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程序
合同的签订程序
注意事项:
1、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履行在先,签订合同在后的情况发生。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领导人书面同意。
2、合同文本要求文字表达严谨、详尽、不得有模棱两可,表达有歧义的语句出现。
3、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全称、证照号、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的约定,原则以由我集团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方式解决。
4、合同的签订严格按审批流程进行,各环节审核过程采用签批单进行记录,签批意见可批注在合同稿件上,签批人做出标记,注明签批处数并签字,也可将签批意见另行附页并签字。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对签意见进行处理落实,签批过程的原稿随整理的正式稿件同时归档。
5、合同签订时,需要办理下列手续的,由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办理:
(1)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办理批准手续的;
(2)公证手续;
(3)担保手续;
(4)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6、签订各类合同必须使用在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专用章。
7、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主任凭有签批意见的合同审批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方能加盖合同专用章,两页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8、严禁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
9、补充合同的签订适用本章的规定。
10、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
11、(1)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经办公司(部门)起草经办人签字 ---办公室初审定稿签字 --- 法律顾问审批签字---医院财务部门审核签字 --- 医院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办公室主任见有签批意见的合同审批单及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合同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2)涉及到重大经济、法律责任,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应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提交董事长或者董事长委托人审批。需公证手续的,经办公司(部门)负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