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附件2
辛集市2016年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辛集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辛集市职教中心
三、竞赛时间:2016年10月中旬
四、比赛地点:辛集市职教中心
五、参加单位:各学区中心校、各直属学校、各初中、各民办学校。
六、竞赛分组:
1、团体分组:分高中组、初中甲组、初中乙组、小学组。
2、单项分组:分高中、初中甲组、初中乙组、小学男子组,高中、初中甲组、初中乙组、小学女子组。
备注:初中组以学校为单位参赛,500人以上学校参加甲组比赛,500人以下参加乙组比赛。
七、竞赛项目:
高中组: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双手头上原地掷实心球(2kg ),共10项。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双手头上原地掷实心球(2kg ),共10项。
初中甲、乙组: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双手头上原地掷实心球(2kg ),共10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双手头上原地掷实心球(2kg ),共10项。
小学组(男、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后抛实心球(1.5kg )、三级跳远, 共9项。
八、参加办法:
参加高中组比赛的单位限报运动员10人(男女各5人);初中甲、乙组限报运动员12人(男女各6人);小学组限报运动员12人(男女各6人),男女队员不得调剂。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2人。
九、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化课成绩合格,经县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
2、各组别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籍在校且办理参赛证的学生,均以市教育局网上注册学籍信息为准,不准互相顶替。
3、市一中初中体育班田径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名次,从团体总分中扣15分,追回奖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十、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高中组每人限报三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三人;初中组每人限报二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二人;小学组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
3、运动员检录和比赛时必须出具准赛证,比赛时必须在胸前和背后佩戴号码布,个别项目除外(号码统一按教育局下发执行)。
4、报名的项目必须参赛,不得随意弃权,如因伤病不能参赛,须出具大会医生证明,否则,将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5分。
十一、录取名次、记分办法:
1、团体名次:
高中组录取前四名、初中甲、乙组、小学组录取前八名,团体名次以男、女队得分之和加上入场式得分排出各队名次(入场式满分为3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竞赛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破本市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还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2、单项名次记分办法:
高中组:各单项男女按成绩取前六名,按7、5、4、3、2、1记分;初中组:各单项男、女按成绩取前八名,按9、
7、6、5、4、3、2、1记分,小学组取八名,记9、7、6、5、4、2、1分。
3破本市记录者加7分。
十二、奖励办法:
1、团体奖:高中组团体前四名的单位、初中甲组和初中乙组前八名、小学组前八名的单位给予奖励。
2、个人奖:高中组单项前六名、初中组单项前八名,小学组前八名给予奖励。
3、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教练员优秀辅导奖。 十三、运动会报名:
1、运动会报名时间待定将运动员打印报名表(按组别、性别分开填写),运动员照片4张,办准赛证(字迹要清楚工整)和100字本队简介一份交体卫艺科,过期不办。(各单位报名时报是否在比赛地点就餐),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前发送到体卫艺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
十一、其它:
1、各单位参加开幕式时间待定。
2、开幕式引导员、引导牌由大会统一安排,各代表队自备队旗(2*3米,红色黄字) ,旗杆由大会提供。
3、开幕式入场要求:各参赛单位自行设计入场形式,可在主席台前展示1分钟本队特色;入场顺序:旗手一人走在最前面,领队和教练其后。
4、各代表队要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注意避免运动会期间的运动损伤。保单报到时上交大会组委会。
5、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