东投资200万元,借款500万元购买的土地,售价1200万元,其增值额500万元应由A 公司原股东独享。
即A 公司原股东权益已经变为700万元,只要A 公司的100%股权可以按700万元转让,就达到A 公司1200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1)A公司缴纳印花税0.35万元
(2)当A 公司原股东是法人股时,转让股权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3)当A 公司原股东是自然人时,其转让股权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
(4)B公司缴纳印花税0.35万元,且土地增值额500万元不能列入B 公司的开发成本。
实际操作比较快捷,相关手续不需要变更,B 公司可以马上开发;A 公司原股东可以获利500万元,如其法人股东又有投资损失,是比较好的选择;税收负担比较轻。
方案三:投资方式。
首先A 公司将土地作价1200万元与B 公司合资成立C 公司;然后将在C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 公司。
首先A 公司将土地作价1200万元与B 公司合资成立C 公司;然后将在C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 公司。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 ,这种行为虽然不必缴纳营业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 公司缴纳所得税=(1200-700)×25%=125万元
(1)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印花税0.6万元。B 公司缴纳印花税0.6万元。
C 公司缴纳契税36万元。
(2)土地增值额500万元可以列入C 公司开发成本, 抵减以后房地产转让时的税收。
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筹划方案。
方案四:合作建房。A 、B 两公司合作建房,A 公司出地,B 公司出钱,B 独立开发,项目5年完成,第5年B 公司支付给A 公司价款1514.97万元(按1200万元年利率6%计复利)。
A 、B 两公司合作建房,A 公司出地,B 公司出钱,B 独立开发,项目5年完成,第5年B 公司支付给A 公司价款1514.97万元(按1200万元年利率6%计复利) 。
(1)A公司缴纳营业税45.79 万元,土地增值税272.85 万元,企业所得税124.13 万元。
(2)土地增值额500万元可列入开发成本,抵减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评价:现金流不大,但合作时间过长;
土地不过户,B 公司有风险;
A 公司具有开发资质,B 自行开发,违背相关规定;
B公司用A 公司的名义开发,A 公司有风险。
2. 提示如下:
方案1. 签一个房地产转让合同,直接转让房地产。
按照9000万元缴纳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补交契税, 交土地增值税,
交企业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方案2:签一个代收拆迁款的合同,签一个转让房地产的合同。
按照(9000-3*1669.8)缴纳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补交契税, 交土地增值税,
交企业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方案三:直接转让100%的股权。
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交印花税, 补交契税
交企业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方案四:以房地产进行投资, 与买方共同成立一个新企业, 然后再转让在新企业中的股权。
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交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
补交契税
交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与方案三不同的是, 还可以用原来企业的名字从事活动.
第五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D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D 解析: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其代征代扣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使用税率。
D 解析: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应计入完税价格。
B
B 解析:用于开采加热的原油免税,故应纳资源税为(10000-600)×8+50000×4=275200(元)
C 解析:赠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虽然发生了权属变更,但未取得收入,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经税务局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抵押期满转让给债权人的房地产发生权属变更并给转让人带来利益(作价抵
债),应征土地增值税。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房地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二、多选题
1. AD 解析:除进出口情况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之外,城建税随“三税”征收而征收,随“三税”退还而退还,但是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 AC
3. AD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其中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扣除。契税由购买、承受方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销售方并不涉及。
4. AD 解析:AD 为境内开采的应税资源原矿,应征资源税。煤炭制品不是原矿故不征收资源税;进口资源不是境内开采的资源不征收资源税。
5. AB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缴纳“三税”的纳税人不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城建税的征税范围遍及城乡。
2. 对 3.对
4. 错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等非税款项。
5. 错 解析:本命题缺少一个关键条件---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计算题
1. 第一步,确定收入总额为货币与实物之和2200+100=2300(万元)
第二步,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支付地价款8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700万元
开发费用=50+(800+700)×5%=125(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中:营业税2300×5%=115(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15×(7%+3%)=11.5(万元)
加扣费用:(800+700)×20%=300(万元)
扣除费用总计=800+700+125+115+11.5+300=2051.5(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额:2300-2051.5=248.5(万元)
第四步,确定增长率:248.5÷2051.5=12.11%
增长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税。
2. 先判断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CIF 成交价格-进口后装配调试费
完税价格=600-30=570(万元)
关税=570×10%=57(万元)
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完税,该公司应于1月24日前纳税,该公司25日纳税,滞纳1天,滞纳金为57万元×0.05%=285(元)
五、分录题
1. 应交关税和商品采购成本计算如下:
应交关税=4 000 000×43.8%=1 752 000(元)
应交消费税=(4 000 000+1 752 000)÷(1-8%)×8%
=6 252 174×8%=500 174(元)
应交增值税=(4 000 000+1 752 000+500 174)×17%
=6 252 174×17%=1 062 870(元)
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国外货款时:
借:物资采购 4 000 000
贷:应付账款 4 000 000
(2)应交税金时:
借:物资采购 2 252 174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1 752 000
---应交消费税 500 174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62 870
---应交关税 1 752 000
---应交消费税 500 174
贷:银行存款 3 315 044
(4)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6 252 174
贷:物资采购 6 252 174
2. (1)补交出让金时。
借:无形资产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2)转让时计算应交土地增值税时。
增值额=2 000 000-50 000-10 000=140 000(元)
