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车间管理制度
缝纫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上下班及时签到,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者罚款5元,迟到半小时以上罚款20元。上班期间不准私自出厂,有事需向上级领导请假。每月全勤者奖赏200元。 下班后及时将自己工作片区电灯和机器关闭,机位进行清洁整理,板凳按规定摆放整齐,保管好自己的料片、产品、生产工具及用品,丢失自负;值日人员负责将车间打扫干净,窗户关闭好。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刻苦钻研本职技术,不断提高质量和技术水平,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少返工不废料。 每台机器由直接操作者负责基本修护、保养和清扫,爱护车间及厂内设备和财物,禁止毁坏机器设备和工具,禁止乱刻乱画;生产时要保持产品清洁,禁止浪费针线。 车间内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准吸烟和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随意串岗、吃东西、大声喧哗、说脏话和打闹;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严禁拉帮结派、说长道短、言语攻击及吵架闹事等。 车间主管负责发料及分配各员工的工作任务,员工领、交料实行记名管理;车间主管发放料片时要仔细点清数目,职工领取时要当场再复核一遍数目,双方验对,发现缺失及时报告,不得事后将未领够料片作为借口。领、交料要
有秩序,不得拥挤争吵,交料要严格遵守交料时间,禁止
窝料和故意拖延不交。
第七条 在缝制过程中出现面料色差应及时反映车间主任。
第八条 发现缺块,少块现象及时上报车间主任。
第九条 拉链不平,有波浪现象退回返修,保质保量修好,修不好
按产品原价赔偿。
第十条 各个里子不平,明线过紧,棉里不平,明线过松,底边弦
扣1元。
第十一条 跳针,空针扣0.1元。回针、线头扣0.3元。挂错规格者扣
0.3元。
第十二条 兜大,小,高,低宽窄不平畅者返工。
第十三条 制作过程中,如领子上歪,上弦者返工经检验不合格按产
品原价赔偿。
第十四条 身摆缝,袖摆缝逢不平者扣0.5元。
第十五条 袖头,跳针,掉道出现双眼皮者扣0.8元。
第十六条 各个部位明线出现断接头,宽窄不一致者扣0.6元。 第十七条 底边不平,出现弦,没有扣齐者扣0.6元。
第十八条 领子上歪者不予验收,如验收,扣质检员3元。