增值率=140 000÷60 000×100%=233%
应纳税额=140 000×60%-60 000×35%=63 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63 000
无形资产 50 000
营业外收入 77 000
(3)上缴土地增值税及有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3 000
---应交营业税 10 000
贷:银行存款 73 000
六.筹划题
1. 提示:利用优惠政策, 将普通住宅的增值额控制在20%以内.
2. 提示:利用零部件和整机的税率差别筹划.
第六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B 解析: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财产损失,准予与
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20000×60%×17%=2040(元)
3. C 4. B
5. D 解析:ABC 为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
C
二、多选题
1. BCD 2. ABD 3. ABCD 4. BC 5. ACD
三、判断题
1.对 2. 对
3. 错 解析:企业应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
定资产,应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4. 错 解析: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对
四、计算题
1. (1)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支,允许扣除100万元。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20-12)-(36-6)-2=460
(万元)
①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
收入的0.5%;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计算:a.3000×0.5%=15(万元);b.20×60%=12
(万元);可扣除12万元。
②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万÷24个月×4个月=6(万元)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属于税法不认可的支出
(3)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为0
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③不认可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15万元
(4)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扣除。
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10.5=817.5(万元)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817.5×25%=204.38(万元)
(6)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4.38-190(预交)=14.38(万元)
2. 在原题上增加:(7)全年税金及附加43.7万元。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10+1.7+60+10+2-1000-500-300-50-40-43.7=150(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2万元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3)广告费的纳税调整额: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
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招待费、三新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限额的计算:80×60%=48万元,(2000+10)×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三新费用加扣:70×50%=35万元
合计调增管理费用=69.95-35=34.95万元
营业外支出调整额:
捐赠限额=150×12%=18万元,故20万元的公益捐赠中允许扣除的是18万元,
直接捐赠10万元不允许扣除;行政罚款2不允许扣除。调增营业外支出14万
元。
(4)应纳税所得额=150-2+98.5+34.95+14=295.45万元
应纳所得税=295.45×25%=73.86万元
3. (1)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总数
营业税=(8600+200)×3%+400×5%=264+20=284(万元)
城建税及附加=284×(7%+3%)=28.4(万元)
总额=284+28.4=312.4万元
(2)2008年的利润总额
=8800+400+32-6300-312.4-1200-600-428-80-24=287.6万元
(3)招待费、广告费、三项费用和捐赠的超支额
招待费限额:50×60%=30万元,(8800+400)×0.5%=46万元
限额为30万元,超支20万元。
广告费限额=(8800+400)×15%=1380万元,实际支出250万元,没有超限额。
三项费用限额=428×(14%+2%+2.5%=79.18万元,
超支额=80-79.18=0.82万元
捐赠限额=287.6×12%=34.512万元,实际捐赠24万元,没有超支。
(4)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87.6+20+0.82+32/(1-20%)=348.42万元
(5)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
32/(1-20%)×25%=10万元,境外实际纳税=32/(1-20%)×20%=8万元,已纳
税额8万元可以扣除。
(6)年末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348.42×25%-70-8=9.105万元
五、分录题
1. (1)2008年当期应交所得税
会计折旧=300万元,税法折旧150万元,调增所得额=1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500×50%)+250+75-300=3425(万元)
应交所得税=3425×25%=856.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856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562 500
(2)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200万元,计税基础135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150万元;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750万元,计税基础1125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75万元;该项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并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影响以后各期的应纳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此时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
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5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1500万元, 账面价值1800万元,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3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50+7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3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75-56.25=18.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 500
所得税费用 187 5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50 000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56.25+18.75=875(万元)
六.筹划题
1. 方案1:该项租赁业务按照税法规定应该缴纳增值税。由于该公司为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因此,适用税率为17%,该项业务应纳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1800÷(1+17%)×17%-170=91.54(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1.54×(7%+3%)=9.154(万元)
应纳印花税=1800×0.005%=0.09(万元)
A 公司总获利=1800-1170-91.54-9.154-0.09=529.22(万元)
方案2:该项租赁业务按照税法规定应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收回残值=1170÷12×2=195(万元)
应纳营业税=(1600+195-1170)×5%=31.25(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1.25×(7%+3%)=3.125(万元)
应纳印花税=1600×0.03%=0.48(万元)
A 公司总获利=1600-1170-31.25-3.125-0.48+300=695.145(万元)
显然,方案2比方案1多获利,应该选择方案2。
第七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C 解析:A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 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 属于股息红
利所得;上述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C 属于对个人损失的补偿,不属于收入,所
以免税。
2. B 解析:AD 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个人所得税不予征收的项
目;C 不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属于利息股息红利项目;B 属于工资薪金项目。
3. C 4. D
5. C 解析:其捐赠扣除限额为(3000-800)×30%=660(元),小于实际捐
赠额1000元,允许扣除额660元。稿酬应纳所得税=(3000-800-660)×20%×
(1-30%)=215.6(元)。工资收入应纳税=(3000-2000)×10%-25=75(元);
共纳税=215.6+75=290.6(元)。注意捐赠扣除限额计算不是按总收入为基数,
而是按捐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
6. C 解析:按政府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2400-160-40-10-2000=190(元)
应纳税额=190×5%=9.5(元)
二、多选题
1. AD 解析: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一是住所---习惯性居住;二是居住时
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1年。
2. ABC 3. AC
4. AB 解析: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学生勤工俭
学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邮政储蓄存款利息属于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自2009年10月9日起,免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税。
5. ABCD
三、判断题
1. 对
2. 错 解析:应作为两次收入分别计税。
3. 错 解析:个人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税,但购买企业债券的
利息照章纳税。
4. 错 解析: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其承包收益方式
不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五级超
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其二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其应纳税额。
5. 对
6. 错 解析:按税法规定,个体户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
适应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
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计算题
1. (1)洗理费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税工资所得=3400+400+5000=8800(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8800-2000)×20%-375】×6个月=5910(元);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14000÷12=1166.67,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5元;
应纳税额=15527.78×10%-25=1527.78(元)
(2)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5%=50(元)
(3)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奖10000属于免税项目范围,免征个人所得税。
(4)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
本人购买住房的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被投资单位为其购买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10
万×20%=20000(元)
2. (1)小说稿酬纳税的计算。
①出版小说和小说加印应合并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
(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1-20%)=2400(元)
(3)临时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
①A 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
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
税:应补税=5200-5000=200(元)
②B 国书画展卖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
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5400元,并不
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 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
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 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
中抵扣。
(5)孙某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2400+440+200=10180(元)
六.筹划题
1. 自己租房: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385(元)
公司提供住房: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600)×10%-25=115(元)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后,张先生可以节省所得税270元,而公司也没有增
加支出。
2. 如果刘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缴税,其应纳税所得为:51600-1600=50000(元)
其应纳税额为:50000×30%-3375=11625(元)
如果刘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
酬所得缴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1600×(1-20%)=41280(元)
其应纳税额为:41280×30%-2000=10384(元)
因此,如果刘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省税
收1241元。
注:2008年2月份以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1600元。
第八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 D 解析: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农村不是房产税的开征区域,农
村农民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的,
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2. D 解析:100×(1000-200)÷1000×(1-30%)×1.2%+20×12%=3.072(万
元)
3. C
4. B 解析:800×0.1%=0.8(元)
贴花。
5. A 解析:按照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6. C 解析:由付出差价的A 缴纳差价部分应纳契税。
应纳契税=(500-400)×3%=3(万元)
二、多选题
1. BC
2. AD 解析:即便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贴花了,分包或转包合同作为新的凭证也要贴花;会计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政府贴息贷款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列数量和国家牌价计算金额贴花,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贴花。
3. AB 4. ABD 5. ABCD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2. 对
3. 错 解析: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计算贴花。
4.错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5.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